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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总理特恩布尔 |
中評社香港6月23日電/根據提交給聯邦國會的新立法草案,移民將被迫等待15年之久,才夠資格領取澳大利亞的老年金或殘障年金。此外,特恩布爾政府也將恢復一條舊規定,在年金領取者出國六周後切斷他們的福利金給付。據澳洲新聞網刊文稱,一攬子福利改革政策,預計將節省近9億澳元的福利支出。
文章摘編如下:
社會服務部部長波特認為,期望移民首先為澳大利亞的經濟和社會做出貢獻,然後再申領年金補助,是完全合理的。
根據現行法律,移民必須在澳大利亞居住10年(其中5年必須為連續居留),才能夠申請年金補助。
而澳大利亞政府希望收緊這條規定,要求移民在澳連續居住10年——其中5年必須處於工作生涯之內,然後才能申領年金補助。或者,移民也可以在連續居住15年之後申領年金補助。
波特說:“這意味著大多數獲得年金的人,都已經通過有償工作和納稅為澳大利亞經濟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據悉,這項措施每年只會影響約2400人,但未來四年預計可以節省約1.19億澳元。目前領取年金的人員都不會受到影響,預計2018年7月以後,只有2%的申請人會受到影響。
此外,政府也再度尋求切斷出國超過六周的年金領取者的福利給付,對於永久離境者,則是立即切斷福利金。這項措施此前沒能通過國會。
其他一些福利改革措施也被編入立法草案,於21日提交國會。其中包括,只有在澳學習,而且父母的住所或常住地址也在澳大利亞的人,才能享受學生搬遷獎學金。這意味著來自海外,或者出國留學的學生,將不再有資格獲得這筆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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