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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通:修法提高兩岸和平協議簽署門檻
http://www.CRNTT.com   2019-02-15 12:11:40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2月15日電(記者 黃筱筠)對於中國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受訪時提到重返執政後擬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日質詢時拋出應該要針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進行修法,提高兩岸和平協議簽署的門檻,最後要經公民複決。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答覆說,會在適當時機啟動修法。

  陳明通表示,蔡英文在元旦談話已經特別注意這方面事情,已經指示“國安”單位以及陸委會要去研議民主監督機制。

  管碧玲質詢說,爭取國民黨提名的三位大老,吳敦義、王金平、朱立倫都談要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最下猛藥是吳敦義說執政後就要簽署,她看了心裡毛毛的,這種事情要急還是要緩?陳明通則說,習近平在對台灣同胞書四十週年談話,已經推近兩岸統一進程。

  管碧玲又接著說,吳敦義說要怎麼簽兩岸和平協議,是要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下去簽,就是海基會機構簽才算數,其中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目前第五條程序,由政府委託海基會去簽,簽署回來30天前,到“行政院”核定,再到“立法院”備查。

  管強調,這可以秘密程序為之,這行得通嗎?涉及國家主權的和平協議,台灣人民財產安全是否獲得保證的和平協議,吳敦義要用這個方式去簽署,我們怎麼因應?
  
  管碧玲表示,“我準備一個方案”。既然要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去簽,那我們就來修第五條,目前她準備的方案是,“要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之前計劃,要“立法院”做事前的審查以及授權,要三分之二“立委”同意才能去簽署;簽回來的東西要“國會”四分之三出席,以及出席四分之三同意通過才可以;第三階段要由公民複決,選舉人總額半數通過才算數,尤其涉及領土,要“憲法”程序才算完成”,至少要這樣吧!

  管碧玲說,她不知道“國安”單位怎麼研議,但要簽兩岸和平協議至少要這樣,她也問陳明通修法要不要啟動?陳表示,會在適當時刻啟動。

  管碧玲說,面對兩岸和平協議,第一就是修法以防萬一,或是贏得政權阻止這樣事情發生。陳明通也附和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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