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1名師生死於交通災難帶來的反思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5-11-18 20:43:04  


  11月14日清晨6時左右,山西沁源縣郭道鎮的汾(陽)-屯(留)公路上發生了一起慘案,沁源二中初三121班的21名師生被疾馳而來的載重卡車碾壓致死。21條鮮活的生命,瞬間逝去,哀傷之時,人們再將目光集中到中國教育顯現的弊端和法制社會的不健全。但望通過這次慘痛的“車禍”,大陸有關領域真正負起責任,將此類事故降至零點。中評社匯選大陸媒體相關輿論,供參考。(評論員:柯冠) 

  一、交通事故暴露教育管理弊端 

    1、師生長期公路晨練,交通事故遲早發生
 
    山西沁源二中初三121班的21名師生在公路上晨練時遭遇交通事故並非絕對偶然。據教育界一位資深知情人士透露,像沁源二中那樣,學校老師帶著學生在馬路上跑操的情況,在全國各地相當普遍。即便在一些大城市,相關設施和場地比較好的學校也如此,而在一些小城鎮,尤其是農村的學校,學生在校外公路,甚至遍佈塵土的大馬路上晨跑,更是司空見慣。(《北京青年報》) 

    幾百師生長期在公路上進行跑步鍛煉,發生車禍只是遲早的事。雖然事故的主因是司機不遵守交通法規,疲勞駕駛造成的,但是如果學校師生不到公路上進行晨練,這起事故就不可能發生。我國是世界上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第一”的國家,近兩年每年都在十萬人以上。把幾百師生組織到公路上跑步,本身會對交通造成影響,又時刻面臨著車禍的威脅。所以說每一個人都不願看到的悲劇,在幾百師生走上公路的第一天起,就成了必然的了。(中國中央電視臺央視論壇網) 

    2、交通事故本可避免,漠視安全釀成慘劇 

  山西沁源交通事故事實上是一場本可以避免的災難。如果學校有足夠大的操場,如果政府能給學生提供安全而完善的體育活動設施,如果交警部門對學生在公路上跑操的行為早干預、早制止,校方對在公路上跑操的安全隱患早覺察、早整改,這場災難也就無從發生。21名師生的死再次警示:切不可把師生置於危險叢生之地。(北京《新京報》) 

    這起事件中的疲勞駕駛以及學校的上路晨練,如果有一方能有安全防範意識的話,都不至於釀成這一特大事故。 
學校操場小而自己不想法解決,人為地把師生們帶到公路上去晨練,誰敢保證,來往的車輛不發生意外?作為學校的領導、作為學校的主管部門,是否在此之前考慮過這樣的問題?正是學校的這一錯誤決策,使21名師生瞬間成了車輪下的冤魂。(人民日報網) 

   這起車禍必然的根子,是當地教育部門及學校的領導思想上忽視安全、麻痹大意。一受傷學生告訴記者,“學校操場小,除了初一在操場跑操外,大部分學生一直在公路上跑操”。“經常有車橫衝直撞駛來,我們跑操時提心吊膽,怎麼能不怕呢?”不知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是什麼原因,對此視而不見、充耳不聞?(中國中央電視臺央視論壇網) 

    山西沁源交通事故顯示中國對未成年人的安全保護意識亟待加強。此次事故發生後,山西省教育廳發出通知,嚴禁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及交通主幹道鍛煉。在此之前,學生在校外包括馬路上跑操,是常有的事。卻沒有哪個部門考慮其中對未成年人可能有的潛在傷害因素。這種現象其實不僅在山西,在全國許多學校中都存在。各地學校務必從中汲取教訓,仔細檢查還有哪些危及未成年人安全的因素,逐一清除。(新華社新華網) 

    3、保障體育場地  要有切實措施 

    學生在公路上跑操,與學校操場不足有直接關係。各地建設學校基礎設施時,不要只重視建教室,不肯留下空間給操場。有關部門對此應當有明確規定,千方百計留足學生鍛煉操場。  

    城鎮規劃中,應安排未成年人活動中心,以便於孩子們安全便利地鍛煉娛樂。社會體育設施也應向未成年人開放。《學校教育工作條例》規定:在學校比較密集的城鎮地區,逐步建立中小學體育活動中心,並納入城市建設規劃。社會的體育場館和體育設施應當安排一定時間免費向學生開放。而現實情況是,一些花費大量納稅人的錢建的體育場館,花大量經費維護,而又基本閒置。與此同時,學生因為學校場地不夠而跑到大街上跑步、踢球。(新華社新華網) 

    就在我們為都市里的摩天大樓越來越多、高校越擴越大沾沾自喜時;就在我們一次又一次高呼:要高度重視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時候,多少中小學生的操場正在高速“縮水”。可是又有誰把學校場地學生佔有的人均面積當回事兒?(湖南紅網) 

    不由得想起山西臨汾市饒平區區長宿青平不久前強行向煤老闆借款捐款修建“天安門”的風波。到論壇上看一看,有人說這是黑吃黑,反正總比官煤勾結,百姓一點也不得利要好。宿青平既然有能耐向煤老闆們化來數千萬鉅款建個廣場,擴建幾個操場又何難之有?沁源縣政府的網站上說,沁源地處長治市西北邊緣,是一個以煤林牧著稱的資源大縣。如此看來,這理應是一個財政較為富足的縣,如果政府訴苦說有資源不等於有錢,那一車車的煤拖將出去,換來的又是什麼呢?怎的連百年大計也舉步維艱? 

    山西煤老闆的闊綽早就讓世人為之一驚了。在參觀完大寨回太原的路上,時常看見一些當地農民的貧寒。同行的人說,貧富差距已經大到難以想像:有人在開寶馬乃至悍馬,有人卻被迫在巨型卡車來來往往的大道上跑操。不如多建幾所操場吧,不如多修幾間校舍吧。(廣州《南方日報》) 

    二、根源是對農村教育投入不足 

    1、教育經費缺乏可靠來源 

    鑒於山西沁源縣發生學生重大交通傷害事故,北京市教委緊急下發學校體育安全管理通知,規定學校體育活動不能到校外機動車道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進行。這對避免同類災難的發生,或許有一定積極意義,但在防範中小學安全事故方面,教育部門實際上陷入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怪圈。但其實,山西沁源交通事故問題的根源是對農村教育投入的不足。(北京《新京報》) 

    沁源二中因為操場面積狹小,除初一學生外,全校師生只得長年在公路上晨練。學校無力提供孩子們晨練的場地,這折射出了辦學條件不合格、政府對教育投入不足的問題。校方允許學生到公路上晨練固然沒能盡到責任,但是,連學生的活動場所都無力滿足,校方能在多大程度上保障師生安全呢?(江蘇《現代快報》) 

    山西沁源交通事故僅僅將慘劇誘因歸於校領導的失職和失察是不夠的,該慘劇間接暴露的仍是當下一些農村教育瓶頸性問題,尤其是中西部等經濟欠發達地區所面臨的教育經費投入不足且缺乏可靠來源的緊迫問題。(北京《光明日報》) 
   
  “11.14”車禍發生後,面對神情呆滯,眼睛紅腫的遇難學生家長,牽頭處理事故的一位縣委副書記承諾,一要妥善安置受難學生的後事,二要追究司機的法律責任,三要追究學校的相關責任。在表態先拿出1萬元(每人)厚葬遇難學生後,這位副書記再次承諾:“一定會妥善處理此事,請相信政府。”縣領導表態要追究這追究那,對投入教育不足和政府履責不到位卻沒有絲毫反思。如果政府不動真格加大教育投入,僅僅拿學校打板子,肯定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北京搜狐網) 

   2、校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有律師認為,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學校應提供專用場地,供學生跑步、做操、進行室外活動。如果學校確實需要佔用道路跑步,應事先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路政部門申請,以求得職能部門同意,在交管部門採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或者幫助其維持秩序的前提下,方可佔用道路進行大規模的體育運動。 

  受害學生是初中生,一般年齡應該在十四五歲左右,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群體,他們在學校期間的安全,應該由學校負責,也就是說學校對他們負有監護和看管的責任。(《北京青年報》) 

   3、堅決取締學生馬路晨練 

  比貨車碾死21名師生更恐怖的是什麼?是5點多就出發的晨練!都大冬天了,那麼十幾歲的初中生,天天要起這麼早去公路跑步!如此這般將最佳睡眠時間拿來跑步晨練,能練出健康的身體嗎?這樣鍛煉身體的結果恰恰是將孩子們的身體摧垮!“讓孩子們多睡一個小時”的呼聲已經呼了那麼久了,可是中學生為什麼還早起晚睡、早“練”身體晚“練”習題? 

  國家教育部,甚至國務院,應該痛下決心,痛作決策,堅決取締那似是而非的學生集體晨練了,並從此入手,把學生的睡覺權利還給學生,把學生的自在時間還給學生,把學生的身心健康還給學生,把學生的茁壯成長還給學生。(湖南紅網) 

    三、執法不力責任缺失已成痼疾 

    1、慘劇緣於法律執行不力 

    學校須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這是《教育法》中所明確規定的設立學校的基本條件。但學生跑步還要到公路去的教學設施是合格的嗎?學生在馬路上跑操,在農村地區並非個別現象。而這正是一些地方政府普遍失職的體現。 

    而且,亡故的都是初三的學生,都在義務教育範圍之內。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實施義務教育所需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籌措,予以保證”,“城市和農村建設發展規劃必須包括相應的義務教育設施”,操場容不下學生跑步,這是保證投資了嗎?這是合乎規劃的嗎? 

    《教育法》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並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然而,這足以保證學校有充足的教育經費嗎?(廣州網易網) 

    2、凸顯地方政府安全責任缺失 

  長期以來,各地對教育的重視往往偏重于智育,即使是硬體建設也是圍繞著知識教學展開。政府規劃學校建設時,往往也偏重于校舍建設,很少考慮操場和活動空間;教育部門檢查一般都離不開校舍磚瓦化程度、“三室”裝備程度等內容,很少考核體育場地和體育設施內容。在一些官員的心目中,教育強調體育場地和體育設施幾乎等於不務正業,一些地方政府財政投資安排壓根就沒有這方面打算。有的即使出臺了一些相關辦法,但也只是紙上談兵,根本沒有保護落實的有效措施。這種想法和行為嚴重地有悖於教育方針,有悖於教育法律法規,是一種狹隘的思維、落後的理念和違法的行為。如果不能得到重視,即使不出現此類交通事故,對於發展體育運動,提高學生身體素質也一定會有嚴重影響的。  

    這起慘痛的交通事故也提醒各級政府,安全問題隨時存在,就在身邊。在安全工作上,既要重視那些事故頻發的高危行業和生產領域,也要重視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各個領域;不僅要把重視體現在事故後的現場指揮和善後處理上,更要把重視體現在制定並落實超前預測的各項措施上,特別是要注重用科學的發展觀統領工作的全局,學會舉一反三,處處爭取主動,把安全工作體現在全局各項工作的規劃之中,把安全隱患消滅在有效的工作之中。同時,要加強安全工作的有效監管,杜絕“天亮才找枕頭”現象。(新華社新華網) 

  據一名受傷學生介紹,因學校操場較小,大部分學生一直在公路上跑操,經常有車橫衝直撞駛來,使他們跑操時提心吊膽。校園硬體的現實局限,便能成為將學生們推向風口浪尖的理由嗎?究竟是安全服從於晨練,還是安全和諧的校園文化應是主導一切程式設計的首要前提?在如此簡單的問題上出現認識偏差和設計硬傷,這是讓人難以容忍的。從根本上說,這次慘劇絕然脫不了“人禍”的干係。由此帶給我們的思考是,校園文化也好,校園活動也罷,究竟是以學生為本的設計原則,還是以領導意志、師長意志為決策圓心?這不是一個輕描淡寫的程式性問題,而是一個嚴肅的制度原則問題。(上海《東方早報》) 

    四、顯示公共體育機制弊端嚴重 

    不能諱言,我國各級政府目前在對待公共體育設施的投入上存在著嚴重的不足,學校的體育場更是被拔地而起的教學樓逼仄得越來越狹小。而在地方官員的政績考評體系中,公共體育事業的發展幾乎處於無足輕重的位置。但在另一方面,各級政府在競技體育的投入上面,卻不約而同地甘願投入巨額資金。政府對於競技體育和公共體育(大眾普及體育)上的厚此薄彼,異常鮮明地體現出了我國目前存在著的體育機制弊端。在這種情況下,中小學的體育設施建設的被忽略也就成為了一種必然。在某種意義上說,山西沁源慘劇就與政府對大眾體育投入上的嚴重不足有關。(上海《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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