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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高個稅起征點 緣何民衆不領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27 09:14:57  


 
一、起征點兩千元 惠民之舉力度有限

1、减稅釋放善意 七成工薪階層免稅
  十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12月23日至29日舉行,其中一項重要內容,便是審議國務院提交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報道稱,此番修改意見會集中在稅前扣除額的提高上,草案中建議將額度從目前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廣州《南方都市報》)

  工資薪金所得是現時中國個人所得稅11個稅目之一,在個稅收入結構比重中一直占大頭。據國家統計局2006年的有關數據測算,將工薪减除費用標準提高至2000元/月後,工薪階層納稅人數占全國職工總人數比例將由目前的50%左右下降到30%左右。換言之,2008年全國工薪階層將有70%左右的人不需要負擔個人所得稅,只有30%左右的人要負擔個人所得稅。這實質上是一種財政轉移支付,等于是政府將個稅起征點調整後300億元的减收支付給工薪階層。因此,個稅起征點調整實質上釋放的是對工薪階層的减稅善意。(湖南紅網)

  2005年10月那次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審議,政府在强大社會輿論壓力下,在道義層面大量“失分”後,才匆忙擬把個稅起征點提高到1500元。但輿論仍不依不饒,修正案草案被迫交給民衆公開徵求意見,最終被“擠牙膏”式地上調至1600元。(北京和訊網)

  自此,要求繼續調高個稅起征點的輿論壓力經短暫釋放後又開始繼續積累,今年下半年起,壓力再度頻頻見訴報章,假如再次上調起征點的事在年底前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例會上沒有反應,那麽,明春全國“兩會”上,政府將在道義層面再次陷入“深度尷尬”中。鑒于此,此次財政部長謝旭人主動提交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擬把個稅起征點上調至2000元,顯然吸取了上回“道義大失分”的教訓——與其明春被動,不如趕在年底前主動表達姿態和誠意,爭取道義的也是政治的輿論主動。(廣州《廣州日報》)

2、一兩年一修訂 起征點缺乏前瞻性
  從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把個稅起征點由800元提高至1600元。但施行還不到兩年,個稅起征點標準就引起巨大爭議。中國青年報社調查中心近日的一項調查顯示,高達97%的受訪者認爲當前的個稅起征點還需要再調高。如此廣泛的針對個稅起征點的質疑,其實暴露出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的短視。(上海《上海證券報》)

  輿論普遍的看法是,個稅起征點的調整要爲經濟社會的發展預留一定的增長空間,從而避免法律的頻繁修訂。法律是最嚴肅的制度,理應保持一定的穩定性,而“朝令夕改”的隨意性肯定損害法律的嚴肅性,同時也浪費立法資源。現行的1600元的個稅起征標準是兩年前剛剛確定的,才過兩年就再修改,這麽短的間隔在立法史上是非常罕見的。按照目前1600元的起征標準,工薪階層納稅人數占全國職工人數的比例爲50%,而調整爲2000元之後的比例將降爲30%,也許過不了兩年,這一比例又將提高到50%,難道過兩年還要修改嗎?中國的經濟正在快速發展,國民的收入水平也在較快增長,在這種日新月异的國情之下,立法工作也應該增强預見性和前瞻性。(北京《中國經濟時報》)

  2000元的個稅起征點除了前瞻性不够之外,還有明顯的滯後性。一是該起征點遠遠滯後于民衆的要求,二是民衆的收入將會滯後于物價的上漲。更重要的是,如果每次個稅起征點的提高,既不必通過民意聽證,也沒有一個法律規定的剛性的標準,而是財稅部門和專家學者關起門來在那兒研討,則不僅個稅法的法律嚴肅性受到挑戰(起征點變得過于隨意,而且往往由行政主導),個稅法的宗旨也會被違背。同時,財政收入的“承受能力”會成爲調節個稅起征點的主要砝碼,所謂的提高起征點,往往只成爲有關方面應對民意的一種“意思表示”。(北京《中國青年報》)

3、起征標準過低 財政幷非負擔不起
  在中國的法律規則構建過程中,相關法律制度深受政府職能部門的影響,而職能部門必然把自己的利益融入到相關法律條文之中,這是造成相關法律往往與民衆預期存在差异的重要原因。以個稅法的修訂爲例。在個稅法修訂之時,就有人提出根據上個世紀80年代的標準確定個稅起征點。1981年職工平均工資約爲每月60元,而個稅起征點爲800元,大約爲月工資的13.3倍,比照這一比例,個人所得稅法應把起征點定爲24600元才合理。(雲南《雲南信息報》)

  但是,有關部門堅决反對把個稅起征點提得太高,其依據是個稅起征點從800元提高到1600元後,工薪階層納稅人已經從占總人數的60%减少到26%,幷且,全國個稅將因此减少280億元左右。(上海《上海證券報》)

  2007年,中國的稅收可達5.1萬億元,加上政府土地出讓金的1萬億元,和央企一年利潤的1萬億元,人均(按13億人口計算)貢獻約5400元。如果再加上其他各類收費,人均貢獻額會更多。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稅收,又有多少造福于民衆呢?

  中國新聞網10月5日消息說:中國財政部副部長王軍表示,國家財政支出用于社會保障的比例,已經從1998年的5.52%,提高到2006年的11.5%。按去年財政稅收3.9萬億元的11.5%計算,合計4485億元,平均每個國人可享受345元!國民稅負和社會保障之間已經如此不平衡,這個時候就應該趕快考慮“讓稅于民”,而非財政承受能力。實際上,財政承受不起的幷非社會保障和民衆福利,而是不斷攀升的行政支出和難以遏制的行政浪費!(北京《中國青年報》)

  其實,中國目前的財力充沛,個稅的財政收入功能完全可以放弃。2006年,中國的財政收入高達3.9萬億元;2007年,還將突破驚人的5萬億。而2006年,全國的個稅收入只有2453億元。即使個稅全部取消,也不會對財政收支造成多大影響。近年來,關于中國的稅負過高以及减稅的呼聲日益高漲。如果减稅,那麽個稅理應首當其衝。(北京《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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