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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傑劉康公然為逃犯張目
http://www.CRNTT.com   2020-10-25 11:45:27


  中評社香港10月25日電/據大公報報道,攬炒派及“港獨”分子持續炒作“12逃犯”案,被香港警方通緝、已潛逃英國的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及“港獨”分子劉康兩人23日聯名去信美國國務卿蓬佩奧,乞求美國拯救被拘留的12名逃犯,及制裁更多中國官員。本港政界及法律界人士強烈譴責鄭、劉二人公然為逃犯張目,並指出兩人是在“刷存在感”以便繼續“呃”生活費。

  鄭文傑及劉康在信中稱12名逃犯為“抗爭者”,毫無證據地誣衊內地政府“殘酷拘留”他們,指12人“正受侵害人權的對待”,乞求美國對涉及處理此案的中國官員,包括深圳公安局、鹽田看守所等官員實施“制裁”。二人早前亦曾聯名去信韓國外交部部長康京和,聲稱韓國應暫停實施對香港及中國內地的引渡協議。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出,鄭文傑與劉康皆是畏罪潛逃分子,當中鄭文傑早前曾在內地嫖妓被公安行政拘留,其身不正。他分析說,鄭、劉二人是要藉此“刷存在感”以保持人氣,繼續“呃”生活費,同時又配合其“洋主子”找藉口打壓中國。

  為外國勢力製造反華藉口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指出,攬炒派不斷炒作“12逃犯”事件,目的是為了抹黑內地和特區政府,為外國反華勢力打壓中國製造藉口。他認為,鄭文傑及劉康的行為,涉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第29條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執法機構必須嚴肅跟進,將相關人士繩之於法。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國安處發出通緝令,追捕六名流亡海外的“港獨”分子,當中包括鄭文傑及劉康。兩人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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