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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明彪答中評:為何製發居住證?
http://www.CRNTT.com   2018-08-16 12:07:19


國新辦召開關於港澳台居民證件便利化措施發布會(中評社 徐夢溪攝)
  中評社北京8月16日電(記者 徐夢溪)國台辦副主任龍明彪16日在應詢中評社提問時表示,今天宣佈的製發台灣居民居住證正是落實同等待遇的重要一步。今後,凡是有利於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我們都會盡力去做。

  龍明彪16日應邀出席國新辦舉辦的有關港澳台居民證件便利化措施新聞發布會,就大陸向台胞發放居住證的情況應詢提問。

  龍明彪表示,台灣居民居住證是為滿足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的需求而推出的身份證件,台灣同胞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不需要具有大陸戶籍,也不需要放棄台灣戶籍。目前,在台灣享有的相關權利義務也不應該受到影響。

  “台灣居民只要是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都可以申領。領到居住證後,就可以享受國家和居住地提供的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

  他對比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居住證表示,前者是台灣同胞來往大陸的旅行證件。台灣居民居住證與台胞證最大的不同在於,居住證是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身份證件,不能用於出入大陸,而台胞證是出入大陸的唯一證件。

  “居住證採用了居民身份證製作技術標準,採納了台灣同胞提出的使用18位身份證號碼的建議,這樣就確保了在社會公共服務系統中用於識讀身份證的所有終端和設備都能識讀它。”龍明彪指出,居住證用於在大陸證明身份,能實現與身份證在日常使用上的無差別體驗,具備了台胞證目前無法實現的許多功能。

  龍明彪告訴中評社記者,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兩岸一家親”理念,就是體現我們為台灣同胞辦實事、辦好事。十九大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今年2月28日出台“31項措施”,是落實同等待遇的一個步驟。前幾天宣布的取消就業許可,也是體現這個精神的具體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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