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防範和化解我省地方金融機構風險的建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5-29 17:30:33  


  改革開放以來,我省地方金融機構在促進全省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也積累了不少風險。近年來,這些風險正在顯露,形勢相當嚴峻。爲了防範和化解我省金融機構的風險,本文以我省省級金融機構爲對象,提出下列對策建議,供省有關領導參考,同時有條件的市,也可以借鑒。

  (一)

  金融業是一種以信用爲基礎、高負債經營的特殊企業,企業的資信和人們的心理預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即使是一個資産負債正常的企業,在系統性風險影響和公信度失衡的情况下,也會遭到嚴重的衝擊。而如果這種情况不及時制止,引起連鎖反應,則會進一步釀成社會問題。因此,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首先要重建金融機構的資信,提高它們的公信度,防止支付危機的出現。這是當務之急。重建資信應該采取債務重組和資産重組雙管齊下的辦法,首先實施債務重組以穩定資信,然後進行資産重組以優化資産結構,提高金融機構的資信度。

  一、債務重組

  一般應積極吸收新的增量負債,特别是償還期較長的負債,以及争取某些債務延期或争取其他金融機構融資,從而改善債務結構,增强支付能力,舒緩支付壓力或使之處於可預控的狀態之中。需要時通過協調使一些擁有閒置待用資金的企業將資金存入該機構。必要時由地方財政調度一些資金存入或借與該機構,以支持其應付提存、按期償債、避免支付危機。爲保证到期外債的清償,還要及早作好外匯安排。

  增强省級地方金融機構防範支付危機的實力,除債務重組外,由大企業注資參股,以及各金融機構兼並重組的可行性均可考慮。

  二、資産重組

  我省省級金融機構多年來經營規模不斷擴大,在支持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也積累了不少的不良債權,這既有歷史原因、體制原因,也有管理不善、監督不嚴以至違規經營等多方面的原因,情况相當復雜,清收難度較大,占壓資金頗多,是可能産生支付危機的重要因素。爲了重建資信,宜將現有不良債權從這些金融機構剥離另行處置,使其資産結構優化,提高其資金流動性、安全性、增值性。

  但是,將不良債權剥離另行處置要耗費成本,而且處置結果,預計有一部分要報損。這些成本和損失,原擁有不良債權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原債權單位)可能難以全部承擔,需由地方財政與原債權單位分擔。

  (二)

  爲了争取用較短時間、較少代價、較高透明度完成這項工作,建議組建一家專門的資産管理公司通過發行債券收購上述不良債權另行處置。

  在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中,組建資産管理公司,這是一個好辦法。我們認爲有“六個有利於”,便於處理好諸多的債權債務:即利於迅速剥離不良債權,實現資産結構的優化;有利於保障金融機構的支付能力;有利於對不良債權進行一次外部稽核,使金融機構自身不搞“捂蓋子”,有效而迅速地處理不良債權;有利於使一些企業由債權轉爲股權,促進資本重組;有利於减輕不良債權處置的成本和損失;有利於减少地方財政在化解金融風險所支付大量的收購資金。爲此,我們認爲,這是化解金融隱患,增强防範和抗禦金融風險能力,保证金融高效穩健運行,保证國民經濟運行安全、穩步健康發展的一個出路和辦法。

  (一)資産管理公司組建有兩種設想。第一種設想:作爲授權管理國有資産的公司,由政府將若干個資金充裕、業績良好企業的國有股權授予該公司管理,由該公司憑藉所擁有的企業資信發行債券,專用於收購指定的省級地方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並加以處置,但由收購並處置不良債權所形成的損益,應與受權管理企業國有股權發生的損益分别核算。

  第二種設想:作爲專門處置省級地方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並在完成處置任務後即告結束的政策性公司,由地方財政撥給資本金和營運資金,亦可發行債券,專用於收購指定的省級地方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並加以處置。但這種政策性公司除收購並處置上述不良債權外,不能從事其他業務經營。

  (二)收購不良債權範圍界定。一是時間界定:可考慮以1997年底爲分界點,將收購範圍限於1997年底以前的不良債權。這樣既與風險分類工作銜接,又便於操作。二是類别界定:可考慮將收購範圍限於五級分類法的次級、可疑和損失三類。

  (三)收購價格的確定。按市場經濟的原則,不良債權應通過對實際價值的評估來定價,亦即實行折價收購。但這樣做一則復雜費時,二則原債權單位帳上仍將留有不良債權餘額,不符合剥離不良債權、重建資信的原意。因此,可考慮按帳面收購,但原債權單位對於被收購的不良債權,仍應在一定年限内繼續計提呆帳準備金,轉交資産管理公司作爲部分補償。

  (四)資産管理公司對不良債權實施收購並處置。第一,資産管理公司在收購前應對不良債權進行逐筆審查,對不符合法規或手續不全的可以剔出;有需要時亦可要求原債權單位提供書面説明備查。收購時須辦妥債權轉移手續。第二,資産管理公司收購並不意味着對原債權單位應負責任的完全豁免。如在收購後的處置過程中發現有牽涉原債權單位責任的種種問題,仍應如實反映,並可提出追究。第三,資産管理公司對所收購的不良債權可分别情况進行處置。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抓緊清收所有能够收回的債項,包括處理押品、提起訴訟、要求債務人破産還債等等;二是争取有利條件下債權轉股權,包括轉股後企業改制重組以及股權經營、股權轉讓等等。總之,盡一切可能保全國有資産,减少損失。

  (五)資産管理公司收購資金來源。收購資金來源是以地方財政爲後盾,以資産管理公司爲發行人,以原債權單位爲發行對象的長期低息專項債券。資産管理公司以專項債券向原債權單位支付收購款。專項債券雖屬長期債券,但在持有債券的金融機構面臨支付困難時,可申請以扺押、貼現等方式融通資金,或在確有必要時,由財政撥款提前兑付一部分。

  (六)資産管理公司償還債券本息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收回不良債權本息、債轉股後的股權收益、債轉股後的股權轉讓收入等等,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撥款解决。但資産管理公司收購並處置不良債權所形成的純損,由地方財政與原債權單位分擔。

  (七)給予减免税的優惠。對資産管理公司收購並處置地方金融機構不良債權所形成的交易,應考慮給予税收减免。

  (三)

  金融的債務和資産重組,是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一環,但我們還要認真吸取亞洲金融危機的經驗教訓,從根本上、全局上做好金融改革工作和提高金融機構抗風險的能力。因此,還要采取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一)金融業要在改革中發展,在發展中改革。要在中央的統一部署下,着力建設好地方金融機構體系、市場體系和調控監管體系,不斷提高金融業的經營管理水平。金融的治亂防險的措施要到位,做到標本兼治。當前要認真解决好農村基金會、城市信用社、到期外債支付、債務逾期追收、企業舉債敢借用不償還以及金融詐騙犯罪活動等等。努力增强地方金融機構防範和抗禦金融風險的内在能力。

  (二)適當調整和合併我省的金融機構。目前我省省級金融機構有一家商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三家信託投資公司(華僑信託投資公司、粤財信託投資公司、國民信託投資公司)、兩家證券公司(廣發證券公司、廣東證券公司),按照中央銀行有關規定的要求,一家商業銀行和兩家證券公司均應在保留之列,三家信託投資公司中粤財的資本金和資産負債情况應是符合保留的條件的,而華僑和國民兩家似應進行調整合併,考慮到華僑信託投資公司有一定的海外聯繫和影響,予以保留其名稱爲宜。

  (三)加强對金融機構整治和監管。金融部門要找準本金融機構存在的問題,政府和金融機構自身都要采取得力的措施,加强内控監管和基礎建設,依法打擊金融犯罪活動,使金融機構的活動有序化、規範化、法治化,努力創造一個良好的金融秩序,以保障經濟運行的安全和銀行信譽的提高。同時各級政府也要規範好政銀關係,在政府自身職能範圍内,支持和維護良好的金融環境和秩序。

  (四)要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信用制度。要把信用制度作爲一個社會系統工程體系來規劃和建造。其核心要體現在嚴格執行國家頒佈的法規,如銀行法、票據法、企業法、證券交易法等等。債務人要嚴格履行合約所規定的義務,違約者必須承擔風險、支付成本、背全責任。如不按合約履行債信,就會造成企業經營、經濟管理和社會生活的混亂,從而也就破壞了社會經濟的發展。爲此,信用制度是十分重要的,我們要積極探索和大膽采用國際上通行的信用管理原則、信用工具、經營慣例、會計準則等等,重建信用制度,發揮信用制度的作用,促使經濟社會的運行與發展處於一個穩定和健康的狀態。

  (五)在全社會積極深入地開展金融法制的宣傳教育。目前金融活動已日益廣泛地滲透到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爲此,加强廣大幹部、群衆的金融知識、金融風險意識、金融政策法規的教育,顯得十分迫切和重要,要利用一切有效的形式和方法,開展好這場教育,努力創造一個人人維護良好的金融環境的社會氛圍。

  (作者:周義  本文與他人合作,寫於199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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