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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機制補足住房租賃短板
http://www.CRNTT.com   2022-12-09 09:48:30


  中評社北京12月9日電/據經濟日報報導,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其中,如何規範有序健康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成為老百姓關心的一個話題。

  隨著住房租賃確立為我國住房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住房租賃市場當前正在快速發展。早在2016年,《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提出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基本形成市場規則明晰、政府監管有力、權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賃法規制度體系,推動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標。在發展過程中,我國住房租賃企業和租戶不斷增加,住房租賃政策體系逐步完善,住房租賃服務和管理機制不斷創新。數據顯示,“十四五”期間,40個重點城市計劃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650萬套(間),估計可解決1300萬人的住房困難。租賃群體主要有新市民、新就業大學生、部分城鎮遷居家庭。隨著我國城鎮化率的繼續提升,未來租住率將持續優化。

  不過,由於整個行業的發展還存在一些不規範的地方,住房租賃市場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包括租賃供給主體類型多、人員參差不齊、經營服務不規範和亂收費等。這既有市場發育不成熟的原因,也有市場監管不到位的因素。比如,租賃底數不清、基礎數據缺乏,監管部門分工不夠明確等。進一步規範發展我國住房租賃市場,須多措並舉,加快補齊住房租賃短板,營造良好的市場秩序和高質量的租住環境。

  立法規範是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據悉,有關部門正在推動加快出台《住房租賃條例》。2020年9月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曾對《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應通過有關政策文件的出台,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租賃住房的建設運營標準。加大稅費減免、信貸優惠和REITs等金融政策支持集體建設用地、國有土地新建租賃房,支持存量房屋改建為租賃房。

  規範住房租賃市場,保護承租人合法權益,更需進一步優化機制。應建立從市、區到街道、社區各級政府、多個部門常態化的縱橫聯動機制,實施協同監管,形成整體監管合力。應制定住房租賃企業等主體的市場准入辦法,建立健全從業人員的行業進入標準,建立涵蓋出租人、承租人信用信息,住房租賃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的住房租賃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健全住房租賃信用體系建設。依托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整合房屋、企業、人員、信用等多源數據,建立統一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建立健全住房租賃市場價格監測預警機制和風險處置決策機制。

  還要構建保護租賃權益的市場消費環境。應依法保護租戶的居住權和同等享受公共服務的權利。發揮行業協會的職能和作用,加強租賃行業的自律管理。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企業規範經營,發揮引領作用。綜合運用人民調解、行業調解、商事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等多種方式,建立健全住房租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及時妥善化解租賃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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