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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可抵個稅 租客卻高興不起來
http://www.CRNTT.com   2019-01-11 23:07:39


  2019年1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制訂的《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正式施行。其中,納稅人能否真正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福利引起熱議。有房東直言,將其個人出租信息上報給稅務部門後,可能面臨額外稅負,租客則擔心因此承擔更高的租金。

【房東】信息上報後萬一交稅誰買單?

  根據上述《辦法》,納稅人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或者出租方單位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租賃起止時間等信息。納稅人需留存住房租賃合同或協議等資料備查。

  對於24歲的“北漂一族”小王來說,個稅中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都與她無關。唯一能享受的只有住房租金抵扣個稅,但這唯一的一項,她的申報過程也不順利。

  當小王向房東詢問身份證號碼時被拒絕了。“你申報就是把我的個人信息上報給稅務部門,如果來收我稅怎麼辦?”房東算了一筆賬:目前5000元的租金,如果按照5%-10%的綜合征收率,他要多交好幾百元稅。“你抵扣不了幾個錢,但要交稅到底誰來承擔?”因不能預計後期風險,房東建議小王先觀察,暫時不要申報,起碼不能用他的房屋和租金去申報。

  小王也算了一筆賬,按照住房租金專項扣除標准,每月只能省幾十上百元。若因此與房東鬧僵,可能面臨房東毀約、漲房租等不必要的麻煩,那時付出的成本可能會高很多。再三考慮後,小王決定先不申報了。

  “北漂”小戚沒想太多,直接根據租房合同上的出租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填寫了申報材料,并未詢問房東的意見。“他不同意怎麼辦?反正明年要搬家,要是漲租我就不續租了。”也有租客得到房東的配合,或因出租方是房地產公司而直接填寫單位名稱,免於這些苦惱。但不少人面臨小王一樣的困境,連中介都坦言,因房東顧慮,很多租客選擇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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