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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幫賣”一半,這樣發展氫能源車逾越市場底綫
http://www.CRNTT.com   2019-05-27 22:24:55


  根據上游新聞報道,記者獲得了一份南陽高新區綜合辦發布的通知,曝光了青年汽車南陽項目(南陽洛特斯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的任務分解表。根據內容顯示,該項目今年產銷氫能源大巴2000輛和1萬輛物流車,其中南陽政府需協助落實一半訂單合同,即氫能源大巴1000輛、氫能源物流車5000輛。以洛特斯賣給南陽市公交總公司新能源大巴一輛120萬元計算,至少估價12億元。

  不能不說,青年汽車打得一手好牌。先是與政府一起,畫了一個超大的“餅”,然後是政府要“協助”吃掉一半。這意味著,通過任務分解,企業與政府已經緊緊纏繞在一起,互為站台與背書。企業不必擔憂氫能源車的銷路,而政府也由此獲得了超出預想的發展實績。

  政府賣車,當然不難。實在“協調”不下去,大不了政府買單,把公交車、通勤車等等全部換成氫能大巴。至於向轄區企業協調、動員社會購買等操作,同樣并不令人意外。此前已有媒體報道,不少地方政府就發文動員當地喝本地酒、用本地產品。

  可見,盡管“協助落實氫能源大巴1000輛、氫能源物流車5000輛訂單合同”,涉及數十億資金,完成任務并不輕鬆,但那要看怎麼幹、誰來幹。別看責任領導只是一副處級幹部,責任單位卻個個硬朗:招商局、投資公司、經發局、建設環保局……這也是當地政府敢於列出任務分解單的底氣所在。

  只是這樣的操作也不免讓人擔憂。政府過深介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僅違背經濟規律,損害公平公正,也會影響企業的健康成長。政府當然有責任為企業營造一個良性的營商環境,為企業提供立項、研發、生產、經營以及融資等方面的便利,但不應該深度幹預產銷,更不應該大包大攬,承擔起一半銷售任務。

  比如,任務分解表中的“協助”一詞,就太過含糊,可以理解成以政府為主體的政府采購,也可以理解成向社會推銷。若是前者,可能涉嫌損害正常的采購程序,人為設定單一采購目標;若是後者,則涉嫌濫用政府影響力,強買強賣,妨礙正常的市場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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