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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京報網 |
中評社北京8月15日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回應“公務員Secrets”兩名管理員涉發布煽動意圖帖文而被捕一事,強調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及人權公約均保障港人的言論自由,即使批評政府,在法律上亦有免責辯護,但如果有人的目的不是批評政府,而是意圖挑撥、引起居民間互相憎恨、攻擊,就可能觸犯法例。
沒有煽動違法的自由
鄧炳強所說的免責辯護,出自《刑事罪行條例》“煽動意圖”第2款,列明了各種不具煽動性的豁免情況。事實上,如果是出於希望政府做得更多,或向政府提出建設性意見,有關言論仍然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亦理所當然地受到基本法及國安法的保障。但問題是,借對政府的不滿而惡意挑撥市民的情緒,跟單純的批評政府是兩碼子事,不能將兩者混為一談。
批評政府這項行為本身可以是出於好意,而且也是基於守法的前提。但在惡意煽動的言論,“批評政府”則不是其目的,而是手段,真正的意圖可能是引起市民的憎恨甚至大規模暴力行為。因此,重點并不在某人有沒有批評政府,而是某人批評政府的目的是什麼。
“公務員Secrets”自非法“占中”成立以來,就充滿了政治色彩,投稿者不斷借公務員身份支持各種違法行為,又有一堆真假難辨的“官方消息人士”釋出各種對政府不利的信息,引起市民不滿,并鼓動更多市民投身到暴力當中,譬如三年前的黑暴,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如鄧炳強所說:“有啲人利用呢啲平台,散播煽動信息,挑撥憎恨特區政府、使用暴力”,這才是今次警方采取行動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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