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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青島:教育懲戒將出台細則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25 12:22:55


  中評社北京2月25日電/近日發布的《青島市中小學校管理辦法》中,“中小學校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學生,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適當懲戒”的條款備受社會各界關注。青島市人民政府2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對教育懲戒的內容和方式將出台細則,確保學校、教師不把“經念歪”。

  青島市教育局副局長王洪琪說,教育法規定,學校的一項基本權利就是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教育部印發的《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也指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中,有採取適當措施對學生批評教育的權利。

  “懲戒的主要目的是通過懲戒讓學生認識錯誤,糾正錯誤,本質與激勵、表揚等方式一致。但懲戒不等於體罰,我們要杜絕體罰。”王洪琪說。

  王洪琪表示,教育懲戒要堅持以下幾個原則,一是目的正當,懲戒是為了幫助學生認識錯誤;二是教育為主,懲罰是一種手段,重在教育,以育人為目的,要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三是對學生的懲罰方式和程度,要充分考慮未成年人的年齡特點;四是程序合法,實施懲戒需要依據正當程序,採取適當措施,立足通過教育保護學生,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

  王洪琪說,下一步,青島市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會同專家,發動校長、教師、家長、學生和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科學研討教育懲戒的內容和形式,研究出台一個詳細實施細則。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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