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3日電/ 3月22日,全國人民都收到了一份大禮包——“五一”小長假又回來啦!
去年12月,國務院發布2019年放假安排時間表,勞動節只有5月1日放假,為啥現在又有了調整?記者採訪了有關部門和學者。
順應社情民意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為避免調整相鄰周休日對正常工作生活節奏的影響,元旦、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5個法定假日逢周三時只在當天放假,不調休。
2019年的勞動節恰逢周三,所以2018年12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明確今年“勞動節:5月1日放假”,也就是說放假1天。
過了好多年的“五一”小長假忽然消失了,遺憾之餘,不少人紛紛提出好建議。在剛剛閉幕的2019年全國兩會上,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考慮到勞動節的特殊性和季節的特殊性,也提出了改進和調整的建議。
百姓有所呼,改革有所應。國務院要求相關部門認真研究,並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在此基礎上,決定調整2019年勞動節放假安排,通過調休形成4天假期。
“這個調整充分體現了對民意、民情和民生的高度重視。”中國社會科學院旅遊研究中心研究員宋瑞分析,“五一”小長假調休符合人們的消費習慣。近年來,人們已經形成了利用“五一”小長假休息放鬆、從事文化和旅遊消費活動的習慣。
過去十年里,每年的“五一”假期均是通過調整周末和工作日調休,形成三天左右的“小長假”。略有不同的是,在多數年份里,五一勞動節均處在一周的前兩個或後兩個工作日,便於和前後的周末進行調換,而2019年的“五一”處在一周的第三個工作日(周三),因此調整起來有一定的特殊性。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勞動節適逢春夏相交、氣候宜人,很多民眾都希望在春暖花開的時候外出旅遊、探親、休閑。為了回應人民群眾的呼聲,作出這樣的調整,充分體現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順應了社情民意,有利於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多樣化的需求,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有關部門將做好相應安排
自2008年以來,勞動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分別可通過與周末連休或與工作日調休等形式,形成若干“小長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