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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60年的變與不變 
http://www.CRNTT.com   2021-03-08 11:07:31


  中評社北京3月8日電/據人民日報海外版1961年3月4日,國務院公布了第一批180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至今已整整60年。

  截至2019年我國公布第八批時,共有“國保”5058處。這些從數十萬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中遴選出的傑出代表,代表了我國悠久的歷史文化和文明發展歷程。

  1961年3月4日 公布了180處“國保”

  早在1950年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便頒布了《古文化遺址及古墓葬之調查發掘暫行辦法》《關於保護古文物建築的指示》;1953年又頒布《關於在基本建設工程中保護歷史及革命文物的指示》等一系列法令,以保護“文物建築”“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及“歷史及革命文物”。

  1956年,國務院下發《關於在農業生產建設中保護文物的通知》,要求各地提出保護單位的名單並將之公布。各省隨即開展了文物普查工作並陸續公布“文物保護單位”,這便是第一次全國文物普查。

  1958年,文化部文物管理局將各地公布的“文物保護單位”匯編成册,內部發行了《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匯編》,並隨即結合已有的研究基礎,草擬了第一批全國性文物保護單位推薦名單。經過各地的反饋以及多次研討,1961年3月4日,國務院公布了180處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以下簡稱“國保”)。

  第二批62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於1982年公布。這與第一批“國保”已相隔21年。從那時起,“國保”認定和公布的速度明顯加快,總量迅速擴充:1988年第三批為258處、1996年第四批250處、2001年第五批521處、2006年第六批1081處、2013年第七批1944處;待到2019年公布最新的第八批“國保”762處,“國保”總量從最初的180處增長到5058處。

  值得同時關注的是:根據自2007年開展、持續5年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核定,全國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總量,業已超過760000處。這充分展示了歷史文明古國的豐厚文化積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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