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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國時報:59條人命 事務官下台了事?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21 11:27:22


TVBS圖片
  中評社台北2月21日電/武陵賞櫻行造成33死車禍,加上陸客火燒車事件,在同一位“交通部長”治理下,遊覽車大事故已犧牲59條人命,顯現遊覽車管理,從車體結構、車籍管理、駕駛員過勞、旅行業惡性競爭與遊走法律邊緣的潛規則在在是問題。

  中國時報今天社論指出,“交通部”不能記取教訓,於陸客火燒車事故後仍苟且偷安,事故再發生,卻企圖要求公路總局、“觀光局”兩局長請辭應付輿論壓力。賀陳旦部長應負什麼責任?“行政院長”林全有無監督不周責任,才是應該探究的議題。 

  賞櫻行車禍當然不是偶發事件,否則怎會短短數月內連續兩次發生大型不幸事故?造成人心惶惶,莫不擔心下一次會不會發生在自己或親人身上,政府拚觀光成效也將大打折扣。遊覽車營運主要管理責任在“交通部”,從引進車輛、打造車體、車測、監理,都是“交通部”權責,賀陳旦部長或可歸責官僚懈怠,但他就任已9個月,未針對火燒車事故提出遊覽車管理新制並監督實施,難道沒責任? 

  試問,雙層(高床)豪華遊覽車於1983年在台灣登陸,幾十年來監理單位做了多少把關工作?最根本的載重測試,都因遊覽車業者利用特權關說而蜻蜓點水放過,遑論35度傾斜測試,假設蝶戀花這輛遊覽車曾通過35度傾斜測試,這場翻覆浩劫很可能就可以躲過。監理制度呢?估計這輛19年的老車每半年要做一次車測,相信監理單位檢驗過了,也說了OK,確認這輛老車可以繼續跑半年。租車人相信了監理制度,現在卻出事,監理制度難道是裝飾品?形式過關但不保證安全,豈是政府應有的態度?民眾租用遊覽車的唯一憑據是政府安檢過關,如今公路總局的安檢不保證安全,“交通部”可以這樣交代人民的託付嗎? 

  靠行車演變到如今的營運模式絕非突發,“交通部觀光局”豈可說不知?司機過勞,沒勞保保障,豈非逼人險境求生?勞動從業人員竟需搏命求生,還是文明國家嗎?蔡英文說“勞工是我心里最軟的一塊”,豈不分外諷刺? 

  雙層豪華遊覽車風靡台灣30年,是旅遊市場主要運具,“交通部”可曾做過道安宣導?3.8米的車高,車內冰箱、影音一應俱全,超重的車體安檢是怎麼過關?奇怪的是,每輛車都安全過關,這樣的安檢豈非形同虛設?放縱遊覽車遊走法律灰色地帶,“交通部”說要負主要責任,但主管車輛產業的“經濟部”不也是睜一眼、閉一眼嗎?當然最關鍵的是“行政院”,難道“行政院”全不知情?“行政院”負政策協調之責,遊覽車行業牽涉旅遊、運具、大陸政策,“行政院”豈能作壁上觀?“立法委員”監督“行政院”施政,難道不應該關心?“監察院”職司官箴,難道不應該啟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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