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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紐時:特朗普的美國讓人第一次感覺身在異鄉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6-17 09:53:11


  我第一次到美國是在40年前。那是1977年的夏天,我20歲。吉米·卡特(Jimmy Carter)已於數月前入主白宮。我和五個朋友在賓夕法尼亞州伯利恒租了一輛房車,遵從佛利伍麥克(Fleetwood Mac)那專橫的命令——那年夏天傳遍街頭巷尾的金曲《不要停》(Don’t Stop)——瘋狂開往加利福尼亞州聖巴巴拉,再開回去。埃爾維斯·普萊斯利(Elvis Presley)在孟菲斯去世那天——1977年8月16日——我們正駕車穿越南方,離得不太遠。但我們因為英文水平不濟而錯過了那條消息。

  自那以來,我在英語方面取得了進步,也曾多次重訪美國。我曾以遊客、居民、丈夫、父親和兒子的身份前來——1987年,我的父母命我開車帶他們在亞利桑那州各處逛了兩個星期。我曾以記者、教師、講師和作家的身份前來(我寫了一本書講述1990年代中期在美國無憂無慮的生活。)

  我為了研討會和長途火車旅行而來——從緬因州的波特蘭到俄勒岡州的波特蘭,從華盛頓特區到華盛頓州。我為總統選舉、巡回簽售會、體育盛事和採訪而來。我記得在洛杉磯 遇到的不喜歡我的麥當娜(Madonna),還有在水牛城遇到的布魯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調音期間他讓E大街樂隊(E Street Band)“為我們的意大利客人”表演《迷失於洪流》(Lost in the Flood)。

  這一次,我為一場旨在促進歐洲和北美開展對話的年度大會而來。共有來自30多個國家的百餘名政治領導人以及工業、金融業、學界和媒體界的專業人士到會。我們一起度過了美好的三天。你一眼就能分清美國人與歐洲人——穿襯衫和輕盈夏裙的主人,與穿毛衣和風衣抵禦猛烈的空調冷風的客人。主會議室很大。但還不夠大。裡邊有一頭金色大象,其身影令人揮之不去。他的名字叫唐納德·特朗普 。

  40年是一段很長的時間。常常到訪美國的我本以為,自己已經體驗過這個國家的每一種氛圍。但我錯了。我從未見過如此以自我為中心的美國人。一個在此刻身處美國的歐洲人趕上了一個古怪的時機。人人都很友好,議程中也有一些跨大西洋議題。但美國人的心思似乎在別的地方——往東幾英里處的白宮周圍。由於種種原因,他們似乎仍在設法慢慢習慣自己的新總統——不論是敵是友。大會第三天關於歐盟未來的討論,就像某個周五下午的數學課一樣激起了興奮之情。

  不管你怎麼看特朗普,他都是一個與眾不同的人,很難被約束。他正利用去年11月的意外收獲做他猛然想到的任何事情。他完全不可預測。他的支持者享受這一點;他的反對者則不然。但每個人都感到迷惑。我曾經或許有些天真地以為,這個國家,或者至少是大多數與時俱進的國人,眼下應該已經歸於平靜。錯了——我遇到的人和七個月前一樣茫然。

  我們相遇之時,特朗普總統正宣布會讓美國退出巴黎氣候協定,那是在他未表態支持北約第五條的幾天後——該條款規定,對一個締約國的攻擊會被視為對全體締約國的攻擊。阿肯色州的一些選民或許並不在意,但我們與會的大多數人都很在意。

  我試圖傳遞一個歐洲人對特朗普的說辭的觀感。美國人或許會討論“美國優先”這一讓人聯想起法西斯主義的字眼是否妥當,但歐洲人更關心的不是措辭,而是措辭背後的意圖。如果美國優先,那歐洲是處於第二位或第三位嗎?還是說排在後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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