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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呼格吉勒圖案專案組組長馮志明被檢察機關帶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18 22:13:03


  中評社北京12月18日電/新華社發布客戶端呼和浩特12月18日晚消息,記者當日從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了解到,呼格吉勒圖案專案組組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查。1996年,呼格吉勒圖錯案發生時,馮志明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專案組組長。

  1996年4月9日,發現公廁女屍後呼格吉勒圖報案但被警方當成嫌犯,後經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於當年6月10日被執行死刑。坊間指稱馮志明“用61天時間把一個剛滿18歲的報案青年辦成了強姦殺人犯,並迅速執行死刑”,但客觀地說是公檢法一起辦成。

  公開報道顯示,當年偵破“四•九”女屍案後,包括馮志明在內的許多警官,因為“迅速破獲大案”獲得從二等功到通報嘉獎的表彰。

  案發時馮志明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副局長,此後他一路升遷。2002年時,已擔任呼和浩特公安局緝毒緝私支隊支隊長;2006年12月,職務已是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禁毒委主任、區政府副區長、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1年,馮志明被任命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政治部一自稱姓塗的工作人員對媒體證實,馮志明還是區分局局長,只是兼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但次年,馮志明的職務已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據法制晚報報道,馮志明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的多名同事證實,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宣布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後,馮志明就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未上班,並且至今沒有在公開場合露面。期間,馮志明按照上級要求上交了工作配槍。

  如今,呼格吉勒圖沉冤昭雪,馮志明則成為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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