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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富豪再出事 黃光裕能否跨過“原罪門”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2-02 04:09:32  


 
一、黃光裕被拘傳 觸動富豪“原罪”神經

1、問題首富再次被查 黃光裕面臨拘傳“大麻煩”
  11月19日,家電和媒體的小圈子裏開始流傳“黃光裕被抓”的消息,幷蔓延至網絡。傳言稱,中國商界的傳奇人物、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黃光裕已被北京市公安局專案組拘查數天。據傳,起因是這位曾經三登胡潤版百富榜的“中國首富”涉嫌操縱市場,對其兄黃俊欽控股的ST金泰股價進行操縱。自2006年黃光裕第一次被北京市公安局訊問後,這位中國首富就從未離開過公安機關的視野。2008年底,一切正在浮出水面。(北京《經濟觀察報》)

  11月27日,黃光裕被查的消息爲北京市公安局所證實。據消息靈通人士透露,這一案件實際由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直接負責,而且是由北京分部接管的。同時,該消息稱,現在公安局幷不方便透露相關信息,需要等待上級命令。“目前看來,黃光裕刑事犯罪的可能性最大。”東南大學張馬林律師表示,黃光裕是知名上市企業的掌門人,通常情况下一般不會隨便“動他”,而現在有消息稱他被拘傳,那麽十之八九有“大麻煩”。張馬林估計,黃光裕這次恐怕難以自救。(北京《國際金融報》)

  今年39歲的黃光裕曾于2004、2005年蟬聯胡潤百富榜榜首。今年,他以430億元個人財富再次登頂。2007年,黃創建的國美電器公司(含非上市部分)的銷售額超過1000億元。目前,國美電器已發展成爲中國最大的家電零售連鎖企業之一,成爲長虹、TCL、康佳、索尼、松下、夏普、菲利浦、LG、三洋等衆多海內外家電名牌在中國的最大經銷商。(廣東《南方周末》)

  但是,“首富”黃光裕已不是第一次陷入是非之中,早在2006年,黃俊欽、黃光裕兄弟就曾因涉嫌13億元的違法違規貸款被有關部門調查過。只不過那一次黃氏兄弟做到了全身而退。20年前,黃氏兄弟共同創立了國美電器,1993年二人“分家”後,哥哥黃俊欽轉向房地産業,建立了“新恒基系”,在京城及東北擁有數棟著名的大厦;弟弟黃光裕則獨自經營“鵬潤系”,國美電器、鵬潤地産構成其主要資産。多年來,對黃氏兄弟巨額財富的來源向來不乏質疑。官方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民營的“新恒基系”和“鵬潤系”在創業階段,涉嫌以違法或嚴重違規方式,獲得北京中行的信貸支持,總計達到13億元。這些貸款在鵬潤和新恒基之間密切流動,最終流向境外,形迹可疑。這些資金既構成了上世紀90年代黃俊欽兄弟創業期的“第一桶金”,也在2000年之後繼續支撑其擴張。(北京《京華時報》)

2、黃光裕涉嫌七宗罪 可疑資金高達七百億元
  作爲擁有430億身家的中國首富,黃光裕被調查原因在業內存在多個版本。據公安部門調查,黃光裕名下秘密往來的可疑資金約有700億元。11月28日,中國證監會相關人士證實,在三聯商社、中關村這兩家上市公司重組、資産置換等重大事項過程中,黃光裕旗下的北京鵬潤投資有限公司有重大違法違規嫌疑,涉及金額巨大。(北京《經濟觀察報》)

  據悉,黃光裕于11月19日晚間被北京警方强制帶走詢問,三天后,黃光裕回到北京寓所。消息人士透露,19日晚間的詢問僅涉及“涉嫌操縱中關村(000931.SZ)、*ST金泰(600385.SH)股價”兩起案件。該人士透露,黃光裕涉嫌的案件主要包括:在國美海外上市期間以及幷購永樂期間多次行賄;其名下資産注入海外殼公司的過程中偷漏稅;對*ST金泰部分洗錢案件,對中關村、三聯商社(600898.SH)等股價進行操縱;通過地下錢莊秘密流動轉移資産。東南大學張馬林律師表示,“根據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如果操控股價的罪名成立,黃光裕被判刑事犯罪的可能性最大。”(北京中新網)

3、百富榜猶如舉報信 揭開中國富豪道德瘡疤
  就在官方渠道還沒有正式公布黃光裕的具體罪錯之時,就幾乎沒有人會認爲黃光裕絕對清白。社會輿論普遍相信,中國的私營企業家們,若認真查起來,恐怕沒有幾個身上查不出點問題的。所以有人戲稱,從牟其中開始,楊斌、張文中、張榮坤、顧雛軍、周正毅、周小弟、周偉彬、周益明、吳英等人的落馬,使胡潤的百富榜,看起來更像是一封舉報信。(上海《上海商報》)

  毋需諱言,有很多富翁的財富背負著“原罪”,根本經不起道德和法律的檢驗。《財經》報道即稱,黃俊欽兄弟早年勾結原北京中行行長、中國銀行董事牛忠光等人牟取銀行貸款,撈到了創業的“第一桶金”。尤其是在改革開放之初,中國經濟正從計劃體制轉向市場經濟體制,各種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無法可依)之時,國內第一代富豪們的第一桶金常常是踩著“紅綫”掘得,而上級政府也往往對此類現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默許縱容。(北京《京華時報》)

  具體聚焦于土地和資本市場,更是暗箱層叠、黑幕重重。第一批淘金者中有張海,有黃光裕,還有其他許多人。他們都很聰明,都一樣善于資本運轉,買空賣空,張海當年在鄭州買地,玩的把戲就是先同政府簽買地合同,然後拿著合同到銀行抵押貸款,用銀行的錢支付地款,自己坐享其成,這與黃光裕創業時用3萬元貸款做家電經銷,依靠政府的錢買政府的産品,然後“操控”市場一樣,都是在一個沒有游戲規則或規則漏洞百出的社會裏大展身手、大顯神通,這是中國經濟特定時期給予這些人的天賜良機。他們利用中國改革開放初期的無序與混亂,不僅實現了個人財富的升華,還成爲風光無限的社會精英。

  這是一個兩難的悖論:上世紀90年代以前的改革史是一段“摸著石頭過河”的試錯史,從中央到地方,根本不可能有對未來改革的明確和整體思路。因此,如果不敢去探索,就不可能有今日之發展局面;而一旦大膽闖關,又必然出現違紀、違規乃至違法的情况。“原罪”就是在那樣的特殊歷史條件下誕生的。然而,過去因違紀違規造成的“原罪”幷沒有隨著時間的流逝得到徹底洗刷,而是沉澱下來。如今,黃光裕的落馬,正是揭開了中國富豪的道德瘡疤。(廣東大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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