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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華人學生陷涉槍風暴 李昌鈺給出“4不”提醒
http://www.CRNTT.com   2018-04-08 11:38:15


孫安佐持有的上千發子彈。
  中評社香港4月8日電/近期在美國,接連發生四起華人學生因涉槍引起校園恐慌事件,導致華人學生被捕、認罪、遣返。刑事鑒定專家李昌鈺博士表示,華人社會常誤解美國憲法保障擁槍權,但那是給美國公民的。在這個移民社會,少數族裔常被視為外國人,不可拿威脅開玩笑,也不要搜集武器。帶槍保護同學、殺壞人,都不是身為學生的本務。

  中國僑網報道,對於剛認罪“攜槍到校”的馬州18歲ROTC生陳奧文,以及同樣18歲,因開玩笑想掃射學校被控恐怖威脅,目前仍被羈押的台灣交換生孫安佐,李昌鈺說,兩起案件都是不幸,很同情他們,希望有好結果。但被捕後說想當警察、軍人,都可能是借口,在法庭是沒用的。

  美國法律不管認罪或定罪,皆以法官判決為主。若屬輕罪、判緩刑,且能取消記錄,傷害較輕。如果留下永久記錄,將來連當警察、軍人、政府雇員的機會都沒有。他建議,一旦發生這類事,最好找曾任法官、檢察官的相關案件專業律師。

  他提醒四項要點:第一,不亂開玩笑,美國人常對外國學生有戒心,有時是跟著同學一起吹牛,講一些威脅的話,結果同學打小報告沒提別人,卻選擇性地舉報少數族裔。

  第二,不搜集武器。有時是同儕壓力,看同學有槍,也想擁有。若是不正當管道,或未成年買槍,責任更大。

  第三,不要上網搜尋購槍、做炸彈的方法,因為會留下記錄,而且有些是執法人員設的釣魚網站,可能變成調查對象,也可能被有心人利用。

  第四,絕不要出於好奇,回復極端分子的訊息,因為許多都被政府監控。

  他認為陳奧文因認罪而有輕判可能,已是很好結果。孫安佐案,電腦既然被取走,很可能是警方已看到可疑之處,需聯邦協助進一步調查。比如若不小心看過恐怖分子或製作炸彈教學的網站,看的頻率有多高,是否與對方有聯絡等,若判斷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可能在法庭上被指為同情恐怖分子。但若有通聯,也需看上下文,不能用一句話當證據。如果聯邦未發現不利證據,最好的結果也應像陳奧文,認輕罪結案,法官可能認為不需服刑,或以社區服務替代。

  孫安佐持有的上千發子彈。

  李昌鈺說,現在因為太多人仿效擁槍,引起不安,而且老師鼓勵學生舉報,所以感覺案件突然增加。事實上,過去許多類似案件沒有被報道,也無處罰,就是不希望引起模仿效應。也有恐怖分子或心理變態故意在網上誘導青少年組裝手槍、做炸彈,現在網絡很危險,家長一定要留意孩子上哪些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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