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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監管該有個“准話”了
http://www.CRNTT.com   2019-03-15 20:53:40


 
  檳榔的危害是有客觀證據的。不管在國內還是在國際上,檳榔消耗更多的地方,口腔癌的發病率都會更高。有研究者通過對152位咀嚼檳榔者和137位不咀嚼檳榔者的分析發現,84.4%咀嚼檳榔者患有口腔黏膜病變,遠遠高於不咀嚼檳榔者的37.2%。

  關於檳榔的危害性,一個頻繁被引用的依據是:早在2003年,國際癌症研究中心便把檳榔列為一級致癌物。

  但是許多文章都忽略的一點是,“吃檳榔有害身體”,并不能直接推導出該如何管理檳榔的生產、銷售。

  比如,酒精也是一級致癌物,而且喝酒人群比嚼檳榔的人群大得多,酒的廣告也比檳榔廣告泛濫得多,卻沒有人覺得有何不妥。

  歸根結底,我們得承認,面對致癌物時人們該如何選擇,存在一定的自由空間。但這種自由是有限度的。這幾年檳榔消費習慣大有向全國蔓延之勢,而檳榔的危害卻沒有得到充分的宣傳,這是引發憂慮的主要原因。

  現在到了這樣一種臨界時刻:到底應該把檳榔當成怎樣一種食物來看待?無外乎三種可能,一、像毒品一樣一概禁絕;二、像酒精一樣,宣傳“過量飲酒有害健康”,但基本不幹涉其生產、銷售;三、像煙草一樣,允許一部分人自我傷害,但充分告知其風險,同時盡力壓縮這種有害習慣的生存空間。

  檳榔到底應該怎麼管,該有一錘定音的權威說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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