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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嬌案攪動中國 考驗政府公信司法獨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09 05:48:37  


 
二、精神病成爲擋箭牌 巴東抓住救命稻草

1、巴東抓住抑鬱症做文章 “約束性保護”鄧玉嬌

  巴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無論對當地政府的形象還是官場的影響都是極爲不利的,但要挽回影響就要從鄧玉嬌事件中吸取教訓,强化法律和制度,對官員加强管理和教育,現在這方面如何進展沒聽說,却總是在鄧玉嬌“故意殺人”和“抑鬱症”上大做文章,就在事故發生後的12日,鄧玉嬌就被送進了恩施州優撫醫院進行檢查鑒定。被送到該院後,院方采取了“約束性保護”措施——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條約束後固定在病床上,活動能力和活動範圍均受到限制。這一幕我們時曾相見,這到底是擔心鄧玉嬌有精神病,還是純心要讓鄧玉嬌患上精神病?因此公衆更有理由擔心,鄧玉嬌會被“治療”成精神病。(北京《環球時報》)

  有著豐富辦案經驗的巴東縣公安人員,應該從一開始就知道,鄧玉嬌是在自我防衛過程中,因過當將鄧貴大刺死。而且,具有自首情節的鄧玉嬌,不可能患有精神病,不然的話,案發後,她不可能“用自己的手機撥打110報警,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爲”。(重慶華龍網)


2、力證鄧玉嬌患有精神病 維護當地官場形象

  精神病鑒定可能淪爲强勢犯罪嫌疑人的“免罪金牌”,一直以來被法律界人士擔憂,而今却被用在無權無錢的女服務員身上,似該爲公正法律喝彩。因爲依照法律,抑鬱等精神病症患者在處罰量刑時從輕,更有甚者免予起訴。但在筆者看來,這非但不是鄧玉嬌的幸運,某種意識上講有轉移公衆視綫、回避案情真相之嫌。(廣東《廣州日報》)

  在鄧玉嬌刺死鄧貴大的事情發生以來,有兩種迹象很讓人蹊蹺。一種是千方百計尋找證據治鄧玉嬌的罪,另一種又極力讓鄧玉嬌患上“精神病”,也就是爲鄧玉嬌開罪。這兩種迹象看來是矛盾的,但不管怎樣可以看出,一切還就是爲了維護死者和傷者的“尊嚴”。因爲找出鄧玉嬌“故意殺人”的證據,這就說明死者和傷者多少有“含冤”的成分,而鄧玉嬌如果真是“精神病”,死者和傷者的“含冤”成分就更高了。因爲“精神病”患者殺人可以减輕刑事責任,但同樣殺人也可以不需要理由,鄧貴大如果死在精神病人之手,他不僅能爲自己爭得幾分“尊嚴”,更能爲當地的官場形象增添幾分“光彩”,至于那種“特殊服務”就可以忽略不提了。從這個意義上講,鄧玉嬌的“精神病”也是當地想挽回官場形象的最後一根稻草。(北京國際在綫網)


3、最終放弃精神鑒定王牌 巴東警方自打耳光

  雖然爲鄧玉嬌案的偵查沒有被拖成“周老虎”感到慶幸,但在巴東警方依法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之時,我們却還在“犯糊塗”。不是懷疑鄧玉嬌精神有問題嗎?爲什麽不同時公布相應的鑒定結論呢?

  我們不妨來捋一下巴東警方起初的這張“王牌”。案發後,警方在鄧玉嬌包內發現治療抑鬱症的藥物。5月11日,鄧玉嬌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巴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次日鄧玉嬌被送到恩施州優撫醫院進行檢查鑒定。再看之後的有關報道,有鄧玉嬌母親說女兒長期服用抑鬱症藥物的,有鄧玉嬌的知情者說其經受過多次精神打擊的,還有鄧玉嬌被送到醫院後,被院方采取了“約束性保護”措施的。種種迹象都在表明,鄧玉嬌的精神的確出了問題,至少是疑似犯病。(上海解放網)

  然而,就在人們迫切想知道警方的申請鑒定結果時,有關其精神問題的說法却出現了驚人的轉機,不僅警方不再涉及有關精神鑒定的一個字,而且還根據律師的申請幷考慮到鄧玉嬌的身體狀况,對其變更了强制措施,實施監視居住。而最終的偵查更是對鄧玉嬌精神問題隻字不提。

  到底是什麽原因讓當地警方從起初的當作重大案情突破,到現在的幾乎是徹底地放弃了這張“王牌”,答案我們只能猜測:或許是鄧玉嬌根本就沒有什麽精神問題,那個“包內發現治療抑鬱症的藥物”或許是有人故意放入轉移視綫的“計策”;亦或警方已對其進行鑒定,因結果不在預料的範圍,于是乾脆來個語焉不詳?當然,也極有可能警方什麽也沒做,他們覺得與其去做很不確定的精神鑒定,不如以一個“防衛過當”來“統包”。(江蘇《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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