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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藥神”式悲劇有望終結?新藥品管理法重新界定假藥劣藥
http://www.CRNTT.com   2019-08-30 13:56:05


 
  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規定,假藥包括4種情形: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准規定的成分不符的藥品,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變質的藥品,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的藥品。劣藥包括7種情形:藥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准,被污染的藥品,未標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藥品,未注明或者更改產品批號的藥品,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擅自添加防腐劑、輔料的藥品,其他不符合藥品標准的藥品。

  而原來“按假藥論處”“按劣藥論處”情形中,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的藥品,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的藥品等,明確禁止生產、進口、銷售這些藥品,從嚴規定處罰。

  此外,根據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未經批准進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藥品,不再按“假藥”論處;對未經批准進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藥品,情節較輕的,可以減輕處罰;沒有造成人身傷害後果或者延誤治療的,可以免於處罰。

【患者】去國外買便宜,但擔心購買渠道

  今年57歲的王先生家住長沙,3年前被確診為肺腺癌。

  “當時這幾個字就像是晴天霹靂。”他說,好在積極治療之後,病情逐步穩定。

  去年4月,王先生開始口服進口靶向藥奧希替尼。湖南省第二人民醫院腫瘤科主任唐三元表示,奧希替尼是第三代肺癌靶向藥,患者一個月用一盒,一盒要5.1萬元。一盒30粒,相當於一粒1700元。“一個月要花5萬多,根本負擔不起。”王先生說。

  近日,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其中包括王先生服用的奧希替尼。“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後,一粒奧希替尼的價格為510元。”唐三元說,相比1700元一粒的價格,降價70%,每個月大概花1.5萬元,一年省了4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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