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調整消費稅 稅制改革邁新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3-27 12:43:12  


在中國的奢侈消費要繳稅了。
  3月21日,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從4月1日起,對中國現行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及相關政策進行調整。本次調整新增了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遊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稅目;取消了“護膚護髮品”稅目;並對部分稅目稅率進行了調整。另外,現行11個稅目中,涉及稅率調整的有白酒、小汽車、摩托車、汽車輪胎幾個稅目。引起媒體廣泛關注,本社匯選有關輿論,供讀者參考。(評論員:柯 冠)

  一、消費稅大調整 落實科學發展觀

  1、意在公平配置社會資源
  限制奢侈品消費成為此次調整最大的特點之一。這種有增有減的稅率調整,意在運用稅率手段引導生產和消費走上科學發展軌道,促進環保和節約,體現了政府貫徹落實"十一五"規劃綱要,認真解決當前經濟社會問題的決心。(上海《上海證券報》)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現行消費稅制存在的一些問題開始凸顯出來:一是徵稅範圍偏窄,不利於在更大範圍內發揮消費稅的調節作用;二是原來確定的某些屬於高檔消費品的產品,這些年已經逐漸具有大眾消費的特徵;三是有些應稅品目的稅率結構與國內產業結構、消費水準和消費結構的變化不相適應;四是消費稅促進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的作用有待加強。(北京國際線上網)

  從此次調整的一些稅目和稅率來看,無疑會對解決消費稅“越位”與“缺位”問題起到一定的作用。

  從解決消費稅“越位”的問題來看:隨著人們生活水準的提高,浴液、洗髮水、花露水等護膚護髮品早就不再是高檔消費品和奢侈品了,而是民眾的生活必需品,在這次調整中取消了這個稅目,無疑會使消費稅政策更加適應消費結構變化的要求,達到正確引導消費的目的;降低小排量摩托車稅率則具有更加積極的現實意義,隨著生產的發展和農民生活水準的提高,摩托車成為農民生產生活中的交通運輸工具,降低稅率不僅可以減少摩托車生產廠家的虧損,有利於這一行業的生產發展,更重要的是能夠間接地減輕農民負擔,刺激農民在這方面的消費,啟動整個摩托車生產、銷售行業;下調汽車輪胎稅率,對相關企業生產經營的發展也將產生積極影響。 

  從解決消費稅“缺位”的問題來看,新增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遊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稅目,是中國消費稅徵收範圍的新突破,既能加強對高收入者的調控,又填補了環保稅收的空白,在中國稅收史上有著開先河、劃時代的意義。(湖南紅網)

  國家資訊中心發展研究部戰略規劃處處長高輝清認為,消費稅的調整,也體現了國家通過稅收杠杆來調節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近幾年來,社會各界對富人少納稅多有詬病。很多私營老闆,由於不領取工資,國家很難對之徵稅。這次通過對遊艇等奢侈品徵稅,是對高收入階層稅收的一種補充,“使稅收功能得到更公平的體現”。(北京《國際金融報》)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林江教授認為,此次調整消費稅,政府並不是看重財政收入,主要目的是向公眾體現財稅政策“劫富濟貧”傾向,儘管此次征重稅的稅目並沒有達到學者們預想中的奢侈品範圍,但已向外界顯示,今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擴大對奢侈品征重稅的範圍。(廣州《資訊時報》)

  2、對促進消費有積極影響
  多年來,投資和出口一直是中國經濟增長的兩大驅動力。相比之下,如何有效刺激和擴大內需,很讓各方面費神。當絕大多數競爭性商品與服務的價格管制全面放開,調整消費稅就成為一個相當重要的政策手段。從這個角度看,政府開徵新消費稅當然是希望刺激內需增長。(成都《成都商報》) 

  從具體消費稅調整的內容不難看出,此次調整對於扶持大眾消費有著積極影響。因為無論是白酒消費稅率的調低,還是護膚護髮品稅率的取消,甚至是摩托車、小排量汽車消費稅的降低都有利於刺激大眾消費。而新增稅目、稅率提高的消費品基本都屬於高端消費範疇,儘管對高端消費有所影響,但由於能夠享受高端消費的人群只占很小的比例,所以,這對消費總量沒有太大負面影響。所以,總體來說,此次消費稅的調整有利於消費的增長。(北京新華網)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消費稅調整有明顯向農村傾斜的傾向,因為摩托車、白酒、護膚護髮等消費品費率的降低都有利於挖掘農村這一市場的巨大潛力,所以,可以認為,此次消費稅的調整在很大程度上是配合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一方面是設法提高農民收入,另一方面是潛力消費品價格的整體降低,當兩個方面形成合力的時候,新農村建設就真正成為一步宏觀層面的活棋。(北京中國網) 

  3、為“兩稅合一”做鋪墊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林江教授表示,實際上,這一次消費稅調整傳遞一個重要資訊——“兩稅合一”已在“小試牛刀”,這是讓企業和市場有一個適應期,為“兩稅合一”做鋪墊。

  林江解釋說,中國的消費稅是在生產環節徵收的,對於只在中國銷售的外資企業來說,不用交消費稅。這顯然對於在中國設廠生產的企業不利,對引進外資不利,在這方面,化妝品業較明顯。比如資生堂在中國境外設廠,在中國銷售,就可免交消費稅。而寶潔、立白等企業在國內生產,則須交納消費稅。結果是,很多外資化妝品銷售企業一窩蜂在中國開店,卻對引進外資從事化妝品生產不利。如果取消化妝品消費稅,這就意味著對於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都實行“國民待遇”。(廣州《資訊時報》)

  中國的稅收是以增值稅為主的結構,與在最終產品環節徵收的消費稅和工資等方面徵收的個人所得稅不同,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在生產和流通環節徵稅。就全國而言,後者的收入在稅收總額中所占的比重過大,超過60%,僅增值稅一項就占40%左右,前者的收入則比重過小,其中個人所得稅僅占7%左右。稅制結構的這種狀況使得稅收手段對於經濟和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有限,也加重了企業的負擔。(上海東方網)

  由於中國的增值稅對投資重複收稅,實際上等於對投資徵收高稅,雖然有利於遏制通貨膨脹,但同時也就不利於企業的技術更新和改造,因此也不利於企業進行國際競爭,同時刺激企業尋求逃稅機會。目前增值稅的基本稅率為17%,如果換算成消費型增值稅稅率,約相當於22%,高於絕大多數國家的稅率水準。再從徵收角度看,國際通行的做法是,在徵收企業今年所得稅時,要視上一年盈餘狀況而定,而中國的做法恰恰相反,企業還沒賺錢就預征所得稅。(廣東南方網)

  以此來看這次消費稅調整,儘管有關部門意在運用稅率手段引導生產和消費走上科學發展軌道,促進環保和節約,卻並未觸及中國稅制的核心問題,只是增加了消費者的負擔,而沒有降低企業過重的稅負。相反,由於競爭緣故,對消費品的徵稅反可能會傳遞到企業,從而加重企業的稅負。(福建東南新聞網)

  1994年確立的包括消費稅在內的現行稅制的確大幅度地提高了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財政汲取能力,但也使得企業不堪重負,由此導致企業不得不削減工人的各種開支和福利,也使生產和流通成為政府及其官員關注的中心。經濟發展中的種種問題,都能夠在現行稅制中找到原因。消費稅的調整只是整個稅制改革的第一步,稅制改革的難點與關鍵是增值稅的轉型,即從生產型增值稅轉向消費型增值稅。(廣東《南方都市報》)

  二、新汽車消費稅發出“抑大揚小”信號

  1、小排量車得發展 優惠尚存有缺憾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這次調整將拉大不同排量汽車的稅率差距,加大大排量和能耗高小轎車、越野車的稅收負擔,同時也相對減輕小排量汽車的負擔,體現出對生產和使用小排量車的鼓勵政策,發展小排量車的春天已經到來。有關人士認為,新汽車消費稅順應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潮流所釋放出的“抑大揚小”的信號十分明顯和強烈。(北京新華網)

  從消費稅作為一種具有重要市場調節、緩解收入分配差距功能的稅種來看,此次消費稅調整,不能不說促進了小排量車的發展,不過還留有些缺憾。比如,在稅率標準的細化、拉大差距方面,仍有過粗、過窄之嫌,以小汽車稅率為例,調整後的稅率對1.5升以下(含)小排量車僅單列為一個稅率,這意味著,即使1.0甚至更低排量的汽車也只能和1.5排量車輛享受同一賦稅待遇;顯然,在排量不斷趨小、排量劃分更細緻的小排量車發展背景下,這一稅率標準鼓勵小排量車的作用難免打折扣;再看大排量車,4.0升以上(不含)的轎車才徵收20%,正如業內人士指出,這個稅率太低了,“即使徵收40%,對他們也是九牛一毛,起不到抑制作用”。(上海《第一財經日報》)

  新消費稅確實限制了2.0L以上大排量車型的消費,從理論上起到了“限大”的作用。但這種作用還僅僅體現在家用市場,而大排量乘用車主要消費群體是公司以及政府部門。因此,“限大”僅靠大幅度抬高稅率這“一步棋”還不夠。 

  相對於“限大”,新稅率對“放小”可能更難以起到多大作用。雖然新稅率降低了1.0L至1.5L排量車型的稅率,但降低2%的意義對於利潤較低的這類車型而言,並沒有多少實際的效用。 

  在新稅率指引下,小於1.0L排量的車型,即即將被各地解禁的小排量車的稅率沒有任何變化,價格也不會因新消費稅的實施而受惠。起碼從新稅率這一條來看,1.0L以下的車型沒有受到鼓勵。

  而從具體的排量上看,2.0L以下的車型占了國內車市的大部分,稅率的總體變動不大,起不到刺激消費者購車的作用。所以,與其說此次消費稅稅率的調整是促進汽車消費,不如說更多的意義在於限制大排量汽車的消費。但大排量車型多為公、商務消費,又部分抵消了稅率增加帶來的抑制作用。若將引導汽車消費的任務寄望於稅率,那就變成了“不能承受之重”,最後將落得“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結局。(廣州《南方日報》) 

  總體上看,調整後的汽車消費稅稅率,對乘用車來說,小排量車型獲益有限,而大排量車型衝擊巨大。對中輕型商用客車而言則無實質性影響。新消費稅政策際效果能否如願還取決於市場參與各方,特別是消費者的意願。(北京《中國證券報》)

  2、對車市價格衝擊有限
  有關人士認為,新汽車消費稅對汽車市場價格體系的平均衝擊力將有限,這是因為按照新稅率,排量在2.0升(含)以下的車型有的稅率沒變,有的稍有降低,但是降低的幅度不大。以此排量車型當前的價格區間計算,廠家因消費稅調整獲得的成本優勢並不突出,車市不足以因此產生大的價格波動。(遼寧東北新聞網)

  按照新稅率,排量在2.0升以上的車型,排量越大稅率越高,最高至20%。雖說“抑大”的力度總體不算小,但是由於這一排量區間的車型目前利潤相當高,除了大排量低檔SUV廠家的壓力較大,其餘廠家應有足夠的利潤空間和實力消化新消費稅帶來的成本壓力。況且,從購買人群分析,這一排量空間小汽車的購買者經濟實力較強,即使廠家向他們轉嫁一部分成本壓力,也不會大幅度衝擊這些消費者“買大”的意願。因此,新汽車消費稅對整個汽車市場價格體系的平均衝擊力有限。(北京新華網)

  市場專家認為,新消費稅實施後,市場上並不會出現所想像的那樣大幅度上漲,價格漲勢相對來會比較平穩。特別是國產大排量車型,各廠家為了相互競爭,絕大部分會選擇自我消化,而不是一味地去增加汽車的銷售價。但進口的大排量車估計會漲價。(北京《中國商報》)

  3、將可能引發行業洗牌
  此次消費稅調整,國內SUV企業備受關注。輿論認為這些企業可能無法承受這樣的漲幅,但長城汽車的態度讓人意外。長城汽車宣傳部部長商玉貴表示,長城汽車受消費稅的影響每輛車成本將增加4000元。但長城汽車將通過降低內部管理成本的方式消化這筆費用,不會漲價。商玉貴認為這項政策對於整頓SUV市場秩序有好處,可以促使SUV市場重新洗牌,達到資源優化配置的效果。(北京人民網)

  國家資訊中心經濟諮詢中心主任徐長明認為,新消費稅率的實施對汽車企業的競爭格局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為它對企業在成本控制方面的能力是一種考驗。一部分對成本控制能力強的企業有能力將因稅率調整增加的成本內部消化掉,因此不會漲價,這樣其車型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大大提升;而一些無法自己消化增加成本的廠家,則會由於漲價而影響其車型在市場上的銷售情況。如果在兩年前廠家利潤還頗高的情況下,這種格局變化並不會出現,因為利潤高廠家還能基本自己內部消化。但現在汽車行業的平均利潤不到4%,成本增加帶來的壓力就較以往明顯了。(北京新華網)

  三、徵收消費稅難遏高消費?

  1、警惕公款為奢侈品消費稅埋單
  簡單看來,當然是誰消費高檔奢侈品和服務則由誰承擔稅收,但在中國,需要警惕的是,是否真能做到“誰消費誰埋單”。例如,高爾夫球目前在中國尚屬一項奢侈的運動,但黨政幹部接受商人邀請,享受免費的打高爾夫球等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卻常有耳聞。很顯然,少數黨政幹部享受著高檔奢侈品和服務,但並非稅收承擔者。進一步看,稅收承擔者似乎是“埋單”的商人,但商人“埋單”的目的是為了換取黨政幹部手中的“公權力”。說到底,這項稅收的最終承擔者就是民眾。(北京中國廣播網)


  必須根治“權錢交易”的土壤,從限制可能帶來部門和團體利益的權力著手,加速行政改革,減少部門對微觀經濟的干預權,並進一步強化民眾對公務員和政府其他工作人員的監督。惟有行政權力受到有效約束,“利用價值”降到最低,商人為黨政幹部“埋單”的現象才能逐步消亡,民眾也不必再變相承擔“奢侈品消費稅”。(北京《新京報》)

  2、加征奢侈品消費稅治標還須治本
  國家利用稅收調控消費自有其邏輯——既然你熱衷奢侈消費,那好,我就對高消費品徵稅,一可以增加稅收,二可以間接調節收入分配。這樣的設想很不錯,似乎不失為一舉兩得的“止奢療法”。但是,如果不能遏制高消費背後的“腐敗之源”,僅把寶押在消費稅上,難免有避重就輕之嫌。(廣州《資訊時報》)

  放眼現實,在高檔場所一擲千金揮霍無度的,除了個別就怕別人不知道他有錢的暴發戶外,有幾個是自己掏腰包的?沒錢的消費不起,有權有勢的不用花自己的錢消費,這是目前奢侈消費市場公開的秘密了。(浙江線上)

  由此可見,不剷除官場和商場中的腐敗因數,不制止公職人員利用權力進行尋租式的消費,不規範市場競爭中的暗箱操作以及種種潛規則,想用區區一個消費稅來遏制高消費,只能是捨本逐末,甚至一廂情願。(江蘇《現代快報》)

  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通知可感受到國家在調整和引導國民消費方面上的決心和力度。但是,還有一點我們也必須清楚,究竟是誰在奢侈消費?究竟是誰在享受著令民眾咋舌的奢華服務?如果不對症下藥,首先解決這些問題,無論怎麼征消費稅,也無法從根本上遏制高得離譜的消費。(山東《齊魯晚報》)

  3、奢侈品加稅額度小 對富豪作用實有限 
  世界頂級名車賓利的中國代理商認為加消費稅影響不會太大。賓利中國區總經理表示,對於大陸的富豪而言,加稅所涉及的金額並不會真正打擊他們的購車意欲。尤其是買得起超過百萬一輛坐駕的客戶,影響只會是短暫的,預計新稅實施後的一、兩個月會有不明朗,但之後則會回復正常。

  該業內人士更估計,現時至4月1日會有一段時間的黃金銷售期,肯定會有人來搶車。因為一些猶豫未決的買家,會因此被迫儘快落訂。(《香港經濟日報》)

  遊艇和高爾夫球是近幾年中國新出現的只有少數群體消費的高檔消費。這次將兩者納入了消費稅徵收範圍,稅率為10%。對此,杭州第一艘私家遊艇的老闆謝爵文認為,這點稅賦不會影響消費趨勢和規模。一艘國產普及型的遊艇價格也要在50萬元左右,進口豪華型的遊艇要500萬元,雖然加上10%的消費稅後,普及型的要多付五六萬元,但是真正要購買的人或是企業,一是有這個能力消化掉這部分增額,二是不大會因為這10%的增額而放棄買遊艇的念頭。(香港《東方日報》)

  杭州耐克高爾夫的代理商屠先生樂觀地認為,不會給自己的生意帶來衝擊。“一套最普通的12根球杆,價格超出1萬元,12顆一盒裝的高爾夫球價格要300多元。如果都以1萬元計算商品的原價,在徵稅後,消費者所需付出的也就11000元。我想,既然一個人要掏錢買價值1萬元的商品,應該不會計較1000元的零頭。更別說他會為了這個零頭,而轉身不買這些商品、不打高爾夫球了。”(浙江《都市快報》)

  四、稅費調整不宜踏步 與時俱進不斷完善

  1、政策“抓大放小” 值得商榷
  此次消費稅調整令人不解的是,本次新增的稅目中並沒有久為公眾詬病的高檔住房。對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回應了三條理由:一是“不在消費稅徵稅範圍之列”,二是征管上存在難度,三是“考慮對相關產業和消費需求的影響,要符合宏觀經濟政策的總體要求”。但仔細考量,這些解釋值得商榷。(成都《成都商報》)

  要說高檔住房“不在徵稅範圍”,本次新增的稅目中沒幾個是屬於原定徵收範圍的。1994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共列出11個稅目,根本沒有給高爾夫球、高檔手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留出位置,而這顯然沒有妨礙政府對這些產品開徵消費稅。(四川《華西都市報》)

  說到檔次界定,區分中低檔手錶和高檔手錶也並不比區分住宅檔次容易。至於實際徵收的難度,一次性筷子、手錶、高爾夫球以及汽車等產品恐怕更令征管者棘手——因為目前稅務部門主要在產品生產環節征消費稅,廠商通常採取生產環節定低價、流通領域定高價的辦法避稅,而住宅通常由開發商直接銷售給個人,流通環節少,企業避稅漏稅的難度較大。對於征管者而言,對住宅徵收消費稅並不比徵收契稅、房產稅困難多少。(山西新聞網)

  談到徵稅對於消費需求的影響以及對宏觀經濟政策的契合程度,找不到豁免高檔住宅的充分理由。一方面,住宅市場處於結構失衡狀態,高檔住宅供過於求而中低檔住宅供不應求。另一方面,高檔住宅的需求彈性其實並不大,只要消費稅稅率不是高得離譜,需求一般不會急劇下降。因此,對高檔住宅徵收消費稅,最好的結果是優化住宅市場結構,最壞也不會導致高檔住宅市場崩盤。更為重要的是,《“十一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調整住房供應結構,重點發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嚴格控制大戶型高級商品房”。對高檔住宅征消費稅,無疑正是貫徹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必要舉措。(上海《新民晚報》)

  政府對奢侈品徵收消費稅,發揮稅收的杠杆調節作用,一是有利於抑制資源的過度消耗,二是增加財政收入以備轉移支付、平抑社會貧富差距。高檔住宅是典型的奢侈品。而大量建設高檔住宅,還佔據了土地等重要稀缺資源,擠壓了中低檔次住宅的供給。因此,對其徵收消費稅既具有目的上的合理性,又有廣泛的社會認同基礎。即使高檔住宅不是徵稅的首選,至少也不應該排在高檔手錶之後。因此,此次消費稅重大調整,高檔住宅未列其中,著實令人費解。(上海《上海證券報》)

  "抓小放大"的特點在木制一次性筷子與高檔傢俱之間,體現得更為明顯。這次消費稅調整,將木制一次性筷子納入了徵稅範圍,稅率為5%。目的是為了增強人們的環保意識、引導消費和節約木材資源。但是,和一次性筷子相比,對高檔傢俱徵收消費稅,才更能提高人們的節約意識。(北京中青網)

  即便單純地從一次性筷子的稅率方面來看,也存在"抓小"的問題。對於一雙價值一、兩分錢的一次性筷子徵收消費稅,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因為,5%的稅率分配到一雙價值兩分錢的一次性筷子上,也不過一厘,這對於引導人們的消費觀念,培養人們的節約意識,能有多大幫助?(天津北方網)

  2、警惕消費稅成本轉嫁消費者
  對石化中間產品消費稅率的調整(如石腦油、潤滑油等),極易通過成本轉嫁到最終消費者頭上,因為石化中間產品應用甚廣,社會需求量巨大,而且很多情況下對此類商品的需求是剛性的,價格彈性並不大,由此帶來的成本增加也可以通過價格轉移到最終消費者身上。(北京《中國經濟時報》)

  本次消費稅調整,取消浴液、洗髮水、花露水等護膚護髮品稅目,本意是為民眾減低消費負擔;但據業內人士稱,護膚護髮品消費稅的取消並不一定能帶來日化產品價格的走低。他分析說,近年來,護膚護髮品原材料成本上升快,本來生產企業就承擔了較大的壓力,這次消費稅的取消正好能抵消這部分的壓力。所以對於銷售終端來說,變化不會太大。(陝西《三秦都市報》)

  一家歐洲化妝品上海分部的工作人員介紹說,化妝品目前徵收的是稅上稅,在進價上徵收了關稅,在關稅的基礎上再徵收增值稅,在增值稅的基礎上再徵收奢侈品消費稅,才有了目前市場上的銷售價格。由於每個品類的產品徵收的消費稅都不盡相同,而且有關方面也沒有具體提及取消的細則,是否取消該消費稅目而轉移到其他稅收上還是個未知數。就算消費稅完全取消,由於增值稅和關稅並未取消,化妝品的生產成本還不斷上漲,這下調的幾個百分點並不足以影響化妝品的整體價格。(上海《東方早報》)

  3、消費稅須不斷評估與時俱進
  像高檔住房、私人飛機、高檔傢俱等都未納入徵稅範圍。對此,國家資訊中心發展研究部戰略規劃處處長高輝清博士認為,這次調整尚未到位。他表示,這次調整只是一次階段性調整,國家下一步應該會擇機進一步調整,“對已有的稅目沒有到位的,重新調整到位;對過去未調整,調整範圍會逐步擴大。”(北京《國際金融報》)

  關於消費稅的功能,通常有三項:首先是政府獲取財政收入;其次是通過稅收引導消費,比如,政府試圖限制公眾消費某些有損健康的產品(煙酒)或損害生態的產品(如一次性筷子),可以徵收限制性消費稅;第三,政府為了減弱貧富差距在消費上的表現,而對炫耀性、消費品和奢侈品徵稅。(北京《人民日報》海外版) 

  貧富差距是人們最關注的問題,於是,人們對消費稅的第三項功能也就格外重視。比如,有專家說,通過擴大消費稅範圍,提高消費稅稅率,“對貧富差距越來越大所導致的社會心態進行引導”,或者“讓廣大的、普通商品的消費者產生一種心理平衡的感覺”。也就是說,在不少人眼裏,消費稅已經帶上某種懲罰富裕群體的色彩:因為你奢侈,因為你消費某種東西,而大多數人消費不起那樣東西,所以,你就該比普通人要多交稅。這種心態已經在社會上形成了一種“徵稅迷信”。 (北京新華網)

  但是,僅僅靠徵收消費稅,並不一定能縮小貧富差距。人們曾希望,個人所得稅可以調節群體間的收入分配。但出於增長稅收的激勵,稅制的調整永遠是滯後的。於是,隨著時間推移,中低等收入群體反而成了納稅主體。(北京《工人日報》)

  消費稅的故事幾乎完全雷同。1994年開徵的11個應稅消費品種,其中有一些在那之後很快就成為普通人都廣泛消費的消費品,比如化妝品、護膚護髮品,汽車、摩托車則在近幾年來成為普通消費品,幾乎算不上什麼高檔消費品了。於是,跟所得稅一樣,納稅的主體在很長時間內都是中等收入群體,甚至後來擴展到低收入群體。 

  這是一個令人難堪的結果。不得不說,在消費稅問題上,人們過於注重追求當下的心理滿足,而忽視了對於稅制內在邏輯的理性探究。比如,在消費稅的幾項功能中,政府和民眾的偏好各有側重。民眾偏好其拉平消費的功能,財政部門則相對考慮增收功能。因而,承認消費稅有縮小貧富差距的作用,也要建立一套機制,及時評估消費稅調整後的影響,在發現有可能增加民眾負擔時,要對相關稅制及時進行調整。(北京《新京報》)

CNML格式】 【 】 【打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