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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女性被救護車撞傷 索賠4年獲100萬美元
http://www.CRNTT.com   2019-04-24 12:05:56


  中評社北京4月24日電/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華裔鄭女士2015年在紐約皇后區被一輛小型救護車撞傷,肇事司機後來因病身亡,審理周期延長至四年。意外傷害律師表示,因肇事司機在警察報告中的口供和事發後法庭問詢的信息有出入,2019年4月重新開庭審理時,司機已經亡故、無法到場申辯,所以根據該車購買100萬美元的保險,為鄭女士爭取到同等金額的賠償。

  案發時鄭女士正要過馬路,被一輛正在左轉的小型救護車撞倒,當時雙方均為綠燈,但案發時並無第三者證人在場;警察到達現場後,司機表示鄭女士是從停在路邊的兩車間突然衝出,但鄭女士表示案發時自己走在人行道上。

  此事故造成鄭女士右腿貫穿性骨折,手術中要以鋼釘固定,需要後續的物理治療,並有可能產生後遺症。

  受理此案的律師戴禺表示,在案發半年後的問話中,司機改口說當時反向行來另一輛車,躲閃時分散了讓行鄭女士的注意力,所以釀成車禍。但該問話結束後不久,司機便生病去世。

  根據紐約州的法律,法庭要求若當事人去世,必須由遺囑檢驗法庭委派遺產代理人,案件才能繼續審理,所以此案直至今年4月才開始審判。

  戴禺說,救護車擁有100萬美元的保險,在審理前的和解中,對方提出425000美元的賠償,認為鄭女士也應有50%的責任,且她的傷勢並非特別嚴重;而法庭認定責任在先、索賠金額在後,最終判是事故車輛全責。

  戴禺表示,在沒有進行賠償階段的判決前,對方就同意將該車所擁有的100萬美元保險全部賠償給鄭女士,若一直堅持進入下一階段,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如果高於100萬美元,多出的部分則需撞人車輛的所屬公司自掏腰包;但作為保險公司,他們對自己的客戶有信托義務,在賠償方面保護客戶,減少其賠償的風險。

  來源:中國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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