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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華裔耆老人到暮年子女爭產 遺囑最有效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01 09:56:00


(美國《星島日報》)
  中評社香港8月1日電/紐約布魯克林一華裔耆老多年前與其第一任太太置下房產,原配去世後,他又娶了第二任太太,如今老人邁入暮年,房產歸誰成了兩任太太子女們爭奪的目標。對此律師指出,若該房產非婚姻財產,老人所立遺囑才是最具法律效力的。 

  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一名華裔婦女就大限將至的老父親名下的房屋遺產歸誰前來做法律咨詢,據該女子講述,其父親與前妻多年前以現金買下房產,在其前妻過世後,父親續弦娶了第二任太太。

  如今老父親病重在床,其名下的房產歸誰所有,讓其前妻的子女和現任妻子的子女產生了紛爭。老父親欲將房產全部分給與第二任太太膝下的子女,但前妻的子女因經濟條件不好也想分得一杯羹。

  對此黎保利律師樓的案件經理宋大維指出,老父親的房產與第一任太太共同買下,根據紐約州法律,房子屬於二人的婚姻財產,因第一任太太過世時沒有留下遺囑,房產自動歸丈夫所有,子女並不會分得產權。

  這套房產是老父親再次結婚前所購買,且當年全部用現金買下,不存在隨後與第二任妻子共同償還貸款等問題,因此該房產不屬於與第二任妻子的婚姻財產,在老父親去世後,第二任妻子對這套房子也不享有產權。

  律師表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老父親在沒有外界壓力或干擾下訂立遺囑,遺囑將是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這個案件中,老父親若訂立遺囑將全部房產留給第二任妻子膝下的子女,那麼前妻的兒女將沒有獲得房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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