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國密蘇裡州弗格森地區白人警察打死黑人青年,由此引發的抗議持續發酵。美警方不僅用橡皮子彈、催淚彈、裝甲車對付示威民眾,甚至把狙擊步槍對准示威人群,遭到國際社會對美國政府侵犯人權的指責。對此,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哈夫辯解稱:“發生在弗格森的事件屬於美國內政。”暗示其它國家無權干涉。
這一回應令人啞然失笑。不少中國網友驚呼:原來美國也知道有“內政”?的確,很多人大概也聽慣了“美國無權干涉中國內政”的外交表態,然而向來重視人權等“普世價值”的山姆大叔,這回居然拾起“美國內政”這一話語,難怪有人揶瑜哈夫肯定是“拿錯了講稿”。
美國一方面手持人權的長矛四處干涉他國內政,另一方面又想以“內政”為盾抵禦國際社會對其人權問題的批評,這種自相矛盾的邏輯實在可笑。美國為了自身的現實利益,這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雙重標準,已成為它的慣用伎倆。
根據《聯合國憲章》規定,各國必須遵循主權平等,不干涉他國內政。每個國家都有權不受外來干涉選擇本國人權的發展模式。人權的國際保護主要是針對外國侵略與占領、種族歧視、國際恐怖活動等大規模侵犯人權行為。
但長期以來,美國自我標榜為民主人權的楷模,時常把人權當成干涉別國內政的“通行證”,以此在世界推行西式民主價值觀。在第54屆聯合國大會上,美國和一些西方大國就鼓吹“人權高於主權”“人權無國界”,主張人權的普遍性,其實是在變相要求別國在人權問題上放棄國家主權,為其進行跨國干預甚至軍事打擊鋪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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