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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罷免成案黃國昌或將破罐子破摔
http://www.CRNTT.com   2017-11-01 13:10:27


  中評社香港11月1日電/台灣“中選會”昨日召開全體會議,審核由“北北基安定力量聯盟”發起的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的罷免案,確定“安定聯盟”送交的有效聯署書共二萬六千七百四十五分,跨越二萬五千一百二十人的“門檻”,因而宣布“罷免案”成立,並定於十二月十六日投開票。

  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這是近年來的第二宗“立委”罷免案”。上一次是針對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但因按照當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罷免案門檻”有著如同《公民投票法》的“雙過半門檻”規限,雖然同意票高達百分之九十七點二二,卻因為投票率只得百分之二十四點九八,第一道“門檻”就跨不過而被否決。不過,蔡正元也放棄爭取連任再次參選“立委”選舉,後來還因為涉及“中影案”而被拘捕。

  由於發動罷免蔡正元等國民黨“立委”的“割闌尾”(諧音“藍委”)活動,是由曾參與“太陽花學運”後的部分人士組織的,因而“太陽花學運”成員們當然不忿更不甘。在新一屆“立法院”成立後,在“太陽花學運”期間被形容為“戰神”的“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就參與推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修訂法案,要降低“罷免案”的各道“門檻”,要籍此將本來已經不佔議席優勢的國民黨“立委”,趕盡殺絕。經過幾番攻防之後,“立法院”通過了其修法提案,將“立委”罷免案”的“提議”人數由百分之二降到百分之一,“連署”人數由百分之十三降到百分之十。連署時間從三十天延長到六十天,“不可宣傳”改為“可以宣傳”。並取消第一道的“投票率過半門檻”,而且也降低第二道“同意率門檻”,由原先的贊成票必須達到選舉人數的過半,下調為“同意票超過反對票、超過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即可通過。本來,黃國昌是提議“同意票”簡單多數就為通過的,但民進黨黨團擔心會被國民黨利用,而堅持保留“超過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

  但可能連黃國昌自己也預料不到的是,他自己竟然成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降低“罷免門檻”之後的首位適用者!“安定力量聯盟”以他贊成“同性婚姻”等為由,發動對他的“立委”罷免案”。經過幾個月的努力,終於連續闖過“提議”、“連署”兩道大關,使得“罷免案”昨日終於成案,並由“中選會”正式確定投開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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