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心鴨蛋毒素染成 食品安全再敲警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18 09:48:38  


11月13日,北京工商對某集貿市場出售的鴨蛋進行檢查。
  據11月12日的北京中央電視臺《每週質量報告》節目揭露:廣受市場消費者歡迎的,河北一些色澤鮮豔的紅心鴨蛋,居然是用有毒工業染料“蘇丹紅四號”餵養鴨子所致,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一片譁然。近年來,大陸食品危機層出不窮,如吊白塊腐竹、硫磺銀耳、螢光粉饅頭、孔雀石綠魚、避孕藥黃鱔、激素雞等等,食品監管有關部門廣受抨擊。本社匯選有關輿論,供讀者參考。(評論員:季 實)


一、紅藥造就紅心蛋 道德淪喪令人心驚

1、農戶惟利是圖 道德淪喪難推責任
  不少消費者以為“紅心”雞蛋、鴨蛋是散養雞鴨下的蛋,售蛋者宣傳說,因為散養雞鴨吃的是昆蟲和魚蝦,蛋的蛋營養價值較高,願意購買這樣的蛋,而市面上的“紅心”雞蛋、鴨蛋一般比普通雞、鴨蛋每公斤要貴很多。(北京新華網)

  為了謀取更多的利益,一些農戶按照一定的比例,給雞、鴨的飼料添加蘇丹紅,這樣雞既不會被毒死,而產下的雞蛋、鴨蛋卻看上去與普通蛋也沒有什麼區別,而且加得越多,蛋心就越紅。農戶都把這種加了“紅藥”的蛋叫“藥蛋”,自己卻從來不吃。(北京人民網)

  市場經濟,農民不再是單純的務農者,還要直面市場與銷路,成為農產品的經營者。角色思維大轉換,令很多沒有多少文化的農戶困惑、極不適應。不時出現的盲目種養、銷路不暢、賤價傷農、自毀莊稼,令人痛心不已。而某些地方對惠農、支農的不作為,亂占耕地、打白條、坑農害農也頻頻發生,更令一些農民深感無助。農戶缺乏科學指導,不具綠色競爭力,大量使用化肥農藥,催熟各種農作物,瘦肉精養豬,乃至如今的“紅心鴨蛋”,既表明了一種道德的墮落,又何嘗不蘊含著深深的無奈?(上海東方網)

2、媒體揭破黑幕 監管部門如夢初醒
  央視的《每週質量報告》當今越來越走紅。究其原因,是它所揭露的無良廠商的違法違規事件,不僅是來源於現場的第一手資料,而且往往關係著公眾的生命健康,卻又被當地監管部門“渾然不覺”。所以,違法違規事件一經《每週質量報告》播出,就會顯出一輪“衝擊波”來,“紅心”鴨蛋事件也同樣如此。(天津北方網)

  與北京相鄰的天津,去年就查出大量有問題的“紅心鴨蛋”。天津某地75%的養鴨戶都在鴨飼料裏添加“紅藥”,而媒體調查得知,這些“紅藥”來自河北白洋澱。以此推斷,紅心鴨蛋是食品安全的高危領域,應當重點監控,但遺憾的是,有關方面對此沒有充分重視。(北京《新京報》)

  在聽了央視報導後,北京市食品辦才發出在全市停售河北產“紅心”鹹鴨蛋的緊急通知,工商執法人員才開始入市抽檢。從事件先後順序中,令人質疑:“紅心”蛋的黑心事,為什麼央視一欄目能發現,專司監管的職能部門卻不能?這種現象已是反復出現,使社會公眾對監管部門的工作效能產生了深深的懷疑。(廣州《晶報》)

  可以看到,由媒體來曝光食品安全隱患,最後雖然也能暴露和解決問題,但同時也要付出巨大的社會成本。畢竟,由於媒體的專業和視野所限,對問題的發現有時往往是滯後的,比如經常會等到問題比較嚴重時才去關注,而此時危害已大規模擴散,許多人的身體健康可能由於毒害的長期積累,面臨著不可預知的危險。(北京《新京報》)

3、源頭必須深挖 亟待斬斷技術黑手
  腐竹要經過吊白塊處理過才會顏色亮麗,銀耳要被硫磺熏過才能潔白誘人,饅頭要添加螢光粉才能賣個好價,臘腸用了玫瑰紅染料後才能顏色不黑……這些化學知識,一般來說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戶能懂這麼多嗎?如果沒有“技術黑手”的指點,哪來這麼多大膽使用化工原料的黑心商販?這個問題如果不追查清楚,那麼,有毒有害食品還將花樣翻新,變本加厲,令人防不勝防。(北京人民網)

  據稱,養殖戶之所以給鴨子喂“紅藥”,在石家莊市井陘縣,是一個叫朱來勇的保定人來推銷這種所謂高科技添加劑的,他稱鴨子吃了產量高、蛋黃紅,還以每公斤比沒喂過“紅藥”的鴨蛋貴兩三角錢的價格上門回收這種鴨蛋。顯然,農民是蒙在鼓裏的受害者,那個至今下落不明的朱姓商人才是禍害的源頭之一,只有弄清其來龍去脈,不法商人背後的一條龍產業鏈及其利益同盟才可能浮出水面,他們如何誤導靠微利艱難度日以致經不起兩毛錢誘惑的農民落入陷阱,最終坑害廣大消費者的真相才能大白天下。(上海東方網)

  保證民眾的食品安全,不單單是要把問題食品從超市的貨架上撤下來,也不單單是把製造問題食品的不法商販查封整頓,關鍵是,一定要找到製造問題食品的源頭,不但要斬斷製造、銷售問題食品的黑手,更要斬斷製造問題食品的“技術黑手”。(北京人民網)


二、查處雷聲大雨點小 蘇丹紅陰魂不散

1、查處草草收場 埋下風波復發隱患
  蘇丹紅鑽入紅心鴨蛋之中,悄然再現餐桌,無疑令人感到可怕,而最可怕的則是它已經由上一次風波時的蘇丹紅一號升級換代為蘇丹紅四號。製造出“紅心”蛋的蘇丹紅四號顏色更紅豔、毒性也更大,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將其列為三類致癌物,其初級代謝產物鄰氨基偶氮甲苯和鄰甲基苯胺均列為二類致癌物。(廣州《晶報》)

  上一次蘇丹紅風波的調查處理,人們還記憶猶新。聲勢不可謂不大,從洋速食到中式調味品,在各部門的拉網式檢查中,問題食品幾乎無一漏網,全部受到了查處。(北京《人民日報》)

  然而,大規模查處的最終結果卻使人大跌眼鏡:國家質檢總局鄭重宣佈,廣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是內地涉“紅”食品的最終源頭。令人震驚的是,廣州田洋公司只是一家“路邊小店”,“只有兩三間簡陋的平房,僅有的一台機器也是破舊不堪,算上老闆在內總共也只有四五個員工”。一家路邊小店能掀起席捲全國的“紅”色危機,絕非偶然。當時有許多人擔心,如果轟轟烈烈的“掃紅運動”以一家“路邊小店”的結局收場,日後必有隱患。(陝西《華商報》)

  果然,時隔不久,“蘇丹紅”竟捲土重來。這表明,上一次處理並未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監管部門的作為沒有觸及深層次的管理漏洞,更沒有制度化的完善。日常監管不能及時發現問題,監管措施做不到防患於未然,食品安全形勢仍不容樂觀。(北京人民網)

2、亡羊卻未補牢 藥料隨處即可買到
  在蘇丹紅一號風波一年之後、蘇丹紅四號風波越演越烈之際,11月13日,記者對我市(重慶)化工市場進行調查,發現這種產品隨處可買。渝中區較場口109公車站一帶,有不少化工原料銷售店,大多在出售“油溶紅”(主要成份是蘇丹紅四號)。

  較場口116—5號門店店員打開一個滿布塵灰的塑膠袋。他說,油溶紅又稱大紅,主要成份是蘇丹紅四號。別看粉末不紅,但只要一沾水就紅豔無比。據經營戶稱,該商品市場零售價40元/公斤—45元/公斤,銷售上沒特別規定,市民或企業只要需要,隨時可購置,多少不論。

  當記者在魯祖廟花市邱巨集化工店,問及是否有油溶紅出售時,女店員立即回應:“喂鴨子用嗎?有!”她說:“聽人說喂油溶紅的鴨子,生紅心蛋,做成的鹹蛋破開非常好看,價格都要貴許多……我們是廠家直銷,價格比其他店都便宜,不少養鴨人到我們這裏進貨。”(重慶《重慶晚報》)

  一葉知秋,這可以充分說明“蘇丹紅”為何會捲土重來。顯然,上一次處理並未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監管部門沒有觸及深層次的管理漏洞,更沒有制度化的完善。日常監管不能及時發現問題,監管措施做不到防患於未然,食品安全形勢仍不容樂觀。(北京人民網)

3、蘇丹紅可致癌 條例十年仍是空文
  在去年的蘇丹紅一號風波之中,最讓人驚訝的,是蘇丹紅可致癌不是新聞,是新聞的是,早在1996年,中國出臺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就規定,禁止將蘇丹紅一號作為食品添加劑用於食品生產,但是當局從來沒有查過蘇丹紅,不僅如此,就在風波沸沸揚揚時,當局甚至連認定蘇丹紅的方法和標準都成了問題。(廣州南方網)

  世界上首次因“蘇丹紅一號”而引發的食品召回事件發生在2003年6月。當時,法國發現英國某公司出產的辣椒製品中含有“蘇丹紅一號”,因此要求其立即召回這種產品。2004年6月14日,英國食品標準管理局也曾向消費者和貿易機構發出有關蘇丹紅一號的警示,原因是此前該局在超市一批新食品中發現了“蘇丹紅一號”這種含有潛在致癌物的色素。英國食品標準管理局不僅要求食品生產廠商必須繼續警惕紅色污染,還重申嚴禁使用“蘇丹紅一號”。

  但是,這兩次蘇丹紅一號事件似乎並沒有引起中國有關方面的重視,因為此後中國一如既往,既沒有要求他國的相應產品在進入中國時要出具不含“蘇丹紅一號”的證明,更沒有將其列為常規的檢測項目。

  尤其令人吃驚的是,當蘇丹紅一號已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之時,即使有關部門查出了蘇丹紅一號原料及其含有蘇丹紅一號的產品,因為國家還沒有出臺統一的檢測方法和標準,所以當局無法立即對其進行立案調查,這給查處帶來困難。(北京《北京青年報》)

  首次發生“蘇丹紅”之禍後,沒有問責政府的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因為有可以推卸的理由——類似蘇丹紅這樣的化工染料暫時沒有制訂檢測標準。但是,這一次又可以把責任推卸給誰呢?(安徽《新安晚報》)


三、食品危機今又來 監管部門難辭其咎

1、管理政出多門 只重罰款不重監管
  這一次“蘇丹紅”再上餐桌,只不過是把“一號”換成“四號”,不再是直接供人食用,而是先喂鴨子再“喂”人。“蘇丹紅”兜了一圈,來勢更加恐怖,其根源不是有害食品更加狡詐,而是食品監管機構一再疏忽。從養鴨戶和養鴨基地在鴨子吃的飼料裏添加神秘“紅藥”,到產下紅心蛋被收購,再到禽蛋製品加工廠經過30多天的醃制加工,最終流向市場、走進超市,在這麼長的生產鏈條中,有關食品監管機構都在做什麼?(陝西《華商報》)

  水有重金屬污染、米用石蠟加工、油有地溝油、豬有瘦肉精、蝦蟹有激素、米粉放吊白塊、酒中有工業酒精、蔬菜有農藥殘留、腐乳有工業顏料、木耳用硫磺薰制、鴨肉有致癌物、醃熏食物有農藥或防腐劑……可是人們看到的現實卻是:如果沒有鬧出人命,事情多是不了了之;法律雖然出臺了,對於執法的效果也實在不敢有什麼奢望;更有意思的是,有負責食品衛生的官員在接受電視採訪時還說,要避免“毒食品”事件,“主要靠消費者加強自身防範意識”。(北京新華網)

  目前中國的食品管理機制一直因效率低下,漏洞百出而遭到質疑。今年“兩會”期間,幾位人大代表掰著手指頭數出了食品安全管理的近10個“婆婆”:農業、質監、衛生、工商、商業、藥監、城管、出入境檢驗檢疫……但是,10個婆婆卻管不好一頓飯。一些部門執法的目的不是為了食品安全,而是為了罰款,為了創收。這正如一位全國人大代表所說:“有收費的專案,大家爭著去做,安全問題出事了,誰都推卸責任。”更有甚者,在一些地方,只要相關責任人交了罰款,問題食品可以繼續銷售,似乎一切都萬事大吉,食品管理機制形同虛設。(上海東方網)

  中國在食品管理機制上,是分段、分行業設計的,比如,質監部門負責生產環節,工商部門負責流通環節,這種設計的初衷是為了做到明確職能,各司其責,然而,一種食品一旦被發現,到底問責誰?每個部門都可以找到理由推卸責任。因而,現在食品安全的最大問題是,有了好處,每個部門似乎都能沾上邊,出了責任,誰都能推得一乾二淨。這使得個別職能部門,一切以自身利益、部門利益為出發點,而將公眾的利益放在次要位置。(上海《上海證券報》)

2、預防職能缺位 頭疼醫頭腳疼醫腳
  蘇丹紅、孔雀石綠、硝基喃、廣州管圓線蟲……在國家高度重視食品安全的今天,還是不斷有新的食品安全事件爆發出來。銷售商委屈:我們進貨都看檢測報告啊,合格才放行;消費者不解:國家有關部門都說加強食品安全監控,為什麼總是按下葫蘆起了瓢,都是出了問題才採取措施?(浙江在綫網)

  重新審視一下就會發現,這些引發食品安全問題的禍首有許多都是在被發現之前,相關檢測沒有納入常規檢測範圍。有關部門的“預防缺位”顯而易見。為什麼監管部門的檢測速度總跟不上問題食品的出現速度?據說,如今食品涉及到的檢測項目有數百種之多,而且食品的檢測範圍每年都在擴大,但還是經常“供不應求”,因為可用於或不可用於食品的原料數目更多,不知道哪一種就會讓不法經營者“盯上”。(北京《北京晚報》)

  據商務部調查透露,消費者對任何一類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於50%。面對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的“頭疼醫頭、腳疼醫腳”,人們熱切期望,何時食品監管能像天氣預報一樣讓人能夠防先於行。(上海東方網)

3、廣州禁售鴨蛋 執法手段太過粗暴
  鑒於日前北京又發現6種含“蘇丹紅”的紅心鴨蛋,11月16日,廣州市工商局發出禁令,從17日開始,全市禁止向消費者出售鴨蛋。

  工商部門為確保消費者的健康安全而禁止出售鴨蛋沒必要大驚小怪,然而令人目瞪口呆的是,在北京市場上發現紅心鴨蛋含有“蘇丹紅”,千里之外的廣州卻草木皆兵、神經過敏起來,搶先北京一步,對所有鴨蛋經營一禁了之,而不是像北京那樣僅僅停售問題鴨蛋。(廣州《信息時報》)

  這反映出什麼問題呢?一是相關部門對本地市場上出售的鴨蛋質量信心不足,其實質就是對自己平時的食品安全檢查工作是否嚴格把關信心不足,對於廣州市場上到底存不存在含有“蘇丹紅”的鴨蛋心裏沒底,如果來個全城鴨蛋大普查,卻又不知從哪里下手,既然如此,當然只有一禁了之。二是有關部門已經身患嚴重的執法焦慮症,不怕不做事,就怕出大事,既然鴨蛋安全存在著隱患,為了避免不發生人命關天的大事,乾脆一禁了之。(廣州金羊網)

  在食品安全方面嚴陣以待本沒有錯,分歧就在於我們到底是在常規檢查的時候就嚴格把關,不允許出現漏網之魚,還是在發生問題後就亂了章法、慌了陣腳,從而採取簡單、粗暴、蠻橫的一刀切式的管理方式。依照這種方法,問題自然不會發生,但隨之而引發的新問題,比如市民吃不上鴨蛋,絕大部分誠信守法經營的鴨蛋商販的經濟損失誰來承擔?(四川新聞網)


四、條件多多障礙重重 消費者索賠無門

1、索賠門檻過高 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不慎購買、食用了紅心咸鴨蛋的消費者可否向商家要求索賠?北京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說,可以索賠,但必須具備以下三個要素:

  申請索賠的必要依據之一是有購物小票;其次要有紅心鹹鴨蛋的確含有蘇丹紅Ⅳ號的權威檢測證明;另外,還必須持有由醫院出具的有效證明,證明消費者食用在該超市購買的紅心鹹鴨蛋後致病,且能表明其損害程度。(北京千龍網)

  一枚“紅心蛋”是否含有蘇丹紅,是否有毒性,要經過數道檢測,而每一種檢測都要繳納上百元乃至數千元的檢測費用,因而,僅這一個門檻就能將絕大多數消費者阻擋在維權大門之外。購買、食用被認為有毒的“紅心蛋”,消費者本身就已經遭受了損失,如果要維權,不僅要付出時間成本,還要付出數倍於“紅心蛋”價值的費用,這對於消費者顯然是不公平的。(北京人民網)

2、公眾維權受阻 厰商造假變本加厲
  大陸消費者維權積極性不高,維權成功後所得賠償過低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這就是說,倘若消費者購買、食用了一隻含有蘇丹紅的“紅心蛋”,在歷經周折後,最多也只能獲得相當於兩隻鴨蛋的賠償,即便這樣,還有一個重要前提:消費者要能夠證明商家構成了欺詐。(上海東方網)

  由此,很容易導致一種惡性循環:制假造假——消費者受損無法維權——制假造假受到縱容——消費者接著受損,如果消費者不主動維權,有關部門再不積極作為,假冒偽劣大行其道,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情。顯然,過高的維權門檻,對於制假造假者倒是一種天然的保護。制假造假現象層出不窮,有毒食品屢禁不止,與此不無關係。(河南大河網)

  事實上,把維權責任完全推給消費者本身就值得商榷。像蘇丹紅“紅心蛋”這種事情,由於銷量大,受損的消費者眾多,有關部門難道不應該主動站出來,檢測相關產品,判斷產品是否有毒,並據此對商家進行問責,賠償消費者損失嗎?而且,既然“紅心蛋”事件主要責任人已經被刑拘,就意味著這次事情是一次刑事案件,而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此類案件應由國家追訴,用於調查取證(含檢測)、起訴等方面的費用,也應由國家承擔。(上海《上海證券報》)

3、日食千枚致癌 專家解釋意欲何為
  “紅心鴨蛋”曝光後,人們聽到了一種似曾相識的聲音,有專家解釋說,根據抽檢樣本的最大含量,體重60公斤的成人每天食用1200多個“涉紅鴨蛋”,才有可能達到誘發動物腫瘤的劑量。意思是說,我們每個人都不可能日食1200個“紅心蛋”,因此是不可能致癌的,市民們可以放心地食用。(山東《大眾日報》)

  “體重60公斤的成人每天食用1200多個‘涉紅鴨蛋’,才有可能達到誘發動物腫瘤的劑量”,這個說法似乎更多的是為推脫責任服務的。邏輯很簡單——誰也不可能日食鴨蛋千餘枚,所以“紅心蛋”不可能致癌,因此不必大驚小怪,更不必擔驚受怕,即便根源在於監管漏洞,也不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其結論呢,則是“沒有嚴重後果就不構成嚴重失職”。(四川新聞網)

  在這種似曾相識的論調背後,有一種非常可怕的思維,那就是食品安全和食品監管的基本標準就是“不致癌”或“吃不倒”。縱觀近年來曝光的許多食品安全事件,或多或少,或隱或現地都暴露出類似的思維。難道,我們要用人體來檢驗食品的安全性?(北京《法制晚報》)

  專家的說法只能建立在認真、科學的研究基礎之上。而如今一些專家之所以敢動不動就貿然拋出所謂的專家意見,之所以敢更多地為利益集團代言,之所以很少真正考慮廣大消費者的身心健康,一個關鍵原因在於缺乏必要的責任追究和懲罰機制。(北京《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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