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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運作方式中的謬誤與迷思
http://www.CRNTT.com   2020-11-21 00:15:11


影響兩岸關係的最重要因素是政治和經濟利益以及意識形態
  中評社╱題:兩岸關係運作方式中的謬誤與迷思 作者:郝志東(澳門),澳門大學社會學榮休教授

  回顧與檢視兩岸對於《國統綱領》與“九二共識”的種種爭議及後來的現實政治塑造,對於兩岸關係的現實和未來發展有著借鏡的作用。因此我們特編發澳門大學郝志東教授的文章,以期讀者參考。

  2020年7月30日,原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病逝於台灣。兩岸媒體即刻開始了對李登輝的“蓋棺論定”。大陸官方對李登輝評價一律負面。央視新聞評論說他是民族罪人。國台辦發言人說台獨是絕路,國家要統一。台灣政黨對他的評價不一。民進黨政府讚譽李登輝開創了台灣民主與自由之路,是“民主先生”,國民黨則對李登輝毀譽參半:一方面承認他對台灣民主的貢獻,另一方面認為他分裂了國民黨、引入了黑金政治。

  本人更關心的是兩岸關係發展到今天這樣勢不兩立,毫無迴旋餘地,李登輝到底有多大責任。抑或對今天的發展,大陸方面也難辭其咎。換句話說,關係不好,一定是雙方都有責任。古典社會學理論的三個範式之一是社會互動理論(另外兩個是結構功能和社會衝突理論),講的主要就是人和人之間是如何互動的。其實一個政治實體和另外一個政治實體、國家和國家的互動也在遵循同樣的規律。

  本文將先介紹社會互動的理論。然後我們分別來看兩岸在李登輝時期的《國統綱領》和“九二共識”上是如何攻防的,他們相互如何闡釋、定義這些概念,並根據自己的闡釋來決定自己的行動。最後我們來看互動雙方的思維與行為方式可以做哪些改進。我的主要觀點是任何發展都是互動的結果,所以互動的雙方都要檢討並克服自己在互動過程中的謬誤與迷思,從而把兩岸關係拉出目前的低谷。 

  一、社會互動的理論

  社會互動的理論是以韋伯(Max Weber)、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布魯默(Herbert Blumer)等為代表的闡釋性社會學,或者說符號互動論或者象徵互動論。如果說結構功能主義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解釋在雙邊關係中文化、意識形態、政治結構的功能,社會衝突理論可以幫助我們解釋在雙邊關係中國家政治與經濟的利益及其實力的作用,那麼社會互動理論則可以幫助我們解釋在雙邊關係中人和人的互動、政府和政府的互動如何促使雙邊關係變得和諧或者緊張。

  具體來說,第一是人和人或者政府與政府之間有互動。比如大陸的學者和台灣的學者、大陸的國台辦和台灣的陸委會、前者的海協會和後者的海基會、雙方的媒體等等。第二是他們通過互動來定義自己面臨的形勢並給它賦予一定的意義。第三是這個互動的過程使他們建構起來一個社會現實,或者說這是一個“對現實的社會建構”。

  對“現實”的闡釋不同,所構建起來的“現實”也就不同,比如我們下面要討論的《國統綱領》和“九二共識”就是這樣。中共、國民黨、民進黨所構建的現實相互之間都有差別。之後這個現實對他們來說就是真實的,他們的行為便是建立在這個社會建構出來的現實之上,由此便產生了一系列的後果,無論是積極的後果還是消極的後果,喜劇性的還是悲劇性的後果。

  那麼,如何闡釋現實、構建現實、呈現現實,幾乎和結構功能主義和衝突理論所處理的問題同等重要。下面我們來看兩岸在《國統綱領》和“九二共識”問題上是如何解釋、建構並呈現現實的。

  二、兩岸在《國統綱領》問題上的攻防戰

  在這個攻防戰中,我們看到了雙方如何解讀當時的政治局面,如何回應對方的訴求。在這個互動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回應的方式如果不同,效果就會很不相同,一些機會或許就不會在“一念之間”喪失掉。

  中國大陸改革開放之後,對台政策從毛時代的“一定要‘武力’解放台灣”轉到70年代末期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上來。這個方針既針對香港和澳門,也針對台灣。而中華民國政府則提出“一國良制”的方針對付“一國兩制”:即“民主、自由和均富”的“良制”。

  這個“一國良制”的方針繼而在1991年形成了一個具體的《國家統一綱領》,我們簡稱《國統綱領》。其目標是“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其四大原則是⑴大陸與台灣都是中國的領土,所有的中國人都應力促國家的統一;⑵中國統一以全民福祉為依歸,而非黨派之爭;⑶中國統一以發揚中華文化、維護人性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主法治為宗旨;⑷中國統一應尊重台灣人民的權益,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分階段達成。

  《國統綱領》提出了國家統一的三個階段。近程是互惠交流階段:⑴化解敵意,良性互動,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⑵建立中介機構,放寬各項限制;⑶大陸推動經濟改革,逐步開放輿論,實行民主法治,台灣則加速憲政改革,推動國家建設;⑷和平解決一切爭端,在國際上相互尊重,互不排斥。中程是互信合作階段:⑴建立兩岸官方溝通管道;⑵直接通郵、通航、通商;⑶協力互助參加國際組織與活動;⑷推動高層互訪,創造協商統一的條件。遠程是協商統一階段,即成立協商機構,在政治民主、經濟自由、社會公平、軍隊國家化的原則下,研訂憲政體制,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  

  即使在近30年之後的今天看來,這個《國統綱領》仍然是非常不錯的兩岸前途的選項。大陸方面當時對此是如何回應的呢? 

  大陸有關方面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贊成該文件一個中國應該統一以及通郵、通航、通商等主張,但是仍然堅持“一國兩制”的方針。

  正如時任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的蘇貞昌2006年在終止《國統綱領》時所說,“據當時兼任陸委會主委之行政院副院長施啟揚所作‘中共對我《國家統一綱領》之反應’報告說明,中國對《國統綱領》之反應,除‘共建統一的中國’一詞給予肯定外,對所揭示之目標、原則及進程,均極盡詆譭之能事,毫無採納、商榷誠意”。於是《國統綱領》就被終止了。

  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的邱进益後來對亞洲通訊社社長徐靜波說當時李登輝制定《國統綱領》的確是“真心地想推進台灣與中國大陸的統一”。但是李登輝在回答徐靜波的問題時卻說制定《國統綱領》目的不是為了與中國統一,而是為了安撫國民黨內的保守勢力。 

  或許大陸方面當時不認為李登輝真心想國家統一,或許李登輝自己在這個問題上也衹是見步行步,如他給徐靜波的書籤上對自己的描述,“我是不是我的我”。是《國統綱領》不是他呢,還是“台獨”不是他呢?

  與李登輝同齡的台獨大佬彭明敏在一篇紀念李登輝的文章中說:“我常說,有兩個互相矛盾的身分在李登輝的身上結合在一起。一是作為台灣人的李登輝,另一是作為中國國民黨主席的李登輝,前者要保護和伸張台灣人的政治權利即民主化,後者則為了‘統一’中國,一些基本人權必須犧牲,他在此兩種立場上掙扎,天人交戰。”顯然他也認為李登輝有統一或者台獨的糾結。

  或許李登輝的這種糾結,也影響了大陸對他的解讀,從而直接影響了兩岸關係逐漸惡化的走向。

  但是無論李登輝當時如何想,如果大陸從正面解讀李登輝,把這個《國統綱領》的球接過來,然後兩岸在政治、經濟、社會上都先互動起來,並承諾在這些方面的漸進改革,或許就不會有1996年台灣總統大選時的武力威脅台灣,以及李登輝全面走向台獨的情況發生。

  台灣方面對大陸的反應的反應,也即終止國統會與《國統綱領》的運作,繼續去中國化,包括政府機構以及國營公司的改名、推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等,繼續往台獨的方向走去,從而坐實了大陸對民進黨是台獨黨的指控。於是在《國統綱領》這個問題上,由於各自的意識形態和敵對解讀,兩岸失去了一次共建和平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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