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百余兒童鉛中毒 盲目發展種惡果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9-15 09:23:59  


甘肅百余兒童鉛中毒 盲目發展種惡果。
  根據大陸西安西京醫院的檢驗結果,截至9月7日,甘肅省徽縣水陽鄉新寺村的血鉛超標人群已被確認達到368人,其中14歲以下兒童149人。隨著肇事工廠的關閉,這場自8月爆出並引起海內外高度關注的鉛污染事件似乎已然了結;然而,在醫學上,關於鉛中毒的定義中有一個非常刺眼的詞“終身性傷害”,這意味著,當冶煉廠大門關上之後,當外界的焦點轉移之後,徽縣水陽鄉的人們,尤其是這149個孩子,都將被迫把這次事件背負一生。本社匯選有關輿論,供讀者參考。(評論員:柯 冠)


一、鉛中毒事件曝光 人命微於草芥?

1、廠方一再隱瞞實情 罔顧企業社會責任
  2006年4月,一位甘肅省徽縣水陽鄉新寺村名叫周浩的小男孩因為第一個被檢測出“鉛超標”而成了新聞人物,也由此揭開了全村人多年遭受鉛污染的事實。

  據悉,周浩每升血液中鉛含量高達267微克——此為中度血鉛中毒,可伴隨腹隱痛、便秘、貧血、多動、易衝動等症狀;450微克及以上為重度中毒,而鉛含量等於或高於700微克/升時,可伴有昏迷、驚厥等鉛中毒腦病表現。鉛對兒童中樞神經和細胞的損害是不可逆轉的,兒童鉛吸收量與學習成績成反比,即兒童血鉛水準越高,學習成績越低,尤其表現在兒童記憶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思維判斷能力差。同時,鉛中毒兒童的血鉛每上升100微克/升,身高下降1.3釐米,智商下降6—8分。(北京人民網)

  周浩“鉛超標”引起了全村人的警覺,他們陸續開始自費外出檢測血鉛問題。

  據西京醫院兒科副主任成勝權稱:“徽縣這些患兒多數並沒有自覺症狀,但臨床醫學症狀還是明顯的,比如有的患兒生長發育不良,個子瘦小、牙齒發育緩慢等。從醫學上講,造成如此普遍的鉛超標、鉛中毒,一定會有一個污染源。”
 
  徽縣衛生局調查結果表明,截至9月7日,徽縣在西京醫院檢測血鉛的成人、兒童共計877人,有368人被查出血鉛超標,其中14歲以下的兒童有149人,全部來自徽縣水陽鄉的新寺、牟壩兩個村莊。在0—14歲的149名兒童中,血鉛超過450微克/升的有4人;在15—74歲的人群中,血鉛超過400微克/升的有3人。(北京新華網)

  據披露,污染源來自當地的甘肅宏宇有色金屬冶化有限公司的鉛冶煉廠。8月份,冶煉廠的一次污染事件引發了全村人對鉛污染的關注。該村幾乎每家每戶都種有黃豆,而從今年7月底開始,細心的村民發現黃豆開始出現蔫葉、苗發黃等症狀,最後發展成一片片死掉。村委會最後統計,全村1600多畝黃豆死掉了一大半。此事最後以冶煉廠按每畝黃豆賠償15元了結,但生活在工廠周圍的村民們,開始懷疑自己也是不是“被污染了”。但是,“黃豆污染事件”發生後,當地相關部門仍然沒有足夠的重視,相反仍在堅持所謂“每升血鉛含量400—600微克都是正常的”。有關人士稱,“假如政府這個時候站出來,科學地協調,積極地引導民眾,此後也就不會發生村民們的‘鉛恐慌’了。”(湖南紅網)

  當有村民被查出“鉛超標”時,這家公司的經理竟然傲慢地說:“西京醫院的化驗不標準,沒什麼大不了的!”該公司的醫生還冒充專家來到該村,自稱“做一個權威的檢查”,檢查結果當然是“村民中少有超標者”。對於孩子們為何“中毒”較深,該公司竟稱,農村婦女不愛乾淨,手指甲黑黑的,做飯不洗手,致使小孩吃了不衛生的飯菜。(廣州《新快報》)

  令人遺憾的是,截至9月10日,當地這家被認定是污染源的冶煉廠一直未給1800多名村民們任何解釋,更未表達自己的歉意。而因為企業與當地相關部門的回避與輕視,真相直至最近才被民眾一點點掌握。(四川新聞網)

2、企業偷排有害煙塵 落後工藝毒害兒童
  9月11日,甘肅省環保局紀檢組組長楊樺透露,國家環保總局和甘肅省環保局組成的調查組對徽縣村民群體性血鉛超標事件作出了初步認定:“採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燒結鍋工藝生產鉛產品的徽縣有色金屬冶煉有限責任公司,是造成徽縣水陽鄉部分民眾血鉛超標的重要污染源。”(北京《人民日報》)

  目前,聯合調查組已經查清這家企業在環保方面存在三大問題:一是該企業在2004年技改擴能時,沒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二是該企業採用的是國家明令淘汰的燒結鍋煉鉛工藝;三是該企業現有污染處理設施不能做到達標排放要求,存在偷排偷放的可能。(四川新聞網)

3、農民抗爭未能奏效 方圓四百土壤受汙
  污染源徽縣有色金屬冶煉公司與新寺村郭莊社的耕地僅一牆之隔,村民們屢次反映氣味難聞、嗓子難受、莊稼不好,所以連續6年來,冶煉廠根據耕地的遠近不同,分別每畝地每年給予60─150元不等的補償。(上海東方網)

  對於人均只有1畝7分地的新寺村民來說,即使可能遭受污染,他們也不可能放棄工廠周圍的土地——在山地為主的地方,這些平整的土地十分難得;更因為緊挨縣城,一個村子60%以上的農戶種植蔬菜進城販賣。“從1996年建廠後,縣城買菜的居民總是問我們是不是水陽鄉新寺村的,”幾個農民說,“他們知道我們這裏污染嚴重,都不敢買我們的菜。”(廣州南方網)

  然而今夏,村民們發現種在地裏的大豆葉子焦黃、成片枯萎,苞米不結實,果樹不坐果,才感覺到問題的嚴重性,他們群起湧進冶煉廠去鬧,去理論。事態雖然被聞訊趕來的水陽黨委書記壓了下去,但大規模的群體上訪則由此而釀成。(香港《文匯報》)

  經過調查組初步監測,徽縣有色金屬冶煉有限責任公司周邊方圓400米範圍內土地已經全部被污染。土地不能種莊稼了,那麼這些農民今後何以為生?(廣州《21世紀經濟報導》)


二、血鉛超標兒童 拷問監管者良心

1、環境污染事故 政府主管難辭其咎
  近年來,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環境突發事件屢屢發生,但像這樣因為一個企業就威脅到上百名兒童健康的事件仍然讓人觸目驚心。

  被懷疑為造成污染事故的鉛冶煉企業,1996年投產以來,因為一直排放烏黑的濃煙和混濁的污水,造成農作物減產,當地村民曾多次找政府要求解決。對於這樣一個容易造成重金屬污染並且民眾反映強烈的企業,從前期的環境影響評估,到生產階段的監測,應當是非常嚴格的。為什麼遲遲不能關停、整頓,最終還是導致了污染事故?(北京《新華每日電訊》)

  從國家環保總局和甘肅省環保局聯合調查組的通報就能看出,這家企業所存在的三個環保問題,無論是沒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還是採用國家明令淘汰生產工藝與存在偷排偷放可能,其中固然有這家企業利慾薰心,唯利是圖的原因作怪,但與此相比更讓人憂慮的是,如果當地的主管部門能恪守職責,這些環保問題是能夠及時發現並被制止的。(湖南紅網)

  事件中涉及的鉛冶煉廠目前已被停產,但長期以來,由於環境監管不到位,當地環保局甚至拿不出該企業停產前的各種排放物的具體資料,監測不力可見一斑。(廣州金羊網)

2、中毒還是超標 不可玩弄文字遊戲
  據新華社消息:甘肅徽縣兒童是否鉛中毒待確診。其緣由是: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說,目前甘肅省隴南市徽縣水陽鄉群眾到西安醫院進行的血鉛檢測結果只能作為篩選手段,不能作為最後確診的依據。徽縣血鉛超標兒童是否鉛中毒有待確診。

  難道只有由甘肅省疾控中心作出的化驗結果才會具有科學性,才會讓這些官員放心嗎?孩子鉛中毒,地方政府卻在是否是真的中毒的“科學依據”上做文章。不管是鉛超標還是鉛中毒,人們更關注或想要瞭解的是有關政府官員與檢測機構在關乎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面前的負責人的行為何態度,更期待的是對受害者的扶助和關愛。(北京和訊網) 

3、事件如何善後 政府不能買單了之
  我們注意到,在這些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當地政府基本上都能迅速啟動緊急預案,包括儘快查出污染源,對違規排汙的企業限令停產,對有關責任人依法查處,以及免費為城鄉居民提供合格的飲用水,為一些受污染毒害的民眾提供免費救治,等等。

  地方政府採取的應對措施表明了兩件事情。一方面它表明,各地政府對環保問題已經相當重視,至少能夠做到在污染事件發生後將局面控制住,避免事態擴大,減少進一步的損失。這應該是一個進步。另一方面,它表明地方政府為了處理環境污染事件,為了平息民眾的不安和憤怒,不得不從政府財政中掏錢買單。像甘肅徽縣那樣的貧困縣,本來地方政府財政就十分有限,為救治血鉛中毒的孩子們而付的醫藥費,還是很讓書記縣長們為難的。(北京國際線上)

  政府必須要算一筆賬:在環保與發展兩者之間,究竟在哪方面加大投資才更合算?若干時間以來,由於認識的原因,更由於GDP指標與政績掛鈎這一機制原因,重發展輕環保,成為普遍現象。在一些地方領導看來,在治理污染、保護環境方面投入再多,也拉動不了經濟,起碼在短期內見不到效益,算不得政績。反之,有些企業能出產值,能出口創匯,即使排放點廢氣廢水,也是功過相抵,或者是功大於過。在這樣的觀念指導下,環保形勢日趨惡化,污染事件頻頻發生。(北京《中華工商時報》)


三、農村淪為垃圾場 環保敲響警鐘

1、環境事故高發時期 已然日漸迫近
  9月10日,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稱,自去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以來,中國共發生130多起與水有關的污染事故,達到平均每兩至三天一起。

  潘嶽表示,當前中國水污染事故頻發和相關產業企業佈局不合理有關。以石油石化企業為例,中國2萬多家石化企業大部分設在水邊,其中1萬家在長江流域,4000家在黃河流域,還有2000家在飲水源地和人口稠密地區。潘嶽指出,這主要因為過去佈局和設廠時,對環保因素和當地承載能力考慮不夠。在地方發展過於關注GDP的前提下,環境高發期就不可避免地來臨了。(北京新華網)

2、污染企業轉至農村 亟待嚴加治理
  近年來,隨著城市環境管理力度的不斷加強,一些重污染企業改弦易轍,從城市“轉戰”到農村。有的鄉鎮為了財政收入,“熱情”地向污染企業敞開了大門。而政府對污染企業的治理也存在“重城市輕農村”的問題,認為農村承受污染空間大,一味發展那些小造紙、小水泥、小化工等污染企業。這些企業為降低生產成本,往往也不願投資建設環保設施,隨意排放污水、汙煙和灰塵,使農村成了污染的“重災區”。(北京新華網)

  有農民質疑:“在城裏是污染,到村裏就不算污染了?”此道出了農村污染日趨嚴重的癥結。(河南大河網)

3、農村環境問題日甚 頻頻敲響警鐘
  目前,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已經越來越嚴重,這首先是出了問題不容易被發現。這源於人們對農村環境問題認識不夠,一些鄉鎮政府在發展經濟的衝動下,疏於環境保護,使得農村成了一些污染企業的“避難所”。岳陽和徽縣兩地的污染企業排汙都是由來已久的,卻只在造成了惡性事故,被媒體曝光後才引起重視。

  其次是發現了問題也不容易解決。對於引進污染企業的地方幹部來說,他們想到的是如何伺候好“財神爺”,保住財政收入,對造成的污染常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到影響其烏紗帽的地步,一般是不會“高度重視”的。貴州銅仁一家鐵合金廠4年前從市區遷到龍田村,從此“銅仁市市區最大的污染問題得到圓滿解決”,但村民們深受其害,在多次投訴未有滿意答復後,衝動的村民決堤斷水抗議,污染問題還是不了了之。(北京《人民日報》)


四、農村發展歧途 畸形政績觀作祟

1、畸形政績觀才是“污染源”
  在甘肅徽縣的污染源嚴重污染當地十年之後,有關部門“終於”找到了污染源,該企業部分落後生產設備“終於”被強制拆除。一個重大污染事故始於十年之前,而在十年之後,因嚴重後果不可避免地“定時”到來後,才真正地、而且是高規格地處理這一事件。與其說一個污染企業是造成民眾永遠傷害的污染源,還不如說,一些地方領導畸形的政績利益才是真正的“污染源”。

  政績是一個官員升遷的基本保證,而在目前重經濟發展指標、輕經濟環境指標的政績考評體系的鼓勵下,許多人根本無視當地環境的承受能力。於是,許多企業的污染問題,總是能夠在地方政府的包容甚至放縱下輕而易舉地“解決”。有了經濟指標,就有了政績;有了政績,就有了晉級的本錢。這就是政績利益在企業污染中所發揮的作用。(廣州《羊城晚報》)

2、農村經濟發展模式尚需重新選擇
  甘肅徽縣兒童鉛超標事件正是彰顯了地方發展經濟的誤區:粗放型、破壞性的資源開發。

  在甘肅省,那些礦產資源聚集的地方,在經歷了多年開發之後,地方經濟依然落後,民眾生活依然困難。甘肅禮縣是發生兒童鉛中毒事件徽縣的鄰居,禮縣礦產資源豐富,僅黃金儲量達80噸。大大小小的眾多企業開發了17年,礦產業對縣財政的貢獻也從不足百萬元遞增到1500萬元,可是,禮縣“國扶貧困縣”的帽子至今還戴在頭頂上,而民眾還需承受環境污染的苦難。該縣一位領導非常尷尬地說:“這是守著金山要飯吃!”中國的鄉鎮的確到了選擇一個什麼樣的發展模式的時候了。(北京《中華工商時報》)

3、加大企業污染成本勢在必行
  遏制環境污染,大體上有兩條途徑,一條是政府在事前強化環保標準執行力度,強化對企業的環保評估與監察;另一條則是提高企業污染的成本以震懾企業,也即,在企業排汙後賦予遭受工業污染的民眾以合法管道索取賠償的充分權利,提高賠償標準,迫使企業作出選擇:要麼投資于污染治理設備,要麼應付民眾的巨額索賠。(北京國際線上網)

  現在,環保部門正在通過設立不受地方控制的環境監察體系,完善第一種途徑;第二種途徑則還未被足夠忽視。

  而從各國的歷史經驗看,第二種途徑其實非常重要,也非常有效。因為,每個人都關心自身的健康與權利,都會積極地與製造污染的企業主張自己的權利。民眾向污染企業主張權利,體現了自然的正義。誰製造了污染,損害了民眾的健康,誰批准設立這樣的污染企業,誰就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廣州大洋網)

  中國經濟必須要繼續增長,但這種增長不應當是不計代價的,尤其是,民眾的健康不能被犧牲掉。為此,政府除了強化自身的環保監管權力,更應當積極完善受污染民眾的權利保障機制,從而既實現經濟的增長,也將環境污染控制在整個社會可以承受的範圍內,使增長的淨收益最大化。(北京《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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