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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淶源反殺案”定性有力激發正義之舉
http://www.CRNTT.com   2019-03-05 17:45:32


  3月3日,河北保定市檢察機關通報了淶源縣反殺案。2018年7月11日夜,淶源縣發生了王磊持凶器翻墻闖入村民王新元家中被殺一案。檢察機關經嚴格依法審查,認定王新元、趙印芝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於2019年3月3日決定對王新元、趙印芝不起訴。

  該案出現反殺者無罪的結果,并不出乎意料。這一結果來之不易,這也折射出司法機關高度包容正當防衛的新理念,無疑是認定正當防衛的裡程碑事件,讓人們更有底氣地反擊不法侵害行為。

  梳理通報可知,王磊聯系王某某求交往被拒絕後,多次采取攜帶甩棍、刀具上門滋擾,并揚言要殺王某某兄妹等。王某某家人先後躲避到賓館、親戚家居住并多次報警,公安機關對王磊訓誡無效。案發當日,王磊攜帶水果刀和霹靂手套,於23時持兩把水果刀和甩棍翻入王某某家中,與王新元、趙印芝、王某某打鬥,後被反殺。

  根據刑法有關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屬於無限正當防衛。而淶源反殺案中,王磊無疑屬於行凶行為,且屬於具有多次滋擾,經公安機關訓誡後依然滋擾,并攜帶凶器強行侵入住宅的行凶。王新元等三人無疑具有無限防衛權,在打鬥過程中將王磊反殺,無疑不負刑事責任。

  此事的爭議點在於,王磊倒地後兩次欲起身,王新元、趙印芝擔心他起身實施侵害,就連續先後用菜刀、木棍擊打王磊,直至王磊不再動彈。按照傳統的司法理念,其屬於事後防衛,即不法侵害停止後依然進行“防衛”,已非正當防衛。但仔細梳理該事件關鍵節點,依然應認定為正當防衛。如王磊在翻墻入院時,王新元即讓王某某報警,在打鬥過程中,王某某又報警兩次,在警方未到達現場情況下,即便王磊已經倒地卻兩次試圖起身,此時,按照正常人的思維和推理,都會擔心年輕力壯的王磊再次侵害自己。加之當時已深夜,在孤立無援的緊急情況下,防衛人難免心理極度恐懼,精神高度緊張。要是再要求其“精准地”停止防衛而等待警方到來,顯然強人所難。

  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虧是福”的傳統觀念下,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本就稀缺,我們不該苛刻敢於向不法侵害說不的正當防衛。對好人的苛刻,只會帶來惡人的囂張,將會造成好人一味忍辱退讓、不管閑事,惡人繼續囂張跋扈、步步緊逼的惡劣風氣。

  一個正常的社會不該總是在好人遭遇惡人時束縛好人而放縱壞人。從昆山反殺案到淶源反殺案,司法機關的處理結果無疑是對傳統司法理念的適度取舍和革新,也是對民意和輿論中有益部分的合理吸納,這些都有利於激發正義之舉,鼓勵人們勇於制止、反擊不法侵害,而非一味委曲求全、退縮避讓。這更是對那些好勇鬥狠、無事生非、惡意滋事者的有力警示,讓他們認識到正義永遠會壓倒歪風邪氣,正當防衛者的底氣將更加十足。(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史洪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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