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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綠營促放寬監票資格 “內政部”:樂觀其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30 13:25:23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初審攸關選舉監察員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評社 劉冠廷攝)
  中評社台北7月30日電(記者 劉冠廷)在野黨日前呼籲應立即修改選罷法,改變大黨才能監票的規定。“內政部長”陳威仁30日表示,讓無黨籍參選人能推派監察員是樂觀其成。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上午初審攸關選舉監察員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威仁與“中央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義周列席備詢。陳威仁在會前受訪時說,對於“立法院”提案修法,盼讓所有候選人都能參與監票,他認為選舉就是要公平、公正、透明,所以對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9條的修法,他是樂觀其成。

  劉義周則表示,關於監察員推選,“中選會”2年前曾提案,希望回復2007年修正前的原有條文,也就是監察員改由候選人平均推薦,比較合理公平,因此同意這次修法提議。而細節還要和各政黨協商,希望合理公平。一旦公布實施後,年底就可調整適用。

  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立法委員”、“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由推薦候選人且其最近一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委”選舉得票率達拜分之五以上政黨,於各投票所推薦監察員1人。

  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日前也曾赴“立法院”,與競選總幹事姚立明、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立委”李應元,以及另一位無黨籍台北長參選人馮光遠等人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應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9條,讓每位候選人都可於投開票所推薦監察員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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