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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7天以上陸團須換司機 旅行公會跳腳
http://www.CRNTT.com   2017-11-21 16:19:05


台北市旅行公會理事長吳志健(左)、副理事長柯牧洲(右)。(中評社 梁雅雯攝)
  中評社台北11月21日電(記者 梁雅雯)“交通部觀光局”11月15日修正“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規定旅行社安排陸客團7天6夜以上,需安排輪調遊覽車駕駛人員,新法將於12月1日將正式上路。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今召開記者會指出,司機缺員非常嚴重,實務上根本做不到,呼籲政府針對該項進行檢討並取消該規定。

  台北市旅行公會今天在台北市旅行公會會議室舉辦不滿“觀光局”修法記者會,由該會理事長吳志健、副理事長柯牧洲出席,為接待陸客的台灣觀光業者發聲。

  吳志健表示,目前台灣缺乏司機,因為政府對駕駛的控管很嚴格,必須要持有遊覽車客運駕駛人駕照,目前台北市及新北市遊覽車公司的現況是車比司機多,每家遊覽車公司平均缺少2到3位,也藉是說司機缺額將近千位。

  除了駕駛員考試嚴格,陸客團減少後也讓不少司機轉行,吳志健表示,以往陸客團1位司機平均1個月接3團左右,可滿足基本收入,陸團減少後,雙北減有1千多名駕駛,全台減少約5千人。

  吳志健表示,“觀光局”管考通報系統行之已久,若更換駕駛,司機如臨時有事或身體不適而需更動,來不及通知責任歸屬為何?

  吳志健提到,觀光團是8天7夜為主,實務上早班接機行程可能往中部移動,隔天如何更換司機?晚班接班基本上會在機場附近住宿,隔天如何更換司機?除增加成本也增加人員,送機部分也是同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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