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聶樹斌案改判是中國法治精神的勝利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05 06:41:07


12月2日,聶樹斌母親張煥枝聽取判決結果。當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遼寧沈陽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新華社發(最高人民法院供圖)
  中評社香港12月5日電/7890天,這是農婦張煥枝為兒子洗冤用的時間,比其子聶樹斌實際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時間還多了325天。

  美國《僑報》12月3日載文《聶樹斌案改判是中國法治精神的勝利》,文章說,1995年,不滿21歲的河北青年聶樹彬被以強奸殺人罪名判決執行死刑後,張煥枝就踏上了遙遙無期的洗冤旅程。十年後,另一河北青年王書金供述了與聶樹斌案相重合的殺人經過,案件的蹊蹺終於被中國媒體報道。又過了十年之後,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才指定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查此案。到昨日,經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宣判,以證據不足判決聶樹斌無罪,21年後,終於塵埃落定。

  雖然這一紙判決無法讓青年聶樹斌複生,甚至已經無法挽回張煥枝這半生的悲慘命運,但是這一次改判已經是中國史無前例的事件,也注定會成為中國刑事司法的裡程碑。

  冤案甚至命案的糾錯在過去十幾年來并不是絕無僅有。前有湖北佘祥林案,曾經“被殺害”的對象張在玉“王者歸來”,案情無可爭辯,佘在2005年事發1個月後辯立即被認定為無罪,并在次年獲得國家賠償。後有內蒙呼格吉勒圖案,與聶樹斌案同樣是“一案兩凶”,該案也於2014年被改判,18年後沉冤昭雪。

  然而聶樹斌案與之前的判例又有異同之處。前者呼格案中,真凶趙志紅所承認的案件與辦案當時的很多細節都非常的吻合,這一點得到了法律的認可。沒有親自做過,不可能有詳細的過程。而聶案中,“真凶”王書金雖然也供述了大量與當年案發相符的細節,但在作案過程這一關鍵信息的供述上與當時公安機關的結論存在差異。

  有錯必糾,自然是任何一個國家所追求的的法律公正性。

  另一方面,在王書金出現後,當地法院多次再審和延宕,以及庭審過程中出現“控辯顛倒”的吊詭現象——疑凶極力證明自己是凶手,而檢方努力為其無罪舉證,這并非瓜田李下的保護,而是“疑罪從無”的倫理之爭。因為按照這個中國在過去幾年司法實踐中努力推行的判罪原則,王書金的口供差異造成他也只是“疑罪”。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