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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溝油始於清朝不好管”純屬推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6-29 11:45:16  


  早在去年4月,雲南省政府就出台了全國首個《關於做好地溝油制生物柴油工作的指導意見》,對地溝油的去向及管理早已有規定。但管理單位之一的昆明城管局負責人表示,城管局管理的重點不是地溝油,而是餐廚廢棄物,“地溝油是清朝時期就形成的,現在突然讓我們統管起來,這是很難做到的事!”
 
  一句“地溝油是清朝時期就形成的,現在突然讓我們統管起來,這是很難做到的事”,可見監管的不作為,令人膽寒。監管的不作為,由來已久。記得地溝油剛被揭穿時,幾家與地溝油“沾親帶故”的監管部門,生怕被“株連九族”似的,一個個急著與其劃清界限,澄清同其毫無瓜葛,而且,都顯露出了一副理直氣壯的作派——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建議向工商和衛生部門反映,原因是他們沒有具體市場監管職能;工商部門表示地溝油不歸他們管,歸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管; 至於過去一直在圍觀的商務、質監部門,則長期“打醬油”。

  難道地溝油流入市場真的與這些部門無關嗎?我國《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是分段監管。種在田裡的是農業部門管理,生產加工環節是質檢部門管理,流通環節屬於工商部門管理,而餐飲行業又屬於衛生部門管理。特別是在雲南,城管部門也被委以監管地溝油的重任,可見,每個環節都有“重兵”把守。換言之,地溝油不是沒有部門管,而是都不想管、不敢管,怕管不好要擔責。於是,或消極觀望,或相互推諉,一起助推地溝油成為“三不管”。

  殘酷的現實告訴我們:幾年來,除了公安部門查獲了幾起地溝油案件之外,不見相關監管部門主動出擊。在一浪高過一浪的打殺聲中,地溝油卻在管理部門相互推諉的真空地帶“活色生香”。試問,監管部門不建立起執法聯動機制,齊抓共管,合力圍剿,並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地溝油的危害如何得以徹底消除?老百姓的身體健康誰來保障?(時間:6月28日 來源:煙台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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