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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假公衆號騙人伎倆
http://www.CRNTT.com   2019-09-20 15:32:03


 
  朱曉峰認為:第一,對於網絡用戶而言,應當慎重加入公衆號,尤其要警惕那些沒有規範途徑的或者自己非常陌生的公衆號,提高對個人信息尤其是敏感信息的保護意識,防患於未然。

  第二,對於網絡平台運營者而言,其是有效規避、防範真假公衆號的核心,因此應當強化管理意識并提高管理水平,及時發現并封禁違法違規的公衆號,及時通知并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相應的調查和處理;對於因為網絡平台運營者的過錯而導致相應損害發生的,網絡用戶有權向其主張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對於監管機構而言,應盡快建立監測、研判、預警、處置和追蹤的網絡安全問題聯合處置機制,為包括公衆號運營在內的網絡環境提供完善的監管機制。并依法及時對違反網絡安全運營職責的平台予以處理,使其能够在規避防範問題公衆號時真正發揮核心功能。

  王四新則認為,要想防範假公衆號騙局,一方面,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國家網信辦、工信部等監管機構對平台的監管責任要不斷落實;另一方面,平台本身也要進一步完善申請、審核、注册以及管理流程。例如,嚴格審核公衆號申請時提交的材料;一旦發現假公衆號,就要及時采取措施,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對異常情況及時跟蹤監管;同時也要利用好平台內部的舉報機制,一旦網友舉報就要及時反饋、處理、匯總,將問題類型化。

  此外,公衆也要提高防範意識。王四新說:“關鍵在於提高自己的識別、鑒別和比對能力,同時摒棄貪小便宜的思想,要注意通過減少暴露信息的方式,適當地保護自己。”

  而如果公衆一旦被騙,朱曉峰建議,首先應保存好相關證據,根據被騙情況決定具體的維權措施。對於情節嚴重的,例如涉及欠款較多或者人身傷害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對於造成較大財產損失或因人身侵害而有嚴重精神損害的,可以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損害賠償;對於個人重要信息被騙的,可以通知網絡平台運營者删除相關信息。(來源:法制日報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韓丹東 法制日報實習生:林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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