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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華網路報:九二共識 兩岸互信與和平根基
http://www.CRNTT.com   2018-12-26 09:57:36


攤販掛出慶祝韓國瑜就職的布條。(中評社 趙家麟攝)
  中評社香港12月26日電/日昨陸委會發布書面聲明指出:大陸要求台灣接受“九二共識”,就是要消滅“中華民國”,大陸從不承認有“一中各表”,本質上就是矮化台灣。陸委會的聲明不但與歷史事實不符,也傷害了兩岸互信與和平的根基。 

  大華網路報今天專欄文章說,首先,從歷史事實來看:在2008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0日國民黨執政的8年期間,兩岸基於“九二共識”的互信基礎,恢復海基、海協兩會的制度化協商,一共舉行過11次會談,簽署23項協議,為兩岸開啟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大時代,兩岸同胞都因此而共享和平紅利。這8年的歷史事實證明,“中華民國”並未因“九二共識”而被消滅,反而因“九二共識”維持了台海的和平穩定、繁榮發展,人民的福祉得以提升。 

  其次,從“九二共識”的內容來看:“關於一個中國的涵意,雙方同意各自以口頭方式述”,其最重要的意義就是在兩岸尚未對“一個中國”涵意達成共識之前,可以讓雙方各自以口頭方式述,以便擱置爭議,務實協商,解決當前雙方交流所衍生的各項問題。 

  從中國大陸的立場而言,多年來一直堅持“全世界只有一個中國,大陸與台灣同屬中國的一部份,中國的主權與領土無法分割”,所以,大陸一再強調“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有了“九二共識”,就可以說服大陸民眾,與台灣擱置政治爭議,務實展開兩岸協商交流,共創發展契機。 

  從台灣的立場而言,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與增修條文的定位,全世界只有一個中國,名稱為“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自1949年分治迄今,目前分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未來追求國家統一。所以,依照當前台灣相關的法律規範,台灣也主張“一個中國”原則,名稱為“中華民國”。 

  在兩岸相關法律都主張“一個中國”原則,但對其涵意與定位尚有不同意見下,於是就有“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的共識出現。大陸強調“一個中國”原則下的“九二共識”,台灣則堅持“九二共識”、,“一中各表”,這其中最大的公約數就是“九二共識”。 

  “九二共識”不但符合當前兩岸各自的法律規範,並且無損於雙方各自的尊嚴,更能促進兩岸的協商交流。過去八年兩岸在“九二共識”的互信基礎上,擱置爭議、務實協商、交流發展、共創雙贏、開創兩岸和平發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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