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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移民勞權會劉茜:微罪否定婚姻陸配不服
http://www.CRNTT.com   2018-01-17 15:13:23


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劉茜。(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1月17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劉茜今天上午在“誇張惡法無人管,人球問題誰負責”記者會上表示,用微罪的定義就否認真正的婚姻,這是陸配姐妹們最不服的地方,兩岸婚姻在台灣存在著隱藏性的不確定危機,這個根源就來自於不合理的法律制度,讓陸配在這情況下生活感覺喘不過氣來。

  記者會由國民黨“立委”林麗蟬主持,除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劉茜與當事人嚴先生與楊小姐出席,還有前移民署長謝立功、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元豪,以及陸委會專門委員何達仁及“內政部”戶政司專門委員陳子和與會。

  中度身心障礙的嚴先生與楊小姐透過仲介結婚生下兩個孩子,返台定居基隆,楊小姐工作負責全家生計並貸款買屋,但當初的仲介遭到逮捕,2001年嚴先生被法院質疑假結婚判刑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楊小姐獲不起訴處分,後來楊小姐取得身份證,可是月前嚴先生為躲100多萬元卡債辦假離婚,不到2個月楊小姐的身份證就被撤銷,兩人向謝立功、林麗蟬求助後今天舉行記者會。

  與會的陸委會與“內政部”戶政司代表都表示,依國籍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外籍配偶及陸配都一樣,一旦離婚,外配或陸配的戶籍、身份證會被撤銷且2年內要執行遣返,但結婚若超過5年即不得撤銷身份證。

  劉茜表示,昨天她的同事也接到身份證被撤銷的類似個案,所以這其實有許多案例,兩岸婚姻在台灣存在著隱藏性的不確定危機,這個危機根源就來自於不合理的法律制度,讓陸配姐妹們在這樣不合理的法律制度下生活,感覺喘不過氣來。

  她指出,楊小姐的案例加上之前屏東有一個案例,讓陸配姐妹人人自危,大家都害怕不知該怎麼辦,假結婚的定義到底在哪裡?讓她們感到非常困惑,政府不應隨便撤銷人民的權益,如果以一張偽造文書就定罪,十分不合理,陸配嫁到台灣,在台灣生活,拿到身份證,就是台灣的公民,政府不應該肆意撤銷陸配的戶籍,這對陸配而言是最危險的一件事。

  劉茜說,政府把一個真正的婚姻,只因為偽造文書就說成是假婚姻,請問結婚生子後小孩子要怎麼安排?這個政府要怎麼去解決這個問題,這是陸配在台生活面臨的困境,婚姻移民一直被這個不合理的法制規定所綁架,用微罪的定義就否認真正的婚姻,這是陸配與外配最不服的地方,所以法律的漏洞與不健全,政府應去積極修法解決,給予保障,而不是採取忽視的態度,否則後還會有更多的個案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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