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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化的九二共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13 13:04:24  


“九二共識”是影響此次大選結果的一項重要因素
  中評社╱題:異化的九二共識 作者:張亞中(台灣),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需要重新認識“九二共識”的原意

  2012年1月14日,台灣大選結束,民進黨挫敗。大概沒有人會否認,民進黨不能接受“九二共識”是影響此次大選結果的一項重要因素。

  經由國民黨的政治話語,以及北京與美國相關動作的表態,“九二共識”這四個字,在選戰後期已經成為兩岸和平發展是否能夠持續的代名詞。眾多台灣企業家因而在選戰後期紛紛站出來支持“九二共識”。在民眾的印象中,民進黨蔡英文堅決不接受“九二共識”,等於是否定了未來兩岸和平發展的可能,因而將選票投給了馬英九。

  “九二共識”與兩岸和平發展息息相關。否定“九二共識”等於摧毀了兩岸良性互動的基礎。但是,“九二共識”真正的內涵是甚麼?兩岸均主張“九二共識”,但是雙方對於“九二共識”的內涵是否有一致看法?所謂的“共識”是真正的共識,還是同意各說各話的共識,或是有的部分有相同見解,其餘部分則各自表述的共識?“九二共識”是否真如國民黨所說的“一中各表”,還是北京也有他的看法?更重要的是,1992年的所謂“九二共識”迄今已經二十年了,這二十年間,兩岸所稱的“九二共識”是否還是1992年的共識?它的內涵是否早就已經異化了?

  歷史當然無法重來。但是我們如果將場景拉回到選舉以前,蔡英文所持的戰略立場,不是完全否定“九二共識”,而是民進黨採取以下三段論的主張:“九二共識即是一中各表的共識”;“一中是指中華民族”;“中華民國是台灣、台灣是中華民國,主權獨立且僅及台澎金馬”。如此的表述方式幾乎與國民黨的主流論述沒有差別,國民黨就不容易將“反對九二共識就是反對兩岸和平”的帽子壓在民進黨頭上,選舉的結果也可能就會有所不同。

  如果民進黨做以上三段論述,國民黨會如何因應?是不斷的強調“中華民國主權及於中國大陸”,還是把“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的口號搬出來?如果民進黨再回應:兩黨應有“憲法各表”的“憲法共識”,即相互尊重彼此對於憲法主權範圍部分各抒己見,交由選民來決定支持哪一黨的憲法主權範圍主張。

  北京又會如何回應?繼續默認“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各表”?堅決反對“中華民國的主權獨立並僅及於台澎金馬”?如果民進黨再告訴選民,國民黨不也是主張“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各表”、“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為何北京都默不作聲,並支持馬英九?

  以上這些假設性的問題,這次選舉沒有發生,並不表示未來不會成真。這些假設性的問題其實正反映出了一個現象,即“九二共識”的本質早已經異化了。現在台灣內部所主張的“九二共識”與1992年的“共識”內容已經有了本質上的不同。

  本文撰寫的目的在於筆者認為,為了讓兩岸關係能夠持續和平發展,有必要再對“九二共識”重新認識,或者正本清源,或者繼續深化,正本清源的目的在於防範一個異化的“九二共識”將兩岸關係帶上歧路,繼續深化九二共識的內涵,則可以讓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得到鞏固。

  “九二共識”的形成過程

  曾任海基會董事長的辜振甫先生曾說:“‘九二共識’並沒有consensus,如果要問他,他認為有consent(承諾、默許)或accord(相同見解)”(2002年9月19日《中央日報》)。從國際關係的概念來看,1992年的兩會過程與結果,是一個建立互信的行為。“九二共識”的內容其實就是1992年兩岸建立互信的內容,以國際關係的述語,“九二互信”或許更能傳神地界定當時的情境。不過,我們仍約定俗成,以“九二共識”來表述之。

  (一)北京的立場:主要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

  1987年台灣開放老兵返鄉探親,開啟了兩岸交流。因兩岸民間交流漸趨頻繁,有關兩岸文書驗證及共同打擊犯罪問題,亟待解決。海基會於1992年3月派代表赴北京與海協會首度協商,隨後兩會經數度函電溝通,決定在1992年10月28日在香港協商有關兩岸文書查證之協議。

  在此之前,北京提出此項協議需以“一個中國原則”為前提,並要求在協議文中載入相關文字。海協會並提出五種方案。分別為:

  方案一:海峽兩岸文書使用問題是中國的內部事務。

  方案二:海峽兩岸文書使用問題是中國的事務。

  方案三:海峽兩岸文書使用問題是中國的事務。考慮到海峽兩岸存在不同制度(或國家尚未完成統一)的現實,這類事務有其特殊性,通過海協會、中國公證員協會與海基會的平等協商,予以妥善解決。

  方案四: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對兩岸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方案五: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中國公證員協會與海峽交流基金會依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的共識,通過平等協商,妥善解決海峽兩岸文書使用問題。

  以上各方案中均載有“兩岸文書查證是中國內部的事務”或“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的文字。對於海協會提出的五種方案,台北方面均表示無法接受,但是也體認,“一個中國原則”是北京不可能退讓的底線,而且“一個中國原則”本來也就是“中華民國”的憲政立場,只是北京已經在國際間占據了“中國”這個話語權,要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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