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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趙宇案到淶源案:“加班不起訴”捍衛的是常識
http://www.CRNTT.com   2019-03-07 15:27:10


  檢察院的這波“周末加班”操作引發了四方點贊。

  周五(3月1日)晚上,上級檢察機關對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就趙宇見義勇為一案的“相對不起訴”處理作出糾正,認定趙宇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做出了“絕對不起訴”的處理。前者,意味著趙宇在見義勇為過程中致人重傷的行為,僅僅是“犯罪情節輕微”,可以不起訴,之前被刑拘的14天是不能申請國家賠償的;而這次趙宇被徹底洗淨冤委,徹底無罪了。

  周日(3月3日),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對鬧得沸沸揚揚的“淶源反殺案”做出不起訴決定。

  事先連續騷擾,深夜,持凶器,潛入女孩家,傷害三人,最終被反殺。之後女大學生王某某一家,被追究了“故意殺人罪”。

  凶手都已持刀殺到家裡來了,還能够不反抗嗎?這是公衆對於正當防衛的樸素的理解,但這些常識卻在之前很多基層司法實踐中被“遺忘”,變成“能跑就不跑,就是有過錯”,不問具體情況,“只要凶手倒地,就必須停手”。而這次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則是用司法政策捍衛常識,用司法的暖意設身處地為當事人思考:

  保定市檢察院認為:“王磊身材高大,年輕力壯,所持凶器足以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王磊雖然被打倒在地,還兩次試圖起身”,王某某的父母王新元、趙印芝當時不能確定王磊是否已被制伏,繼續用菜刀、木棍擊打王磊,與之前的防衛行為有緊密連續性。的確,司法機關必須擺脫冷冰冰的“上帝視角”,不能要求每一個公民都像黃飛鴻一樣“點到為止”。

  同時,保定檢察院明確指出,王磊於深夜攜凶器翻墻非法侵入王新元住宅,使用水果刀、甩棍等足以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凶器等,屬於《刑法》所規定的“無限防衛權”的適用要件。這是把法定的“無限防衛權”還給了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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