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新西蘭華人房東招室友被氣進醫院
http://www.CRNTT.com   2018-06-29 10:33:47


  中評社香港6月29日電/據新西蘭《天維網》報道,“一個不留神,竟給自己找來了這麼個麻煩!現在可好,請都請不走。”家住新西蘭奧克蘭北岸的華人平原阿姨很鬱悶地告訴天維網記者,前幾天自己被一對難纏的租客氣得住進了醫院。

  你爽快地交押金,我乾脆地給鑰匙

  平原說,去年9月,她在奧克蘭北岸買了一套4室2衛的房子。因為平時一個人住,有多餘的空房間,所以今年1月,她在Trade Me的“Flatmates”租房板塊刊登了空出來的2房1衛的招租廣告。

  1月8日,一對20歲出頭的洋人夫妻帶著一個10個月的孩子聯繫平原看房。看房後,這對夫婦表示很滿意,當天就交了2周的房租900新西蘭元作為定金。平原見對方這麼爽快,便把鑰匙給了對方。

  平原選擇的出租方式是華人朋友們很常見的類型,即房東和房客住在一個屋檐下,沒有單獨的水電表,但卻可以把房子簡單分隔後,獨立出入,互不打擾對方的生活。據平原介紹,當時租房的時候並沒有做承租者的背景核查,也沒有簽合同,雙方就每個月的水電網費如何分攤達成了口頭協議:網費雙方平攤,水電費按人頭分攤,平原出四分之一,對方一家人出四分之三。

  看似一切順利,但沒想到,這卻為日後埋下了隱患。

  房東:“翻臉不認賬,各種找茬拖欠房租水電費”

  1月13日,租客一家正式入住。而這一天,平原的女兒住進了醫院,準備生寶寶。所以在第一周,平原一直在醫院和女兒家奔波,沒回過自己家。

  “第一周他們就沒交房租,而是催促之後才付。之後也是不斷拖欠房租,有時候交200新西蘭元,有時候又補100,反正得一直追著要。水電費也是在反覆催促下付了2個月的。” 平原告訴記者。

  到了5月,這一個月的水電費賬單飆升,平原想著去跟對方說說,讓他們節約用水用電。

  “我去敲門,告訴他們用水用電節約一些,哪想到男生特別粗魯,直接罵shut up後關上了門。” 平原說,5月份分攤到租客身上的水電網費是366新西蘭元。平原發郵向對方要水電費後,對方回復說稍作商議後給答覆。

  但當晚對方的回復郵件卻讓平原覺得很詫異,郵件裡說了一堆房子的問題:窗簾、火災報警器壞了,門口的路不好走很危險等。另外還拒絕支付水電費,要求房東在20天內修好郵件裡指出的問題。

  “這個房子是我去年9月買的,買的時候都沒有這些問題,門前的路也是新修好的,怎麼現在會出現這一堆問題?”她說。

  再後來,對方要求平原安裝獨立水表和電表,否則就不支付水電費。 他們的理由是:自己是房客(Tenants)而不是室友(Flatmates),因此房東必須按照對待房客的標準來。

  理不清Tenants和Flatmates,警察也表示無能為力

  “我看他們找這一堆問題,就知道是遇到無賴了。於是我給了2周時間讓他們搬走。”平原說,這時候對方不僅不走,直接威脅說要告她,並稱自己要以房客的身份維權。

  平原表示很奇怪,明明是在Trade Me的“Flatmates”上招的室友,也是在同一個屋檐下一起住著,怎麼就變成了房客(Tenants)了?

  於是平原打電話到Tenancy Services詢問,Tenancy Service表示平原和承租者的情況屬於室友關係,因此Tenancy Services不受理她的案件。“但為什麼對方卻成功起訴了呢?顯然是他們說了謊話。”

  2周後,這一家並沒有走,平原報警了。警察表示可以給對方書面正式通知,讓他們搬走。但平原把書面通知給過去時卻被當面撕毀。等到6月24日書面通知到期時,平原無奈再次報警,但這家人表示不搬走,會打官司。警察只能作罷。

  據平原說,這家人住在她家時,工收局的人來調查過,“工收局的工作人員問我,女方是一個人帶著孩子住嗎?他們在調查女方冒領單身母親的福利。後來我們在工收局的提醒下,查了這對洋人的案件審理結果。”

  平原發現,他們在去年竟然被另一個房東告上了法庭,也是因為拖欠房租和水電費。

  “最後房客敗訴了。我這是遇到慣犯了啊!”平原說。60多歲的她被氣得喘不過氣,直接被救護車送到了醫院。

  “拖欠房租和水電費,好好的路不走還把草坪踐踏得不成樣子。前院後院全是他們扔的垃圾也不肯花錢清走。我現在都不敢回去,只能住女兒家。”平原說,直到現在,這家人還未搬走。

   7月份,平原將和租客在法庭上見。

  “我想告訴華人房東們,一定要做好背景核查和簽合約,不能掉以輕心。遇到問題後,不要怕,大膽站出來。即使打官司,也讓給自己討回公道,讓這樣的人背負誠信的損失,讓他們在社會上行騙的空間越來越小。” 平原說,即便最後要不回錢也沒關係,但這關乎著誠信和道德。

  出租房屋時,搞清房客和室友的區別很重要!

  雖然最後平原和租客之間的糾紛結果需要由法庭做出判決,但從這件事中,我們發現在新西蘭很多房東並沒有搞清Tenants(房客)和Flatmates(室友)的區別,這樣就容易導致一系列糾紛發生。

  那麼,將家裡的一兩間房出租的情況算什麼?把房子分隔出去獨立出租又算什麼?房東對房客和室友到底要付哪些責任?

  其實Tenancy Services官網上對Tenants和Flatmates給出了明確定義。Tenants,我們一般稱為房客,Flatmates稱為室友。

  首先,最大的區別為是否在新西蘭住宅租賃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的管轄範疇內。根據官方解釋:如果你是一個室友而不是房客,你可能有不同的權利。“住宅租賃法”僅涵蓋房客和房東,這意味著室友的權利並沒有被明確界定。

  而現在,平原和租客之間的一大爭論點,便是像平原阿姨這樣將房屋獨立出租、與租客共用水電網的情況,到底屬於房東和房客的關係,還是室友和室友的關係?

  通俗一點來講,“房客”一般是指租了房東一套設施齊全的房子、不與房東合住的情況,而“室友”則是租了其中一個房間,與其他人(非房東)共用房子的空間和設施等。

  LJ Hooker租房部的房產組合投資經理Robin YANG解釋道,現實生活中房東、房客和室友的界定一般有三種情況。

  第一,如果你與房東同住並且付錢給房東,共用公共設施,共用水電表,則這就屬於flatmates(室友);

  第二,如果你從房東手裡整租一套房,且自己負擔水電費等,那麼這就屬於Tenants(房客);

  第三,如果你從房東手裡整租一套房,再分租給其他人,且合約上只有你和房東的名字,則你與房東屬於房客房東關係,與其他分租的人屬於室友關係。

  一位華人房東曾給出過建議:

  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切記一定要簽合同。一些細節最好事先說明,以免時候不必要的麻煩。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要明確,還要有制約力,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和經濟掛鈎。具體包括房子地址、大小、租金、租期和其他費用(水電煤和電話上網費等)的具體收取方式。一般常見的易變情況發生的補充協議條款;還有嚴重違反安全條例和破壞房屋和居家設備的處理方法。雖然開始麻煩,但是會避免無休止的煩惱。不要因為是親朋好友介紹來的就放棄原則。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