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人員將實行聘用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5-07-05 03:42:47  


  中評社香港7月5日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胡錦濤6月23日簽署第438號令,公布施行《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條例》決定在全軍實行文職人員制度,其主要內容是面向市場招聘文職人員,實行聘用制。

  《條例》規定,將依據合同對文職人員進行管理,參照事業單位同類崗位人員確定文職人員待遇,通過國家法定方式解決聘用雙方爭議,從而形成開放靈活的進出機制、競爭擇優的使用機制、按崗定酬的分配機制、軍地銜接的保障機制。

  《條例》明確規定,文職人員是指按照規定的編制聘用到軍隊工作,履行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同類崗位相應職責的非現役人員。文職人員應當履行聘用合同,根據軍隊需要參加作戰、軍事演習、軍事訓練和處置突發事件。在此期間,文職人員著制式服裝,個人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生活待遇、醫療保障和傷亡撫恤參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辦理。

  《條例》對招聘文職人員的程序、審批權限以及聘用合同的內容、期限等作了規定。明確了文職人員的人事行政關系及檔案管理等有關事宜,聘用單位可以委托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代理。文職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根據崗位、任務和貢獻,參照事業單位同類崗位人員的工資水平確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對緊缺專業人員和優秀人才適當從優。文職人員的住房實行社會化、貨幣化保障,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住房補貼、房租補貼隨工資發放。文職人員的落戶及其配偶子女隨遷,按照國家和聘用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聘用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符合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同類崗位人員退休條件的文職人員,辦理退休手續,退休後的管理服務和生活保障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