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大公報:為官避事平生恥 該出手時就出手
http://www.CRNTT.com   2019-11-18 11:46:01


  中評社香港11月18日電/為官避事平生恥 該出手時就出手──落實習主席關於止暴制亂重要指示系列評論之二

  大公報17日發表社評說,黑色暴亂仍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每天都有大量聳人聽聞的暴力違法事件發生,香港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損害,此誠法治、社會危急存亡之秋也。國家主席習近平最近兩度就香港局勢發表重要講話,強調止暴制亂是當前“最緊迫的任務”。特區政府要將中央的堅定支持、充分信任,化為止暴制亂的力量,採取更有力、更果斷的措施,盡快扭轉局面,救斯民於水火,挽狂瀾於既倒。
 
  目前的形勢是,特區政府仍掌控大局,顔色革命圖謀失敗,但暴徒氣焰仍然十分囂張,除了癱瘓交通,人為製造罷工、罷學及罷市,最近更發展到“占山為王”,幾所大學校園被劫持,成為兵工廠及犯罪分子窩藏地,企圖長期“武裝割據”。縱暴政客繼續顛倒黑白,煽動更多人參與暴亂,為局勢火上添油,向特區政府及中央極限施壓。外部勢力通過制定威脅香港的法律,為暴徒提供支持及幻想。暴亂有可能進一步升級,隨時釀成更嚴重的人道危機。
 
  社評說,有道是,為官避事平生恥。特區政府在中央及市民支持下,迎難而上,近日重申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止暴制亂,全力支持警方果斷執法。事實上,特區政府完全可以推出更多措施,給予警方執法以更有力、更實質性的支持。
 
  根據“緊急法”,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制定任何法律。早前引用緊急法實施禁蒙面法便是牛刀小試。有人批評禁蒙面法效果不彰,若非罔顧事實,就是別有用心。可以見到的是,蒙面上街人數明顯減少,也有不少人因違反禁蒙面法而被捕。“禍港四人幫”之首的黎智英早前以“逛街”為名參與非法遊行,但不敢再蒙面,禁蒙面法威力可見一斑。
 
  當然,沒有人會天真地相信單靠某一條法律就可以收止暴制亂之效,對那些不惜殺人放火的死硬暴徒而言,嚴懲是他們唯一能聽懂的語言。禁蒙面法只是第一章,接下來,特區政府還有許多選擇,比如宵禁、“封網”、對通訊和煽暴媒體管控、阻止可用於暴動的設備輸入香港、查禁助亂的黑金戶口、抓捕暴亂幕後策劃者、拒絕可疑外國公民入境、防止暴徒利用交通工具流動犯案等。縱然有關措施可能造成市民生活的暫時不便,但這是被暴亂逼出來的,相信大部分市民會理解支持。
 
  緊急法被視為“尚方寶劍”,正因為其法力無邊。過去,“尚方寶劍”被用來打奸臣、懲國賊,如今止暴制亂是當務之急,正好大派用場。
 
  社評說,堅定支持警方嚴正執法從來不是一句空洞口號。在特區政府的法律工具箱中,其實還有很多寶貝沒有拿出來。正如有人指出,基本法第四十八條亦賦予特首很大權力,事關生死存亡,該出手時就應出手。
 
  說到底,法律是人類創制的,法律也須與時俱進,而不是泥古不化。一切法律的出發點及終極目標,就是維持社會秩序與公平正義,保護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特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完善、豐富法律體系,天經地義,居功至偉。
 
  同樣要強調的是,黑色暴力不斷升級,警方裝備及武力也需相應提升。警方一直在使用最低武力,既出於憐憫,也是文明之師的體現。但犯罪分子是不會領情的,他們不光是公開叫囂“殺警”,實際上也出動弓箭、燃燒彈、標槍、土制炸彈等致命性武器襲擊警察。對犯罪分子仁慈,就是對守法者的殘忍,試想想,警方若連自己都保護不了,又談何擔當維護社會治安的重任?
 
  暴亂分子及幕後勢力最害怕法律之劍,因此千方百計抹黑警方,以各種似是而非的藉口阻止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法。其中一個謬論是,暴亂由社會問題引起,單靠警方執法無濟於事,反而愈執法愈亂。這完全是混淆視聽。任何問題都不是合理化暴亂的理由,不管什麼地方什麼制度,對於暴亂都是零容忍,也必然是先平亂,後調查,再改革。沒有止暴制亂,一切都無從談起。
 
  社評說,另一種歪理是,參與暴亂者以“年輕人”、“學生”居多,應該網開一面。其實,犯法就是犯法,暴亂就是暴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犯罪者是何身份,都不是免於刑責的金鐘罩。封建社會尚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現代法治社會,更沒有地方可以“無王管”,更沒有人可以逍遙於法治之外。
 
  縱暴政客為暴亂開脫、美化,絕不是真心關懷年輕人,而是利用其激情、衝動、理想化,煽動他們在前面衝,當炮灰。他們公開揚言為美國而戰,將香港當成圍堵中國的“第一戰場”,分明是推年輕人去死,罪大惡極,天理難容。
 
  社評說,暴亂者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而那些幕後黑手更應該受到嚴懲。他們是香港回歸以來風雨不斷的源頭,也是“佔中”、暴亂的總後台。慶父不死,魯難未已,只有將罪魁禍首繩之以法,才能斬草除根,永絕禍患。廣大市民支持特首帶領管治團隊,堅定貫徹習主席的重要指示,全力止暴制亂!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