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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澳門港的興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3-08 22:05:42  


  澳門(又稱濠鏡澳、蚝鏡澳、香山澳、亞媽港,國外稱Macao,Macau)。位於珠江及西江的三角洲中段,東經113度33分,北緯22度12分,總面積爲164平方公裡(其中澳門市區爲57平方公裡,氹仔島爲41平方公裡,路環島爲66平方公裡),一貫屬廣東省香山縣(今中山市、珠海市)轄。“其曰澳門、則以澳南有四山離立、海水縱橫貫其中成十字,曰十字門,故合稱澳門;或曰:澳有南台,北台,兩山相對如門雲。”澳門港原先是一個小漁村,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進入和租居後,海外貿易迅速興起, 至明末的九十年,是澳門港的全盛時期,成爲廣州貿易的外港和西歐國家在東方進行國際貿易的中繼港,在世界交通和國際貿易史上佔有重要地位。清朝開始蕭條和日益衰落。本文擬側重在澳門港海外貿易和港市發展方面,就澳門港的興衰過程、原委、特性及其對社會經濟的影響等作一探討。

  一

  嘉靖十四年(1535年)葡萄牙殖民者來到澳門港,用金錢賄賂前山都指揮黃慶,以歲輸貨稅二萬兩,得以在澳門碼頭停泊商船,就船進行貿易。至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他們“托言舟觸風濤縫裂,暫願借濠鏡地曝諸水漬貢物,海道副使汪柏徇賄許之。時僅篷數十間,後工商牟奸利者,始漸運磚瓦木石爲屋,若聚落然。自是諸澳俱廢,濠鏡獨爲舶藪矣。”萬歷六年(1578年)葡萄牙人用賄賂手法買通了鎮守澳門的王綽,代爲嚮明皇朝申請,願以每年輸納地租銀五百兩爲條件,要求租借澳門港爲定居貿易之地,明廣東政府應允,决定由香山縣收解地租。這樣,葡萄牙人正式租借了澳門港,“自是諸澳俱廢,濠鏡爲舶藪矣。”從此,澳門港的海外貿易興起,澳門港市的建設隨之開始。

  葡萄牙人在澳門港站穩脚跟後,開始進行貿易活動,使澳門港從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至明末的80多年中,進入了海外貿易的黃金時代。在這個期間,澳門港不僅是葡萄牙人對華貿易的商港,也是對日本和呂宋等東南亞國家、印度以及美洲貿易的互市埠,變成了一個國際貿易中繼港。

  葡萄牙人租居澳門港的目的就是“渴望得到的中國財富和物産”。所以,當他們立足澳門港之後,就首先大力開展對中國的貿易活動,而且發展很快。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廣東御史龐尚鵬報告說:

  廣州南有香山縣,地當瀕海,由雍麥至濠鏡澳,計一日之程,有山對峙如台,曰南北台,即澳門也。外環大海,……乃番夷市舶交易之所。……每年夏秋間,夷舶乘風而至,往止二三艘而止,近增至二十餘艘,或倍增焉。

  葡萄牙人使用的“大帆船”(Great Ship)容積龐大,每艘載重量600~1600噸,可容納五、六百人。這些船隊借風力航行于裡斯本(Lisbon)——馬六甲——澳門之間,每年四至八月,趁西南季風從馬六甲向澳門港航行,十月至次年二月,趁東北季風由澳門港歸航馬六甲。靠著這些“大帆船”,把中國豐富的貨物運往印度和歐洲,又把歐洲和印度的貨物運進澳門,然後向中國內地傾銷。張甄陶記載:

  澳夷……以澳門爲居貨之地,以暹羅、蘇祿、交趾、呂宋爲行貨之地耳。今考其輸稅絕無大西洋土物,雖以鼻烟無用,今亦纍歲不來,惟是錫、蠟、胡椒、檳榔、檀木之類,皆由外番國販運而來,又得中土之細茶、茯苓、湖絲、糖果之物販往各番。

  運進澳門港的貨物以胡椒爲最大宗;運出澳門港的以生絲爲最大宗,計每年運至歐洲者達一千三百多箱(每箱計100~150卷),此外還有金塊二千二百枚(每枚重10兩),麟香八百斤。

  葡萄牙商人不滿足于在澳門港同中國的貿易。萬歷年間,由於得到明政府的允許,他們春夏兩季都到廣州參加中國舉行爲期數週的定期市(交易會),直接與中國內地商人承交貿易,從而得到更多更好的中國貨物運到澳門港出口,轉銷東南亞及歐洲各地,獲得更多的利潤。

  葡萄牙人不僅與中國發展貿易,而且又以澳門港爲據點,積極開展澳門同印度的果阿和日本的長崎,以及菲律賓的馬尼拉等地的貿易。隆慶四年(1570年)以後,葡萄牙人的商船就一直在果阿——澳門——長崎之間進行貿易。這是當時澳門港海外貿易最重要的航綫。商船從澳門港運出去的貨物有“鉛、白絲、扣錢、紅木、金物等貨”,葡萄牙商人從中贏利甚巨。以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左右的一艘葡萄牙商船從澳門港運往果阿和長崎的中國貨物及其所得的利潤列表,可知一斑。

  葡萄牙商船自澳門港運往果阿、長崎貨物及利潤表

  資料來源:根據C•R•Boxer,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Annals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 155-1640,P179-182,Lisbon 1963;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P109,Berkeley,1967;E•H•Blair and J•A•Robertson,eds,The Philippine Islands 1493,1898,Vol 19,P306-311.

  從上表可知:第一,由澳門港出口的中國23種商品中,就其價值而論,以白絲(生絲)爲最大宗,計萬歷八年至萬歷十八年(1580~1590年)十年中,每年運至果阿的約爲3000余擔,價值銀240000兩,葡萄牙商人從中贏利銀360000兩;崇禎九年(1636年)運到 6000擔,獲利720000兩。崇禎年間每年運入日本長崎的中國貨物總值銀1000000兩,其中崇禎十年(1637年)爲21414685兩,有時超過3000000兩,其中生絲的價值爲銀224000兩至1476000兩,佔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六十八點四。第二,葡萄牙商人在貿易中的利潤率相當驚人,有十六種商品的利潤率超過百分之百以上,其中棉布的利潤率超過百分之一萬七千以上。第三,經澳門港出口的商品百分之五十以上是中國內地的土特産,有百分之四十左右是中國的手工業産品。這說明當時中國的手工業品已經打入了國際市場。

  與此同時,從果阿和長崎向澳門港輸入了大量的外國貨物。從果阿運進來的有銀子、胡椒、蘇木、象牙、檀香等。明人林希元在《與翁見愚別駕書》中記載很具體:

  佛郎機之來,皆以其地胡椒、蘇木、象牙、蘇油、沈束、檀乳諸香,與邊民交易,其價尤平。其得用飲食之資于吾民者,如米、面、猪、鶏之數〔類〕,其價皆倍常,故邊民樂與爲市。

  其中以銀子爲最大宗,計萬歷十三年至萬歷十九年(1585~1591年)七年中,從果阿運入澳門港的銀子約20萬兩;萬歷八年至崇禎三年(1580~1630年)五十年間由長崎運入澳門港的銀子達到50萬兩。這些由長崎運來的銀子,多數是用來購買中國貨物返運長崎的,曾有人統計過,葡萄牙商人自澳門到廣州購貨,常帶100萬兩或100萬兩以上的銀子。葡萄牙通過澳門港和菲律賓以及美、歐洲等的貿易亦大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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