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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華網路報:混亂與矛盾 滿腦子漿糊蔡政府
http://www.CRNTT.com   2019-10-24 08:57:19


  中評社香港10月24日電/大腦是個好東西,人人有,但不是人人構造一樣,有人滿腦子里都是漿糊,結果思考與決策就像漿糊一樣。漿糊思考的特點就是混亂與矛盾,而且把一大堆不相幹的事都牽扯進來。大華網路報今天專欄說,最不應該出現漿糊思考應該是政府,因為政府的每一項決策都關係重大,一旦出現漿糊思考,倒黴的就是人民。現在,很不幸地,在陳同佳來台投案這件事上,民進黨就徹徹底底地向全世界展現他們的漿糊頭腦。 

  在這件事上,蔡政府的發言,就充滿了混亂與矛盾。“內政部長”徐國勇曾發表了兩點漿糊看法: 

(一)他說請“國人”思考,一名香港人殺了香港人,而這名被告此刻人在香港,香港為什麼不審判?顯然徐國勇的律師資格有問題,竟然連香港是純屬地主義都不知道。依據香港法律,陳同佳在台灣犯罪,香港無法審理,這就是香港的法治。 

(二)他表示,香港沒有死刑,但是台灣有死刑,陳同佳在香港受審絕對不會被判死刑,在台灣有可能被判死刑,為什麼要回來,這違反被告人性。這就是把不相幹的事扯進來。不論是台灣人或外國人,只要在台灣犯罪,台灣不僅有權管,而且應該管,這就是司法所彰顯的“主權”,就這麼簡單而已。陳同佳為什麼要來投案,跟台灣應不應該審根本是不相幹的兩件事,但漿糊思考就能扯在一起。 

  “法務部長”對此案也提出了三原則,第一原則還是香港應優先審,當然,這又是十足的外行話。他和“內政部長”會如此睜眼說瞎話,顯然就是想糊弄人民而己。第二原則是“中華民國”政府會透過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處理本案,絕對不會私了,更不會有拒收問題。問題是本案根本和私了無關,當事人要來台灣投案,怎麼會是私了。此外,司法互助更不是陳同佳來台投案的前提,更何況台港本來就沒有司法互助協議。此案發生在台灣,事證也在台灣,現在就缺陳同佳來台補上口供而已,政府竟然以司法互助為藉口,豈不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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