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五岳:台灣該如何回應錢其琛的重要講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5-10-25 18:03:47  


  錢其琛講話的新意

  在中國國台辦副主任周明偉元月中旬訪美期間的“預告”下,錢其琛先生終於元月二十四日在江八點七週年的座談會上發表重要談話。元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更以罕見高規格的“社論”方式,相互呼應;隨後,中國大陸更召開全國台辦主任會議,以期貫徹中央指示。無論就胡錦濤的出席乃至《人民日報》的社論,對於此次錢的談話可謂具有相當的份量。它不僅意味著中共在“十六大”召開之際,對台政策的傳承與定調,也意涵著兩岸關係在小布什訪問中國前後,確實較以往出現緩和的契機。這篇重要講話究竟重點何在?新意為何?台灣方面應如何回應才能讓兩岸關係邁出關鍵性的一步,而不致於祇停留在“祇聞樓梯響”般地等待果陀的到來呢?

  綜觀錢其琛的談話與《人民日報》的社論,佐之以國台辦發言人張銘清的談話,筆者認為,此次錢的談話如果有“新意”與“具體”,祇有兩點,那就是在政治上,尤其是一中問題上,“希望台灣當局領導人在承認九二共識問題上,採取認眞、積極的實際步驟,雙方在此基礎之上,重新開展對話與談判”。所謂“認眞的、積極的實際步驟”究竟為何呢?顯然需要雙方更多務實的考量與善意的回應,才能形成良性的互動,在經濟議題上,錢強調在兩岸入世後,中共“願意聽取台灣各界人士關於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密切兩岸經濟關係的意見與建議”。

  台灣的初步反應

  面對錢其琛的談話,台灣新任行政院院長游錫堃在上任後首次舉行的記者會上也初步回應並強調,兩岸一九九二年在香港舉行會談是一個歷史事實,不止是雙方當事人,台灣各黨派對會談結果也有不同解讀。他認為,對於其中的爭議,唯有讓各方保有各自立場,相互體諒、尊重,共同找尋解決的方法和機會,才能解決。在復談方面,游院長指出,復談的前提是雙方必須有善意;而且單有善意還不夠,還要付諸行動,彼此尊重,進行交流對話,擱置爭議,才有復談的可能。他並表示,台灣亦考量派遣有關人員前往大陸訪問,並就雙方關切的議題,例如兩岸投資保障協定、小三通或對九二會談過程及結果解讀的爭議等,廣泛交換意見。

  吾人認為,短期内,在雙方政治立場難以妥協的情況下,雙方除了講講“口惠實不至”的氣氛談話外,重要的是如何抓住聚焦式具體政策訴求,以期透過不致失焦式的政策對話,具體推展兩岸關係,並期許具體性與功能性的經貿雙贏,方能反饋並紓緩兩岸關係的對立僵局。

  眾所皆知,兩岸政府從一九四九年至今,雙方在政策的宣示與文字的表述上,並未針對各自宣稱的一個中國達成一致性的共識與簽署協議。如果有的話,祇是端賴雙方的默契與諒解,因為雙方至今都無法公開宣示接受對方對於一個中國的主張。

  究竟一九九二年的歷史事實為何?客觀地說,兩岸在表述一九九二年兩會所取得的默契與諒解時,不僅台灣方面從舊政府的口頭上各表一中的九二共識,轉變為新政府的刻意迴避一中、共議未來一中,改採擱置爭議、儘速恢復對話的九二精神。大陸方面早年雖然強調堅持一中,但當年兩岸所協商的係事務性議題,因此可以“暫不討論”;到達一九九五年台海危機後,強烈反對台灣方面的一中各表。一九九九年特殊兩國論之後,在覆函辜董事長的說明中,則首度明白反對有九二“一中各表”的共識。要到二○○○年五二○陳總統就職演說後方改為強烈訴求:改為兩會有所謂九二共識,並界定兩會皆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

  兩岸的主要障礙為何

  由此觀之,兩岸在一中問題上片面的堅持與刻意迴避,確實為兩岸互信與協商的主要障礙所在。對於一中原則,大陸方面應瞭解到對台灣而言,不論以往内、外有别的三段論,抑或汪道涵會長的八十六字方針,或是錢其琛先生所提的“一個中國”新三段論,台灣如何看待呢?套用大陸所慣用的一句話“聽其言、觀其行”。對台灣政府而言,兩岸在一個中國的關鍵非文字如何表述,而是如何實踐,亦即在一個中國下,兩岸如何相互定位與互動?如何平等對待?如何共存於國際空間?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一個中國無法迴避

  同樣的,台灣在面對一個中國的處理上,既然自許為民主、法治社會,自然應當以憲法、法律做為判準,以人民意志為依歸,根本毋需刻意迴避與高舉。

  除非修憲與修法,否則台灣在一個中國的處理上,自然以中華民國憲法為最高的判準(法理主權及於大陸,事實主權僅在台澎金馬),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大陸地區為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為依據,任何人與政策皆不能凌駕在憲法與法律之上。是以,筆者認為一個中國既無法迴避,則對台灣而言,一個中國也好,兩岸定位也罷,對内係以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為判準,對兩岸則以一九九二年的默契與諒解為本,並以追求共識為目標,根本毋需大費周張,創新辭彚弄得說不清楚,講不明白。

  要重視一中的實踐問題

  無庸諱言的,在一個中國的處理上,筆者認為,兩岸雙方如果祇是明察秋毫地一再爭辯九二共識與九二精神,而無視當前人民需求,實屬本末倒置。明白地說,九二有沒有共識固然重要,目前兩岸有沒有想要建立共識,尤為重要。如果目前兩岸有尋求共識的意圖,則一九九二年沒有共識有何關係?反之,如果目前不想尋求共識,則一九九二年有共識與協議又有何用呢?是以,建立默契擱置政治爭議,儘快恢復對話協商;揚棄意識型態堅持以功能實踐作為來檢驗目標的唯一手段;少一點決策利益考量,多為兩岸人民福祉計,應是世紀交替,兩岸雙方必須抓住的機遇與契機。

  兩岸應探討成立自由貿易區的可行性

  面對兩岸加入WTO,兩岸經貿僵局仍難紓解。陳水扁總統暨新内閣既然以“拚經濟”為施政首要,順著錢其琛的談話,台灣應可提出建立“兩岸自由貿易區”(FTA)以為回應。事實上,就在錢其琛發表重要談話之際,台灣前行政院長蕭萬長也在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召集專家,研討成立兩岸自由貿易區的可行性。筆者認為,無論就國際的潮流趨勢、兩岸經貿交流的瓶頸,抑或兩岸在WTO互動的困境,乃至再創台灣經濟發展契機與增進兩岸和平共榮,此刻提出“兩岸自由貿易區”,殊值兩岸當局審慎思考。其理由如下:

  就國際潮流趨勢而言,在面對“全球化”與“區域經濟合作”兩大浪潮,兩岸祇有秉持“資源分享”、“經濟共榮”的區域合作精神,方能因應全球化的嚴厲挑戰。在兩岸經貿交流的瓶頸中,長期来“政治冷、經濟熱”、“官方冷、民間熱”的畸型現象,已面臨到結構性的瓶頸;兩岸政府暨公權力如不進行對話協商,非但無法解決因交流而衍生的諸多問題,更遑論開展兩岸經貿的正常互動。

  就兩岸目前在WTO互動的困境而言,雖然台灣亟欲遵守WTO規範,有意透過其架構與平台開展兩岸經貿關係,但中共一再祭起一中,深恐兩岸經貿國際化,而表明不願也不會與台灣進行協商。如果兩岸一方面援引WTO架構;另一方面善用WTO規範的“例外規定”提供更加優惠待遇促成自由貿易區的成立,正好滿足雙方不同的政經考量。

  就再創台灣經濟契機與增進兩岸和平共榮而言,在兩岸先後入世後,中共除了積極推動“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亦考慮與香港、澳門成立自由貿易區。台灣為了不被邊緣化,除了在國貿局早已成立了“自由貿易協定專案小組”,也積極在WTO架構下,與美、日、紐、星等尋求洽簽雙邊自由貿易區。吾人認為,兩岸若能研議成立自由貿易區,不僅有助於台灣與其他國家順利簽訂FTA,也有助於台商目前乃至未來在中國大陸享有較外商優惠的條件與競爭的利基不致喪失。如果兩岸不能洽簽FTA,而其他成員得以與中國大陸簽訂FTA,則中國大陸非但無法持續給台商享有優惠待遇,反而優惠條件不如與中國大陸簽有FTA的外商,屆時對台灣的經濟必然有所影響與衝擊。FTA的成立除了經濟上的互利共榮外,對區域的和平穩定也具有正面的貢獻。吾人認為,不論是從陳水扁所提的兩岸經濟統合優先,抑或錢其琛所強調聽取台灣關於建立兩岸合作機制的意見,兩岸積極研議與規劃FTA,應是現階段打破僵局的可行之道。

  經濟互動中的政治問題

  兩岸欲成立FTA自非一蹴而就,需經漫長的協商過程;雖然在產業層面必然要考量到對若干產業的衝擊,而透過協商將貿易正常化的時程延長(如農產品),也必然要避免過度高舉政治立場,並意欲強行對方接受一己政治訴求(如一中原則與兩國關係)。事實上,無論是WTO抑或FTA,皆為規範兩個或兩個以上經貿體按照國際經濟規範常規運作,兩岸任何一己之政治主張,除了滿足自我阿Q式冥想外,鮮能違背國際常規化轉為具體實踐。兩岸在政治上的立場宣示,如果祇為滿足自我感覺需要無妨,若欲強加於對方接受,甚而欲以一己之力,力抗國際潮流與規範,則貽笑世人事小,損及兩岸人民事大。

  大陸當局應深刻瞭解到,一中問題的關鍵除了作為自身政策宣示外,首應重在如何實踐與落實,而非台灣當局口頭上是否接受為要件。試問兩岸在WTO架構中互動與簽訂FTA,究竟是一中的實踐抑或漸行漸遠呢?如果在WTO或是FTA都擔心台灣不接受一中,會破壞一中,一中如此的脆弱又有何穩定性與好堅持呢?台灣政府當然也應瞭解到,一個沒有經濟競爭優勢的台灣,奢談甚麼政治安全與政治優先呢?如果對自己的經濟競爭力與社會多元的調和力不具信心,台灣的自信心到底憑藉甚麼?對兩岸政府而言,如不能擱置政治歧見,先務實開展經貿交流,究竟是為一己私利,抑或為天下蒼生計呢?相信世人與歷史自有公斷。

    (原載《中國評論》月刊二○○二年三月號,作者:張五岳 台灣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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