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網絡售藥如何安全駛入快車道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26 13:30:46


  中評社北京3月26日電/藥品流通改革作為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被寫進了政府工作報告。而作為流通改革的探索之一,國務院在2月初出台的《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推進“互聯網+藥品流通”。更早的1月底,國務院印發《關於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取消“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第三方平台除外)審批”。

  “互聯網藥品交易在我國探索了近20年,相對於其他網絡購物而言,進展不快,這些鼓勵措施很有積極意義。”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名譽會長、專家委員會主任於明德指出。

  作為藥品流通中與公眾生活最直接相關的一環,網絡售藥如何安全地駛入快車道?

  互聯網售藥降低流通成本

  互聯網和藥品的結合,不僅僅是方便購藥的問題。“互聯網可以給藥品流通帶來更高的效率和更低的成本。”於明德談及上述新政時說。

  藥品的畸形售價,很大一部分緣於流通環節的混亂。長期關注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分析認為,我國藥品流通企業多、散、小,企業與企業、企業與醫療機構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流通環節層層加價和流通秩序混亂,一定程度上導致藥品價格虛高、吃藥品回扣等現象。

  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胡善聯介紹,我國藥品的流通費率一般在7%左右,而美國一般在1%到1.5%。

  《意見》中提出的“互聯網+藥品流通”,是從整個藥品流通行業改革的角度出發作出的決定。“目的是通過互聯網把全國藥品市場打通,對接和共享藥品信息,推進醫藥流通產業結構優化。”胡穎廉認為。

  國務院醫改辦相關負責人在解釋《意見》出台的初衷時表示,與規範醫藥代表等政策一樣,推進“互聯網+藥品流通”也是為了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第三方平台須承擔更大責任

  促進流通的同時,監管的難度將會加大,尤其是與公眾用藥安全直接相關的網絡售藥環節。

  網絡售藥在我國起步不晚。1998年,上海第一醫藥商店開辦了國內首家網上藥店。截至2017年2月28日,我國共發放《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916張,擁有網上藥店649家。在網絡購物飛速發展的今天,這個速度並不快。

  互聯網交易如何能確保消費者用藥安全,這是人們對網絡售藥最大的擔憂。近年來,監管部門查獲的假藥大案,不少都是以互聯網作為重要銷售渠道,消費者對網售藥品的投訴舉報數量也顯著上升。

  “目前,企業到企業的流通,比較讓人放心。大家更關心面向消費者的交易。”國家食藥監總局副局長吳湞說,開展網絡售藥必須要有實體店,且做到責權一致,公眾權益才能受到保障。

  在面向消費者的網絡藥品交易中,第三方平台的風險更難把控。“像一些大型藥品經營企業自建網店,直接面對消費者,其物流、資金流、信息流是點對點的、雙向的,相對可控。如果有第三方的參與,這幾個‘流’是割裂的,變得更複雜。而且,第三方平台流量很大,一旦發生藥品安全事件,危害很可能是跨區域的、全局性的。”胡穎廉說。

  政府對推動網絡售藥發展仍有一種謹慎的信心。《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分為A證(第三方平台交易)、B證(企業與企業交易)、C證(企業面向個人交易)。國務院最近取消“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第三方平台除外)審批”,即以後只有涉及第三方平台的A證才需要審批。這並不意味著監管在放鬆,在取消B證和C證審批的同時,國務院要求這些獲證企業建立網上售藥監測機制。

  “但網絡藥品交易的第三方平台到底扮演什麼角色?承擔什麼責任?風險如何防範?這些還需要更加明確的規定。目前第三方平台對於網售藥品安全的保障作用並未體現,因此總的思路是平台必須擔負更大的責任。”胡穎廉說。

  於明德認為,不存在絕對的安全和零風險。第三方平台確實需要加強監管,但怎麼把風險控制到最小,需要在具體實踐中摸索和完善,應鼓勵社會大膽嘗試。
  (來源:光明網)

CNML格式】 【 】 【打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