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綠委加碼 陳明通贊成退將終身管制赴陸
http://www.CRNTT.com   2019-05-23 18:58:23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到內政委員會備詢。(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5月23日電(記者 倪鴻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原規定退將、退休高官管制赴陸參加政治活動15年,因民進黨“立委”提修正動議改為限制終身,遭中國國民黨“立委”反對,最後決定先過初審,送院會討論前交朝野協商進一步討論。

  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今天下午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尊重“立院”議事程序與安排。

  今天下午通過的兩岸條例第9條之3條文,明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的政務副首長或中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在大陸地區舉辦的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如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的旗、徽、歌等行禮、歌頌或其他類似行為。

  “行政院”草案版本原規定15年內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在大陸地區舉辦的慶典或活動,但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認為,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無論退休多久都不應該發生,因此提修正動議,取消15年的規定,一旦取消即變成永久限制,當時出席的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態支持。

  不過,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認為退役、退休15年根本已不可能接觸機密,也不具任何代表性,規定不應如此嚴苛,藍綠堅持不下,後來決定交朝野協商再進一步討論。

  有關罰則部分,依“行政院”版草案,若退役、退休15年內赴陸參加政治相關活動,可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停止領受10%至100%之月退給與5年,情節重大者得剝奪月退給與,已支領者應追回之,而若是未領取月退休給與者,則由原服務機關處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林為洲也質疑處罰過嚴,因此也是一併保留送朝野協商。

  初審通過的版本也規定,違反規定者除剝奪退休給與及罰鍰,曾領取的獎章、勳章、執照、證書等均應予以追繳註銷,但服務獎章、忠勤勳章及其證書不在此限。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