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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在紐約聲言:和平發展期應為統合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20 00:32:00  


張亞中教授17日在紐約“慶祝紐約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成立30周年暨全美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聯合國2012年年會”中表示:“兩岸統合”是和平發展期的路徑與結構。(中評社記者 宋楷文攝)
  中評社紐約11月19日電(記者 宋楷文)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張亞中17日在紐約“慶祝紐約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成立30周年暨全美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聯合國2012年年會”中表示,統一前的兩岸和平發展期應定位為兩岸統合期。在兩岸統合期時,兩岸的政治定位關係可為“一中三憲”,兩岸的路徑應循“兩岸統合”的路徑,循序漸進,逐漸統合。“一中三憲、兩岸統合”應是統一前特殊情況下兩岸的政治安排。

  張亞中的演講得到了與會者熱烈反應,多名與會的哥倫比亞大學學生對中評社記者表示,張亞中的觀點值得認真思考。

  張亞中教授在接受中評社記者專訪時表示:中共在十八大政治報告中正式提出“希望雙方共同努力,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商談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穩定台海局勢;協商達成兩岸和平協議,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前景。”這三項重要任務關鍵在於第一點,即找尋兩岸統一前的政治關係。十八大等於是公開向兩岸徵求答案,即統一前兩岸特殊政治安排為何?有了合情合理的政治安排,兩岸軍事互信機制與和平協議自然可以水到渠成。

  張亞中說:“中共十八大的政治報告等於是向兩岸及全體華人菁英拋出一個極為重要與關鍵的大問題,即: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安排為何?目前是兩岸的‘和平發展期’,對於雙方而言,均是屬於‘統一前’的階段。‘和平發展’的目的不僅為兩岸人民創造福祉,也為統一創造條件。因此我們必須思考,‘和平發展期’兩岸應有甚麼樣的政治安排?也就是兩岸的定位與路徑應為何?‘和平發展期’自然不等於‘已經統一期’,也不應該是‘永久維持現狀期’,更不可能會是‘兩岸走向永久分離的前期’,而應該將界定為兩岸走向統一的前置期。這個未來的統一,不是主權與領土的再造,也不是一方歸於另一方主權與領土的結果,而應該是兩岸共同來締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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