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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法律規範 動物想說“我太難了”
http://www.CRNTT.com   2019-09-11 16:40:30


  萌態可掬的小狗表演車技;龐然大物的亞洲象用鼻子卷起小朋友;柔弱美女可以指揮成群的獅子、老虎……這是人們喜愛的馬戲表演。大到國際賽事,小到鄉村喜壽,馬戲都是喜聞樂見的娛樂形式。很多人喜歡看動物們“挑戰自我”,在動物表演中也能展示它們與人的默契。也有人不喜歡這種形式,覺得動物們要練成一身功夫,不知道吃多少苦。

  安徽一馬戲團在河南新鄉表演時出事,一只小老虎表演時跳出鐵籠逃跑,逃到了附近的玉米地中。出逃的老虎最終被麻醉槍擊中并抓獲,被送往新鄉市動物園。但是,到動物園已經死亡了。網友們為可憐的老虎鳴不平,認為動物表演可能會導致虐待,而且也違反動物天性,應拒絕一切形式的動物表演。但是,也有人認為:馬戲表演也是一種藝術,不能因為一些團體的不正規就封殺了這個藝術。

  馬戲在我國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起初指的是騎士與馬兒配合,表演各種技巧,後來馬戲的內容不斷擴大,現在確實是風靡世界的一種表演形式。馴獸是馬戲中的主要節目,馴獸在民間也有悠久的歷史,耍猴兒、老鼠串戲、小鳥兒算卦……都曾是江湖藝人謀生的手段。不論是獅、虎成群的大馬戲,還是小狗、小羊的小節目,到底應該不應該讓動物去表演?人們要不要完全拒絕這種形式?可能不同觀點的人們會一直爭論下去。而一定應該做到的,還是對於有動物參與表演的這種形式,需要非常規範的管理,需要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現在,隨著人們動物保護意識的提高。對於動物福利的主張越來越多,善待動物當然沒錯,但是,讓動物在能力所及前提下,成為文化娛樂的一個角色,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只是,對於哪些團體有資格進行這種表演,而訓練動物的人員是不是應該有嚴格的執業准入制度,動物表演過程中的安全保障如何萬無一失……都應該有更明確,更有執行力的法律法規。現在,一些地方法規也正在探索相關的內容。只有在充分保護動物,保護演員、觀衆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只有科學而人性化的訓練,才能真正體現人與動物間的和諧,給更多人帶來快樂。如果違背法律、違背科學,違背動物的天性,那動物們就算不能開口,也一定會用逃跑等方式表達:“我太難了。”(來源:每日新報 作者:任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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